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车辆出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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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车辆出入作业指导书

  1.0目的:确保出、入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各路口岗位。

  3.0职责:保安员负责路口岗的车辆出入管理。

  4.0基本内容

  4.1作业前的准备:做好上岗值勤的准备工作和交接工作。

  4.2值班制度

  4.2.1路口岗保安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

  4.2.2值班时间按公司具体时间安排。

  4.2.3实行倒班制,每7天倒班一次,每班每岗俩人。

  4.3工作流程

  4.3.1车辆进入

  1)打手势,示意司机减速慢行。

  2)应迅速看清其车牌号,准确判断其为业主车或临时车,并立即作出回应。

  3)发卡、检查完毕后,应提示其按规定行驶与停泊。

  4)待车辆完全驶入后,方可将挡车器放下,防止将车辆刮坏。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认真做好记录。

  5)如来车有损坏或缺少零部件,要及时向车主指出,并登记备查,防止发生推卸责任事件。

  6)对特种车辆按有关规定执行。

  4.3.2车辆出小区

  1)应主动礼貌向客服中心收回出入卡;

  2)临时卡收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收取,杜绝乱收费,并对客服中心的配合表示感谢。

  3)如遇客服中心不按规定交费时,应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发生冲突或情绪偏激,情况复杂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核对无误后,开启挡车器放行,挡车栏必须升至90度,并做好记录。

  5)应注意车辆放行时,摩托车、单车、行人的出入,防止引发事故。

  6)严格检查出入货柜车辆(包括的士尾箱),确保公司及客服中心财产不流失。

篇2:安管部安管员车辆/人员出入岗位工作职责

  安管部安管员车辆/人员出入岗位工作职责

  1.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当班期间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精神面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

  2.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维护本岗位区域内的绿化卫生及看管岗位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

  4.当值期间,必须严守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有特殊情况需向领班汇报,经领班安排人员替岗后方可离岗。

  5.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6.熟悉和维护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认真详细记录当值情况,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与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

  安管部安管员8号楼车辆/人员出入岗工作细则:

  1. 提前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接班,着装要求统一、整齐,双方队员交接班时须互相敬礼问好。

  2. 交接班时首先检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齐全完好,责任区域内通道是

  否畅通无阻、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况记录和有无跟进处理的事项。

  3.当值期间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领导经过或巡逻队员到岗时,必须立正敬礼并主动问好。

  4. 当值期间不得在岗位上有抽烟、吃东西、与他人闲聊、随地吐痰等有损保安队伍形象的不雅之举。

  5. 来访人员必须问清到访单元、业主/住户姓名,并做好登记,经得业主/住户许可后,方可进入小区。并告知其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围。

  6. 严格执行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所有出入小区物品必须有管理处和业主签名的放行条,经确认、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7. 当值期间提高警惕,随时注意防止不法分子伺机混入小区,必须对岗位周边进行轮回巡查,并做好巡逻记录。

  8. 如遇客户/住户、外来人员言语性挑衅甚至攻击性动作,岗位人员须保持克制,不得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打架事件,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得使用警械正当防卫。

  9.如发现业主车辆被其他人所驾驶,应进行盘查,并询问车主经同意后,方可放行。

  10.遇有冲闸车辆,应记住其车牌号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核对车辆所有人,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其情况是否报警。

  11.指引、监督车辆按车辆进出通道安全行驶。对特殊车辆实行登记放行(军、警、救护等)并通知领班,机动岗的人员赶赴现场指挥车辆行驶、停放,尽量不占用私家车位。对异常进出(无卡、出租车、送货车等)小区,要详细登记进场事由、到访房号、进出时间、车牌号,是否有私家车位。核准后放行,并通知就近机动岗赶赴现场协助监督。

  12.夜班从2时30分起,每15分钟向领班报岗。

  13.每月30日负责其岗位消防灭火器的检查记录。

  14. 严禁在岗位/岗亭内闲聊、玩耍手机、抽烟、或坐姿不正。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每次扣罚30元。

篇3: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大学师范学院校园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暂行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教政<1996>12号),中央综治办、中央维稳办、*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高校稳定工作的通知》(教党<20**>9号)文件精神,维护校园内的正常秩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流量,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动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出入、停放归口学院保卫处管理。

  2、机动车辆通行

  因我院校园内道路狭小、人口密集,人、车流动量大,本着尽量减少校园内机动车辆停放和流动的原则,对个人和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加以限制。

  1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进、出校门及在校园内停放(通行证必须放在挡风玻璃前)。

  2出租车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送病人或给校内单位送货等特殊情况除外)。

  3外单位来院临时办事的机动车辆,到门卫处登记并领取通行证方可进入停放。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请来的领导、来宾、或者来校联系工作需进入的车辆,由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统一安排停放。

  4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禁止超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与师生争道。

  5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3、机动车辆停放

  1院内停放的机动车辆一律凭保卫处发放的通行证在统一划定的车位内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临时停放的外来机动车辆应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

  3租房户及校外机动车辆原则上不能进校停放,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停放。

  二、办证对象

  1、需经常进出校园的教职工及家属的私人机动车辆;

  2、在院内购房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辆;

  3、教职工凭行驶证、驾驶证,校外人员凭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及停放证,并与保卫处签订停放协议。

  三、违规处理

  1、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凡违反者,保卫处有权没收通行证。

  2、在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直接拨打122报警电话,同时报保卫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3、拒不执行本规定者,保卫处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执行。对无理取闹、故意滋事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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