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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大厦社区治安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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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迪大厦社区治安管理规程

  1.目的

  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及时有效的防范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范围

  适用于赛迪大厦项目执行部。

  3.职责

  3.1项目执行部所属安保部经理负责制定安全防范制度,并监督执行。

  3.2安保部经理协助公安部门查处治安案件和侦察工作。

  3.3安保部领班协助安保部经理做好社区内的保卫工作。

  4.程序

  4.1 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社会和社区治安动态。

  4.2 建立用户和员工档案,掌握物业所辖人员的基本情况。

  4.3 认真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3年第9号)发布的《治安保卫任期目标责任书》。

  4.4 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

  4.5 制定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4.6 加强巡视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4.7 加强门卫的管理,并认真检查物品进出情况。

  4.8 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4.9 组织突发事件的演习。

  4.10 加强重点部位人员的审查工作。

  4.11 节假日加强值班力量。

  4.12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写预防措施报告。

  4.13 定期向项目部总经理和管委会汇报治安和安全情况。

  4.14 成立内保组织,做到群防群治及时反馈信息。

  4.15 做好报案登记记录及各种笔录。

  5.监督执行

  总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3年第9号 《北京市企业保卫责任制规定》

  JC/GZA05-1998(1)《安保部工作手册》

  JC/GZA06-1998(1)《工程部工作手册》

篇2:所区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某所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本所的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科研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必须做好内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所职工都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所的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三、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四、扰乱科研工作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职工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罚,不够治安处罚的,依照本规定处置。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处50元以下津贴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入所拒不出示证件,出入所门不下车,又不服从门卫管理和检查的;

  (二)涂改、伪造、转借出入证的;

  (三)破坏所区防护设施,翻越围墙的;

  (四)扰乱正常的科研工作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绝、阻碍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处100元以下津贴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储存、携带或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私藏和携带以及私自加工制造各种凶器的。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扣处150元津贴或纪律处分;

  (一)在所区和住宅区跳舞、酗酒造成危害,骚扰他人,不听劝阻的;

  (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写恐吓信、打恐吓电话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八、凡盗窃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构成刑事或治安处罚者,除追回赃物外,扣处500元以下津贴,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在行窃时损坏公物,应赔偿全部损失;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聚众闹事,毁坏公用设施,影响内部治理,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负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处2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有流氓、赌博、吸毒、敲诈勒索等行为而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追究责任,没收其非法所得和赌具、毒品等违禁物品外,同时扣处5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利用非法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者,尚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扣处2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篇3:某大学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  大学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楼正常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针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出现的新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暖气、电炉子、电热杯、电热锅、热得快、电热壶、电熨斗、电热毯、暖手宝、烫发棒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他电器(注:4人间宿舍写字台上可以使用个人床头灯,但不得在床上使用)。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2. 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使用如下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他种类火源。宿舍内不准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3. 学生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4人间宿舍可为4台(以微机注册标签为准),摆放微机及拉接电源必须整齐、安全,电源线不得绕床。使用微机时,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

  4. 禁止异性随意出入学生公寓、严禁宿舍内留宿异性。

  5. 杜绝晚归现象,未经许可,不准在外留宿,未经许可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

  6. 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不准吸烟。

  7. 严禁从宿舍内往外倒垃圾、泼水、扔杂物。

  8. 严禁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9.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鞭炮、酒精等)

  (二)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者,没收所使用的违章电器、火源,同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者或屡次违规者及违规后执意对抗处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凡违纪者,取消其本年度参评各类先进个人及奖助学金资格。所在宿舍取消本年度参评“文明宿舍”的资格。

  2. 安装微机的学生宿舍如使用违章电器,除按规定处罚外,该宿舍还将被取消微机使用资格。

  3. 因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火源给他人人身、财产及公共财物造成损失的肇事者须按有关规定负责经济赔偿和接受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分外,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4. 对于晚归、酗酒、赌博、吸烟、打架斗殴、聚众滋事及未经允许擅自留宿外人或校外留宿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 对于违犯《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有关规定,通过微机观看、传播任何带有*、淫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像或影碟者,学校将取消该宿舍使用微机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 对于私接电源、乱拉电线、随意挂布帘和床、墙帷子、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者,没收违章物品,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三)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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