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并非是个创新概念。20世纪8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开始在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兴起。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正式定义虽经国内、外论坛多次讨论,但仍然未能形成统一意见。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CSR理念: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只讲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那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增加社会的负担;反之,如果企业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道德义务,那就可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自己产品和服务的声誉,从而扩大促进企业利润增长和企业发展的空间。
一般认为,企业活动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公共服务关系一旦建立,具有群体性、强制性(个体业主无法选择)、长期性的特点。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更应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说企业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企业为了证明其服务产品是在道德的环境中生产出来的,就必须把社会责任视为增进经营信誉和公众形象的重要事项。只有确立起社会责任,才能获得广大业主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协议。
重要的是,企业除了有股东的利益以外,还有受企业决策与行为影响的人,即还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的利益,乃至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的利益等等,如何满足这些利益要求,就成为企业伦理的一个主要问题。传统的企业都是立足于个人(股东)本位,以最大限度地营利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为惟一目标;而社会责任则要求企业除了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外,还应该尽可能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这两方面经常地存在着某种张力,在相互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各自的目标,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物业服务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对股东负有责任,就是使他们的投资获得利润最大化,这是对投资负责或者说是经济责任;企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还有社会责任,这个责任是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相互依赖,实现良好合作的重要条件。企业处在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与利益相关者还有一些非契约性的关系(譬如保护环境、慈善事业),这些关系虽然不像契约关系那样刚性,但企业同样应该考虑其行为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协调有关利益关系。总而言之,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不能不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致力于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是股东利润的最大化。
企业社会责任还体现在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当然,这不是计划经济时代那种把员工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揽的做法,而是强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还必须以合乎道德的行动来回报社会。企业赚取利润应重视以人为本,生产过程人性化,确保产品符合道德要求;关注员工权益、提供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来改善企业内部关系,培养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加强产品(服务)信息的透明度,营造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声誉,以提高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服务)的信任等;从长期看,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根据上述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描述,物业服务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其社会责任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承担的责任,这也可以说是企业内的社会责任。第二层是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的义务,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营中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环境、顾客和社区等方面的责任,其底线是不应该损害他们的利益,而且要回报社会,使政府和社会大众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受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表现在,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使企业赢得更好的声誉、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得到人民大众的认可,同时也可以在市场中更好地体现企业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称赞,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下去。从社会的角度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与政府和公民一起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成本的付出。
目前,我国的物业服务企业都还处于成长初期,对其社会责任的要求,必须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既要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觉醒程度,又要考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消化能力。重点应当强调企业社会责任自主意识的增强和行动自觉性的提高,通过其正常经营活动,体现和落实其社会责任。不要超越其经营范围、超越其承受能力附加太多的管理职能。我认为,在现阶段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应当体现在:一是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这是保障业主权益、树立企业形象、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证。二是履行合同。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经营活动,为业主提供各项服务。三是诚实守信。服务要讲诚信,积极履行各项承诺。有经济能力的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本文发表于《城市开发》20**年第2期)
篇2:物业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
物业公司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营造公平、上进、奖惩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使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与义务,公司制定各种规定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保证。公司要求员工有良好的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但规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订立的规定与制度使员工了解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导致的后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第四条 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第五条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通报表杨、嘉奖、小功、大功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第六条 奖惩形式
一、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赏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奋敬业,勇于争先。公司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50-100元;小功:150-250元;大功:300-500元;
1、通报表扬
员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予“通报表扬”,表扬可采取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
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
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有书面表扬者。
5)热心服务,并有书面表扬者。
6)团结同事,领导有力,较好提高部门业绩的管理人员。
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月度销售任务、岗位工作管理任务等)。
8)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者。
9)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受到员工一致好评者。
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书面表扬者。
2、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行为或表现(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嘉奖”,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工作尽责成绩优异者(如季度连续达标、年度达标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者;
(4)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害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5)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者。
(6)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7)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并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的员工。
(8)忠于职守、见义勇为者。
(9)好人好事较好的提高公司美誉度者(如好人好事获见报等)
(10)其他类似表现出色行为或业绩。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1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记小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记小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物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著之优良效果者。
(4)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
(5)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6)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心尽守,谦洁作风者。
