物业经理人

花园小区会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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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小区会所规定

  本会所是**花园业主专用之会所,非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所有进入本会所的人仕敬请遵守以下规定:

  1、非社区业户未经特许,不得在会所内摄像拍照。

  2、请勿携带宠物进入会所。

  3、家长与儿童进入会所,家长须对儿童的行为及安全负责。

  4、衣冠不整者,谢绝进入会所。

  5、请勿在会所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6、请勿乱丢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干净;请勿携带食物进入功能室内用餐。

  7、本会所活动项目属有偿收费。

  8、请小心使用场内设施、用具,如有损毁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9、因使用人使用场内设施、用具不当行为而引致的任何意外,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10、进入会所须遵循会所管理人员对现场实际情况的安排并配合其工作。

篇2:物业会所小区游泳池承包经营协议书

  物业会所小区游泳池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 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z市z体育有限公司

  z市z游泳池(包括附设施:水循环设施,男女更衣室及工作间)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保证向小区内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水质服务(负责游泳池员工的开支、水质处理以及消毒加药费用);另外甲方负责水电费和承包期内设备预防性维修费用。为了完善小区的配套设施,满足广大业主健身运动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z游泳池(包括附设施:水循环设施,男女更衣室及工作间)交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保证向小区内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水质服务(负责游泳池员工的开支、水质处理以及消毒加药);甲方负责水电费和承包期内设备预防性维修费用。

  第二条承包期

  承包时间五年,每年的承包使用时间是20**年---20**年每年的 5 月 1 日---- 9月 30 日,承包期满后,视承包期内水质情况和服务质量,可续签延期承包合同。如乙方放弃续包,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及撤离现场。

  第三条 承包补贴金额

  因小区居住业主很少,不能维持游泳池的开放使用的正常开支 ,所以承包期间第一、第二年(两年)的营业期间甲方按五个月(五月份开始)每月五号前向乙方缴纳20000元补贴费用,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五个月补贴费用,付款方式:现金付款或转账。 第三、第四、第五年根据游泳池的经营情况调整补贴费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游泳池常规设备,如循环系统等,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2.负责提供完善合格的配套设施,负责办理游泳池卫生许可证。

  3.监督和配合乙方按市政府有关法规使用和管理游泳池房地产,并负责非营业时间管理。

  4.负责指定游泳池有关规章制度,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小区内规章制度和服务言行。

  5.如发现水质问题及业主合理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游泳池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实行警告,后果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6.确定游泳池的开放时间为每年 5 月 1日---9 月30 日。原则上必须每天开放,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 18 点---21 点,周六、周日以及暑假每天16点---21点。如遇特殊恶劣天气可以适当调整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必须按照z市游泳池管理的有关规定和z市z管理处有关规定对管理人员和水质进行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水质达标。

  2、乙方必须选聘持有救生员素质良好、具有经验丰富的看管泳池经验的人员担任救生员,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3、负责管理人员工资,水质处理等费用。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义务去维护游泳池及附属配套设施,并保证游泳池内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完好。

  5、如果甲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赔偿相应合理的损失。

  6、游泳池开放时间如果没做好安全措施造成游客伤害的,乙方负其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如甲方退出z市z小区物业管理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就承包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如做出补充协议或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3:小区会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小区会所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zz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开发区z路z

  乙方:zz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z

  地址:z市开发区z

  为丰富z社区文化,为z业户提供相应的社区配套服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产权属下位于z市开发区z的z小区会所(下称“z会所”),现甲、乙双方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就上述委托经营管理事宜,经充分协商后,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本合同全权负责经营管理“z会所”,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z会所”进行全权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甲、乙双方的权益均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本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有效期限为两年,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委派相关管理与服务人员负责“z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z会所”主要面对“z”小区业主和住户提供服务,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兼顾对外经营。

  第六条 乙方在会所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人事、财务、采购和其他相关方面的所有管理事宜均须由甲方最终决定。经甲方批准的预算方案及经营计划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修改,未经甲方批准的预算方案及经营计划等乙方不得实施。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z会所”经营所需场地及其配套的水、电、空调、消防系统等设施。

  2.甲方负责投入“z会所”场所设施设备、装修及其后期维护所需全部资金、设备等。

  3.甲方负责提供政府及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z会所”营业证照及其它开业必需证照文件。

  4.甲方负责“z会所”所有对外合同的签署,包括经营合同和员工的人事合同。

  5.甲方负责审定和批准乙方提供的年度预算和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申请项目。若甲方要求对既定的方案或计划进行调整或停止执行,乙方应当接受。

  6.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根据甲方既定的方案或计划而对“z会所”的人、财、物、经营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及员工的统一调配指挥。

  7.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保证“z会所”的正常经营需要及其它保障甲方的利益需要购买相关的保险,其费用从“z会所”经营成本中支付(包括但不限财产险、雇主责任险等)。

  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z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其它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申请和办理会所经营的各类证照。

  2.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管理“z会所”。

  3.乙方负责制定“z会所”财务年度预算,在下财务年度开始3个月前交甲方审定,并尽力完成双方拟定的预算指标。开支预算只包括日常营运的开支,不包括建筑、机电设施、装饰和营运设备等的折旧、租金和管理费的开支。

  4.乙方委任会所管理人员负责经营管理会所,有权根据经营管理所需对“z会所”的员工统一调配安排,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负责及时制定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工资、人事任免、奖惩及各项人事规章制度交甲方审定,并按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招聘、雇用、辞退、监督、指导、培训“z会所”的员工。

  6.乙方负责及时制定经营计划交甲方审定,包括但不限于会所制度、管理程序、服务内容、产品和各项服务收费价格等,经审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7.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市场策略,并在甲方审定的年度预算内执行市场计划,若市场开支超过审定的年度预算,乙方须征求甲方同意增加市场预算后才可执行市场计划。

  8.乙方负责协助甲方选购 “z会所”经营所需所有器材、设备、和管理计算机软件、和日常用品等。

  9.本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将甲方的场地、设备、资金、证照等返还给甲方。

  10.会所的任何收入须严格按财务制度建账登记,乙方须在支出相关款项前征得甲方审核同意。

  第九条 甲方在“z会所”投入的所有资产归属甲方所有,在甲方委任下乙方有权使用并且有责任保管和维修“z会所”的固定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如需要变卖、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时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第十条 乙方派出的会所管理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人员不胜任该项工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作出更换,但必须有切实充分的理由。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每半年一次对乙方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针对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积极配合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被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由于一方违约,使本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第十三条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均可予以免责。

  第十四条 任何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十日内不予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制定特殊条款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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