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来访管理规程(十二)
1、来访登记管理
⑴来访人员须在组团出入口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并如实回答小区安全管理员等工作人员的询问,离开时要注销登记。
⑵来访人员寻访不遇时,应马上离开,不得借故在小区范围内停留。
⑶小区当值安全管理员应安全或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来访者离开小区(有理有节)。
2、来访人员须知
⑴禁止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带入小区。
⑵禁止在小区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⑶禁止在小区范围内进行推销。
⑷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
⑸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入小区。
⑹所有携带物品,应自觉接受安全管理员等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⑺在非办公时间内带出贵重及大件物品,须提前向管理公司申请。
篇2:某街道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
街道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
一、街道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信访处理台帐。
二、群众提出的问题属本级工作范围能解答的,应摆清事实,讲清政策依据,耐心细致予以答复,避免越级*的发生。对不能当即答复的,应讲清原因并开展调查或上报,经调查核实清楚或上级予以明确回复后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应做好书面答复。
三、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依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查处理.四、调查情况属实,应及时纠正、及时整改;情况不实的,提供有关证据,讲清政策依据,向来访群众做好说明、说服工作。
五、对群众来信来访资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保护来信来访群众的人身权利,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篇3:学校来访来客登记制度(3)
> 学校来访来客登记制度(三)为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实行来访来客实名登记制度。保证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有效联系,特制定本条例:
1.来校联系工作的来访人员,必须在警卫室进行实名登记,来客必须按会客单上的要求真实地填写会客单并取得校内接待人员的认可方可进入校区,离校时必须出具接待人员的签名回执方可离校。
2.三产门面租赁户使用校内厕所的,必须凭学校核发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
3. 学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区,特殊车辆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区的,应将车牌号、车型同时登记在会客单上,并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
4. 在正常的教学时段内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必须出具教导处、班主任共同签发的出门凭证,再可让家长接回,在正常教学时段内,学校严禁学生单独离校。
5. 会客登记凭证每学期整理后归档,保存期为二年。
6. 本条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