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三)
(一)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小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
(1)每月未及节日前,保安部对小区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每年小区消防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管业部门负责人参与。
(3)检查项目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2.各层公司房间内消防安全检查
(1)每半年,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保安、管业部负责人参与。
(2)检查各公司房间内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3)公司房间内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公司房间内是否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有效灭火器。
(5)公司房间内是否存放易燃物品。
(6)公司房间内是否有擅自改动装修间隔而影响消防安全。
(7)检查大租户逃生出入口是否被锁死或堵塞,出口指示灯是否正常。
3.后勤区域消防安全检查
(1)检查设备层各消防栓、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2)检查各机房、电房设施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机房、电房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检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畅通,指示灯及烟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4)检查中若发现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或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管理处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相关表格
《班组级防火安全检查表》
篇2:机关后勤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机关后勤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工作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保安、门卫值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值班保安、门卫要把防范火灾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分管领导,一旦发生火灾,须按照《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对防范区域内所有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要防止灭火器、消防栓皮管龙头、消防标记、应急设备等设施过期、移位、丢失、损坏等情况。
三、局职能科室(服务中心)对安全值班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负责、遇事处置得当、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在重要节假日之际,要组织骨干人员进行突击检查,以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汇总各方面检查资料,做好节前安全动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
篇3:区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区机关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消防工作是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的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工作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检查作为保安、门卫值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值班保安、门卫要把防范火灾作为重要内容,发现隐患、苗头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分管领导,一旦发生火灾,须按照《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格操作。
二、每月一次,对防范区域内所有单位(部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主要防止灭火器、消防栓皮管龙头、消防标记、应急设备等设施过期、移位、丢失、损坏等情况。
三、局职能科室(服务中心)对安全值班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对巡查负责、遇事处置得当、有效防范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不负责任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四、在重要节假日之际,要组织骨干人员进行突击检查,以座谈会的形式,分析当前安全形势,汇总各方面检查资料,做好节前安全动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