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保洁工具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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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保洁工具、物品管理制度

  工具交接制度

  一、保洁部工具的管理与发放,由仓管员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二、各岗位工具由各岗位、领班负责,工具落实到人。

  三、仓管员每周清点抽查一次各岗位工具。

  四、丢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出直接责任人由当值领班和仓管员承担。

  保洁物品申购领用、使用制度

  一、仓管员每月制定出每月保洁物品消耗量,并上报部门主管审批,由部门送至行政人事部采购。

  二、申购物品的时间为每月两次,具体每月截止为:10号、25号。

  三、领用物品时间为每周二、五,由仓管员填写领料单,部门主管审核,行政人事部发放。

  四、价值超过100元高值物品的领用(含租借)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办理。

  五、在设备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使用性能、特点。

  六、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七、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的情况下操作。

  八、使用设备时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着罚款。

篇2:保洁物品申购领用使用制度

保洁物品申购领用、使用制度

一、仓管员每月制定出每月保洁物品消耗量,并上报部门主管审批,由部门送至行政部采购。

二、申购物品的时间为每月两次,具体每月截止为:10号、25号。

三、领用物品时间为每周二、五,由仓管员填写领料单,部门主管审核,仓库管理员发放。

四、价值超过100元高值物品的领用(含租借)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办理。

五、在设备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使用性能、特点。

六、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七、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的情况下操作。

八、使用设备时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着罚款。

篇3:保洁工服等物品管理规定

  保洁工服等物品管理规定

  1 原则

  1.1 保洁工服及工作用具是为工作而配发的,下班后不得穿用。

  1.2所配备的工服及用具均为公物,员工使用中应爱护,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1.3冬季棉服在每年使用季节以后,应安排清洗干净并妥善保存。

  2.0工作服

  2.1 清洁员每人原则二年配发冬、夏装各两套工作服,离职后须将工作服洗干净交回;

  2.2工作服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按规定折旧率赔偿:

  3.0工作鞋(工作鞋可视项目情况或要求分包公司给予配备)。

  3.1 布鞋:清洁员每季度配发一双;

  3.2 皮鞋:从事洗地毯、打蜡工作的清洁员每半年发一双。

  3.3 拖鞋:做室内清洁的员工每年配发一双;

  3.4 棉鞋:冬季在室外作业的清洁员每一年配发一双。

  4.0冬季棉服

  冬季棉服是配发给冬季在室外作业的员工使用每人一件,由个人妥善保管;冬季过后将其洗干净交回统一保管。

  5.0雨衣、雨鞋:为公用劳保用品,统一使用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按折旧率赔偿,更换时以旧换新。

  6.0反光背心:是配发给在外围和车场作业的清洁员使用。

  7.0遮阳帽:是配发给外围作业的清洁员夏季使用,使用期为一年,不计折旧。

  8.0安全带属公共保洁用品,经检查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如丢失或损坏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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