(7)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8)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挽回公司重大损失者。
(9)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誉度者(如获好人好事获地区主流煤体报道表扬,使公司形象及美誉度极大提高等)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及时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损害者。
(11)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1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13)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记大功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记大功”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排除者。
(2)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办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遇重大灾等重大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举报、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的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显收益者。
(6)有益于公司发展的重大创新,并在实施中取得重大成绩和经济效益者。
(7)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9)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0)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5、年终评奖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二、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愿意帮助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50-100元;小过:200-300元;大过:400-1000元;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1、通报批评
员工若初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被处以通报批评:
(1)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上网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戏、玩耍、运动、闲聊、打私人电话等。
(2)上班时间,未经上司许可撤离工作岗位、串岗、空岗。
(3)未按时完成或虚假完成任务、需提交方案、工作报告等。
(4)对同事、访客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顶撞、推卸责任等现象。
(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
(6)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假、出差等。
(7)工作疏忽或不认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损失者。
(8)续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请者。
(9)未准时出席会议,屡教不改或无故缺席者。
(10)文件或工作任务传达不及时、不到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轻微的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未按时完成工作报表的。
2、警告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警告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正常秩序,情节轻微者。
(2)没有正当理由,初次不服从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职权,扰乱职务制度。
(3)怠慢业务,经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
(7)浪费财物,情节轻微者;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的团结。
(9)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0)调岗、请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乱或延误工作者。
(11)不按时归还公司借款或结算手续。
(12)违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规定。
(13)破坏环境卫生者。
(1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5)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16)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1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1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1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2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1)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22)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23)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24)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一般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3、记小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记小过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半年内已接受警告处罚二次者。
(2)管理监督方面松弛,致下属工作散漫、怠情、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3)涂改或撕毁考勤记录、识别证、涂墙壁或机器设备者。
(4)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上班者。
(5)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6)任意浪费使用原料或损坏公物者,价值500元以下。
(7)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8)托代签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9)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
(10)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
(11)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12)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者。
(13)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严重者。
(14)挪用公款者。
(15)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17)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8)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19)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21)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4、记大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予以记大过,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一年内已接受两次记小过处罚者。
(2)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财务损失者。
(3)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4)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5)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6)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7)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8)不利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员工评论其他同事薪资福利情况。
(11)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13)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严重者。
(14)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极为严重者。
(15)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
(16)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7)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著。
(18)故意撕毁公文者。
(19)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0)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21)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2)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23)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25)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降级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降级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行为导致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3)行为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之行为者。
(4)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屡次拒绝执行者。
(5)对公司授予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6)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7)员工本人吐露本人薪资者,降低一级基本工资。
(8)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员工泄露他人薪资者,当事人工资降低一级基本工资,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工资统一降半级。
(9)背后辱骂老板经证实者。
(10)有意损害公司形象经证实者。
(11)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情节严重、恶劣者。
6、辞退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辞退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上供词谎骗、隐瞒过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2)犯有偷窃行为;未经许可携带或企图携带公司贵重物品离开;携带或企图携带国家法规或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
(3)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建筑、设备、器具及其它贵重物品丢失或严重损坏等,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4)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机密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权利。
(5)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当钱财、受贿、串通外来人员监守自盗公司财物或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无论金额多少)。
