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辖区治安管理制度(2)

5672

  物业辖区治安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本制度是确保物管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商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职责

  3.1物管中心总经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安全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配合。

  3.2物管中心各部门要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支持、配合安全部开展安保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4. 工作程序

  4.1治安日常工作程序

  4.1.1安全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的治安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所管物业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4.1.2安全部根据国家有关治安管理法规、条例明确入住物业的用户单位的负责人为所驻物业的治安责任人,并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络。

  4.1.3安全部积极参加当地公安部门组织的物业治保活动。

  4.1.4安全部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新进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部通过《用户手册》对新入住商户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4.1.5安全部指派专人操作、管理治安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责任人员负责填写《电视监控记录》,按规定保存录像记录资料。

  4.1.6安全部指派专人24小时操作和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责任人按时填写《消防监控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4.1.7安全部实行定人定岗的门卫制度,员工按门卫守则执行,并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非办公时间出入人员登记簿》;对物品进出实行检查制度,大件物品出门,应有《大件物品出门证》。

  4.1.8对物业内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4.1.9安全部有义务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了解本地的治安动态,积极参加地区治安联防,及时处理各类刑事突发事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10安全部依照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停车场内车辆的管理,指派专人填写《车位检查表》。

  5.其他工作

  5.1安全部应协助相关责能部门,处理由设备引起的跑、冒、滴、漏事故。

  5.2安全部依照有关防台防汛的规定,台风季节协助工程等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6.2《各辖区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

  6.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6.4《××市涉外建设项目建立安保设施的若干规定》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5《各市消防条例》

  6.6《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6.7《电视监控室岗位职责》

  6.8《消防监控室岗位职责》

  6.10《用户手册》

  6.11《装修指南》

  6.12《员工手册》

  6.13《安全部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7.记录

  7.1值班巡逻情况记录

  7.2电视监控记录

  7.3消防监控记录

  7.4出入人员登记簿(非办公时间用)

  7.5大件物品出门证

  7.6动火申请审批表

  7.8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7.9治安、刑事案件、发案及其处置情况登记表

  7.10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7.11装修人员登记表

  7.12安全部月度岗位检查评定表

  7.13VIP接待工作安全部检查评定

篇2:某大学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  大学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暖气、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热毯、暖手宝、烫发棒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注:4人间宿舍写字台上可以使用个人床头灯,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 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如下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 学生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4人间宿舍可为4台(以微机注册标签为准),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 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宿舍内留宿异性。

  5. 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未经许可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

  6. 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7. 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8. 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9.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 安装微机的学生宿舍如使用违章电器,除按规定处罚外,该宿舍还将被取消微机使用资格。

  3. 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物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4. 对于晚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 对于违犯《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有关规定,通过微机观看、传播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者,学校将取消该宿舍使用微机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 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和床、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3: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5)

>  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制度(五)

  1、严禁在院内从事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活动,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严禁损坏院内消防,水电等公共设施,违者,限当日内修好,造成损失概由本人负责,并处以等额罚款。

  3、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等,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

  5、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院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凡户口属外县市需在医院内暂住一月以上的外来人口,须到保卫科进行暂住登记。

  7、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