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制度:安保人员执勤十八不准
不准吸烟
不准喝酒
不准睡觉
不准吃零食
不准脱岗
不准串岗
不准聊天
不准玩游戏
不准看书
不准打架
不准留长发
不准留胡须
不准说脏话
不准做私活
不准着装不整
篇2:学校安保主任职责
学校安保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负责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草拟学校治保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全校师生,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督促、检查学校防火、防盗、防窃等措施的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解决。
四、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掌握学校不安全、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防患于未然。
五、督促门卫、舍卫工作,加强责任,严格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校行政及时处理偷、盗等突发事件。
六、配合校行政,做好新生军训和民兵训练工作。
篇3:(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学生宿舍(公寓)治安保卫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为进一步加强公寓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治安领导小组
组长:中心主任
副组长:中心副主任
成员:中心内部管理人员
(二)公寓治安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公寓楼早6:00开门,22:30关门,晚归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
3、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5、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蜡烛、煤气炉、火锅、电饭煲以及其他种类火源;
6、公寓楼内不准私拉电线,严禁存放、使用电炉子、电热壶、电热杯、电磁炉、酒精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热毯、床头灯及各类劣质电器,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的,须经楼长批准。
7、公寓楼内禁止从事经商活动,严禁酗酒、吸烟、斗殴、搓麻将等;
8、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三)公寓治安教育及检查
1、对公寓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消防安全教育、财产安全教育、人身安全教育。使员工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公寓的首要任务;
2、用简报、展板、网络等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3、消防设施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新;
4、各公寓楼楼长负责每周对楼内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重点为消防设施的完损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公寓大门的开启情况,学生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等,并按时做好安全纪录和处理意见纪录;
5、设立安全检查组,对各楼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公寓中心主任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公寓治安预警方案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领导,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扑救;
(2)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公寓中心;
(3)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的立刻就近电话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4)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派员工在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消防车到来之前,保卫人员,校内消防安全员,公寓中心员工等均有义务参加灭火;
(2)消防车到达之后,公寓员工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并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的消防器具为:灭火器、消防栓、水桶、脸盆、水浸湿的棉被等;
(4)火灾扑救的原则为:①先控制,后消灭;②先救人,后救物;③分清主次,快速准确;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人员灭火。
4、扑救的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可使用各种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酒精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袋、浸湿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要首先确保人身安全,扑救工作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果是电源或电器具引起的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火势蔓延;
(3)火灾发生后应一边组织救火,一边及时报警,先控制,后消灭;
(4)灭火后要配合消防和保卫部门,搞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于火灾后的事故处理;
(5)如遇到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
(6)发生较大火灾时,要及时把学生疏散安排到安全地带,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二)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保卫处、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公寓楼长或值班员。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后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报告;
(2)重大盗窃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汇报;
(3)经给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到报告后,相关负责人要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大案、要案要向学校领导汇报;
(2)楼长或值班员要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3)对盗窃数额大、价值高的案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处理,未经领导允许知情者不要外传;
(2)公寓楼长、驻楼辅导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人身伤害事故
1、处置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保卫处、驻楼辅导员、公寓楼长或值班员,校医院医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生安全工作小组、楼长或值班员;
(2)学校有关部门领导;
(3)学校领导;
(4)上级主管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医院和校内110进行抢救;
(2)大事故或较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学
校领导汇报;
(3)如是食物中毒,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没有汽车时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救助;
(4)食物中毒事件,经向校领导请示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如是校内学生打架,楼长或值班员要给与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通知校内110和住楼辅导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寓中心汇报;
(6)对外来人员在楼内闹事、打架或学生打群架的,楼长或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校内110进行处理,严重的可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
4、注意事项
(1)稳定好情绪,不要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故发生后,如有家长来校探视,要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4)如有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以避免报道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