(6)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劳教、监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会广泛谴责之行为。
(7)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
(8)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如*组织、恐怖组织、传销组织等)
(9)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毒。
(10)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恶劣者。
(11)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为)
a.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为达到让公司雇佣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题。
c.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d.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极端严重者。
e.员工在长病假期间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
f.向外散布对公司污蔑性言论。
(12)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1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14)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1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6)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17)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8)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20)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21)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22)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3)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24)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25)年度内累计六次记大过行为者。
(26)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7)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七条 奖惩关系
1、通报表扬三次等嘉奖一次,嘉奖二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二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连续三次记大过辞退处理;
3、记大过二次基本工资下调一级,岗位补贴下调一级;记大过三次辞退处理,此累计不做奖金、罚款仅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4、奖惩事项将作为年终考核及升迁之依据。
5、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50元,小功奖励100元,大功奖励200元;大过罚扣2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6、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 操作细则
1、奖惩事实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审核或审批,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小过(含小过)、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力资源行政总监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过(含大过)以上者,由副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审核,总经理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审批后人力资源行政部将以发文形式于公司内部通报,发文后生效。
2、《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功或过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3、奖惩款项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依奖惩通报文于员工当月工资中计入或扣减。
4、各部门负责记录并存档各员工的奖惩事实及相关通报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汇总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的年终评估、晋升、降级及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1、人力资源行政部作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审核、培训、推广、解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修改。
2、原则上,所有奖惩均以通报形式公布,特殊情况可由公司负责人酌情灵活处理。
第九条 其他
实际工作中,遇到无依据的奖惩条例,则以总经理临时批复为准,并予执行。
篇3:商招物业人力资源经理岗位工作说明书
商招物业人力资源经理岗位工作说明书
1、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人力资源专业经理岗位编号:JL-10
所属部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直接上级: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
直接下级:人力资源主管、培训开发主管所辖人员:2人
平行协调关系: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定编:1人
2、岗位目标和概述
协助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处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的工作,确保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要求,并得到有效实施,人力资源各项工作流程有效运行。
3、主要岗位职责
3.1协助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订人力资源战略方向和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并对公司组织设计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公司岗位设置工作;指导人力资源主管协助各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分析,并审核各职能部门工作说明书。
3.2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找出人力资源供求缺口,根据需要及时提出改善建议和合理的调整方案,建立关键岗位人才的后备人才储备和接班人计划。
3.3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各部门招聘需求,编写招聘计划,并参与公司关键岗位人才的招聘面试工作,以满足关键岗位人力资源需求。
3.4负责指导人力资源主管制定和修订人力资源政策,定期组织对人力资源政策和工作流程检讨和修订。
3.5监督公司各项人力资源政策的执行情况。
3.6指导人力资源主管完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和实施公司绩效考核,针对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
3.7对公司薪酬福利政策提出建议,并监督和确保薪酬、保险和福利政策准确执行。
3.8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组织协调部门员工开展工作,负责培养和指导人力资源主管和培训开发主管。
3.9负责审核部门各类人事报表,包括工资报表、人事月报表、人事季报表及年终人事统计报表。
3.10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
3.11负责指导培训开发主管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和效果评估。并审核公司年度培训预算。
3.12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安排直接下级工作任务,检查员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下级的工作绩效。
3.1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组织结构
5、任职资格
5.1基本要求
a)26-35岁之间,性别不限;
b)国家正规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经济学或其它相关专业;
c)具有4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两年以上大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历。
5.2知识技能
a)熟练掌握招聘选拔、绩效考核、培训与开发、薪酬管理和员工关系等模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b)熟悉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当地劳动政策法规,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的办事程序。
5.3工作能力
a)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优秀,能够担任内部兼职讲师,熟悉企业公文写作和规章制度起草。
b)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大多数情况都能充分地与他人沟通协调,有效地找出对策,达成共识,并能够协助他人化解冲突,促成合作关系;善于倾听和换位思考,善于团结不同意见的人甚至是反对自己的人。
c)善于发现和培养人才:能够充分发挥员工特长和指出不足,并给予员工建设性反馈意见,帮助员工不断改进,为员工发展创造优越条件,对下属进行针对性培养和指导。
d)优秀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合理调动、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完成工作目标;能够给他人以信任和认可,善于组织他人共同解决问题,并善于听取他人意见。
e)善于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寻求好的解决方案。
f)熟练应用WORD、E*CEL、POWERPOINT等常用办公软件。
5.4职业素养
a)诚实正直、品行端正,严格要求自己;处事和对待员工做到公正、客观、合理,能够做到“对事不对人”;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b)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对待工作高度认真负责,敢于承担责任,工作不推诿,积极反映问题,主动协商和解决问题。
c)积极工作态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以积极心态面对压力、困难和挫折。
d)服务意识强:工作热情,能够主动听取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给予满意答复。
e)学习能力强:工作中持续不断提升与任职岗位所要求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学以致用。
f)亲和力强:工作积极主动,充满热情,让人能够容易接近,心胸开阔,对人有很强的包容心。
5.5专业培训
接受过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包括面试技巧、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薪酬福利设计等。
6、工作条件
6.1工作环境:办公室、会议室、培训教室;
6.2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70%时间为正常上下班,20%左右时间离开办公室,10%的时间不确定(加班、招聘、培训等);
6.3所用设备工具:电脑、会议设备、传真机、复印机。
7、职业发展方向
通过岗位轮换、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和管理能力,成长为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工作。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总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
2.本标准由总部品质管理部门组织标准化审查。
3.本标准由总部品质分管领导批准。
4.本标准由总部品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