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营业厅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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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厅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100%,火灾发生率为零。

  1、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做好对火险隐患的监察和整改,确保物业安全。

  2、消防中央监控24小时值班;

  3、报警通信设备完好、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无违章用火用电、无占用消防通道和杂物堆放;

  5、消防设备摆放合理,消防工具、设备完好,能正确使用;

  6、工作人员熟悉消防法规、消防知识,营业厅消防情况,掌握基本消防技能,能正确、及时处理险情。

  7、配合贵公司安保部及贵公司所聘请的专业公司作日常协助管理。

篇2: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物业辖区治安、消防管理质量标准

  1.实施24小时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保安人员着装上岗,熟悉辖区内情况,待客文明热情。

  2.保持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有来客来访登记记录、巡逻记录、交接班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3.所管理项目区域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责任事故发生。

  4.制定有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措施,配有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监视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检查、维修有记录,探头定期清洗。报警装置、广播系统完好。

  5.消防水泵定期保养,定期手动开泵,并有保养、试泵记录。

  6.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无火灾隐患。

  7.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场场地整洁,标志明显,车辆进出、停放有序,车辆管理制度落实。

  8.停车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清楚。

篇3:物业辖区消防管理标准作业规程(4)

  物业辖区消防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四)

  1.0目的

  为了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维护项目内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SS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辖区内防火消防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消防培训、制定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3.2项目经理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项目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0程序要点

  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1.1安全部主管负责以下工作:

  a)每年12月制订下《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培训;

  b)负责《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的审核,并监护动火作;

  c)担任项目安全检查员,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对要害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解决;如发现火警隐患,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交有关业主,限期整改;监督指导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制止违章作业;

  d)发生火灾时,组织带领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机关扑救火灾,保护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参与调查火灾原因;

  e)管理消防器材设备,每月一次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防火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f)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4.2项目经理负责以下工作:

  4.2.1负责对安全部主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2.2作为项目消防责任人,对项目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2.3审批《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4.2.4审批《消防演练方案》。

  4.3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4.3.1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物业管理中心辖区内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安全部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物业管理中心派专人监督其动火,完毕后应立刻清查现场。

  4.3.2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财务室、配电间、控制室、汽车库、地热站、楼层等处),动火之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a)动火前"七不":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的不动火;

  --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扑救;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c)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立即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5.0相关记录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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