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保安防火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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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保安防火须知

  1.发现火警要不惊慌、不耽搁,迅速报警。

  (1)初起小火,要抓住时机,大声呼救,并迅速扑灭,立即报告人保部;

  (2)按动附近的手动报警器(手动报警器一般安装在消防梯附近),请求支援。

  2.听到消防警铃,应按顺序行动,不要惊慌失措以免误时误事。

  (1)当听到第一次警铃时,凡在岗上班的义务消防员和部门副经理以上干部须马上赶到消防中心待命,其他员工不要擅自离开岗位赴火场,应稳定本部位宾客的情绪,等待指令;

  (2)听到第二次警铃响时,全体员工应作好疏散准备;

  (3)员工应首先引导,护送各楼层群众和客人全部撤离后,再到集结点待命;

  (4)员工应到自己责任区逐间清理,在确实无人后即到集结点向现场负责人报告责任区内撤离情况;

  (5)底层以上各层人员一律通过安全梯向下疏散到底层;

  (6)所有撤到底层的人员一律沿各疏散标志撤出大楼;

  (7)要认真学会灭火器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和牢记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熟悉大楼的火灾扑救应急方案;

  (8)要熟悉附近安全出口情况。

篇2:酒店宾客防火须知

  酒店宾客防火须知

  1.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及充压容器进入酒店

  2.请勿在酒店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3.请勿在电梯内和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4.未经保安部批准,请勿在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5.未经酒店保安部批准,请勿在客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

  6.如发生火警及其他意外事件时,请勿惊慌,应拨打酒店的报警电话"* * *"或及时向服务人员报告从安全防火通道迅速疏散。

  如违反上述须知要求,酿成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3:酒店顾客防火须知(8)

  酒店顾客防火须知(八)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充压容器进入酒店。

  二、禁止在酒店内使用燃油、酒精或液化石油气等灶具和各种加热设备。

  三、请勿在电梯间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

  四、严禁在酒店范围内放烟花爆竹。

  五、未经酒店保安部批准,不得在房内安装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室设备及家用电器设备。

  六、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故时,请勿惊慌,应拔打酒店的火警电话"**"或电话总机房"*",并及时向服务员报告,从安全走火通道迅速疏散。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酿成的火警,火灾事故者,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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