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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安全防范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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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防范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了主要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求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在有很多的业主,对“协助”的内涵不清楚。没有分清公安机关与物管企业的责任。公安机关与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区别在于:

1、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打击种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企业的安保责任主要是,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3、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执法。物管企业的安防职责是由国家法规指导大原则,详细义务、责任、权利由物管企业与业主协商约定,是市场有偿行为。

对“公共秩序”这个概念,从物业管理的范围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一个特定的物业区域、公共环境、公共设施设备、公众聚集、公共财产、公众活动、经营行为等,通过指导、管理、规范、维护其有序工作和活动。

2、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公约、规章制度约束下的公共行为和规范。

3、公共秩序是一个物业区域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没有公共秩序一切都无从谈起。

4、维护好公共秩序,对破坏行为实施预防和处置。

“维护公共秩序”的内www.pmceo.com涵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级各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了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内容:

1、日常安全管理和巡逻(预防和有限制止各类案件发生)。

2、车辆进出停放管理(不含车辆保管责任)。

3、进出人员管理(业主、装修人员、闲杂人员等)。

4、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与维护。

5、周边环境秩序管理(市政设施、占道经营、乱搭建等)。

6、各类经营秩序管理(商铺、餐饮、广告、会所等)。

7、装修监管(防噪音、装修材料进出等)。

8、小区环境管理(道路、绿化、环境污染、高空抛物、宠物喂养等)。

9、六防工作(防火、防水灾、防燃气泄漏、防电力故障、防雷击、防大风)。

10、各种应急排危抢险。

11、处理业主临时需求(业主摔伤、重大疾病等)。

12、维护公共秩序是物管企业头等重要大事和责任,是企业的有偿行为之一。

案例分析:

20**年10月21日晚11点20分,某小区保安在夜间巡逻检查的时候,发现一名男孩行迹可疑,推着一辆有锁的自行车,就上前询问,该名男孩神色慌张,回答语无伦次。保安随即将其带到小区值班室,打电话把情况告知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部部长,保安部部长马

上到小区对此进行处理。经询问后,初步判定该名男孩行为属偷盗自行车。给110报警后,派出所及时出警将其带走。后经派出所审问,该名男孩确系偷车盗贼

在此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履行了“维护好公共秩序,对破坏行为实施预防和处置”这一义务,进行了日常安全管理和巡逻,起到了预防和有限制止各类案件发生的作用。

篇2:物业管理企业安全防范义务解析

物业管理企业的安全防范义务解析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求助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对“公共秩序”概念的认识

从物业管理的范围来看,主要包括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一个特定的物业区域、公共环境、公共设施设备、公众聚集、公共财产、公众活动、经营行为等,通过指导、管理、规范、维护其有序工作和活动。

2、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公约、规章制度约束下的公共行为和规范。

3、公共秩序是一个物业区域最基本、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没有公共秩序一切都无从谈起。

4、维护好公共秩序,对破坏行为实施预防和处置。

二、公安机关与物管企业的责任区别

1、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打击种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企业的安保责任主要是,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3、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执法。物管企业的安防职责是由国家法规指导大原则,详细义务、责任、权利由物管企业与业主协商约定,是市场有偿行为。

三、“维护公共秩序”的主要内涵

1、日常安全管理和巡逻(预防和有限制止各类案件发生)。

2、车辆进出停放管理(不含车辆保管责任)。

3、进出人员管理(业主、装修人员、闲杂人员等)。

4、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管理与维护。

5、周边环境秩序管理(市政设施、占道经营、乱搭建等)。

6、各类经营秩序管理(商铺、餐饮、广告、会所等)。

7、装修监管(防噪音、装修材料进出等)。

8、小区环境管理(道路、绿化、环境污染、高空抛物、宠物喂养等)。

9、六防工作(防火、防水灾、防燃气泄漏、防电力故障、防雷击、防大风)。

10、各种应急排危抢险。

11、处理业主临时需求(业主摔伤、重大疾病等)。

12、维护公共秩序是物管企业头等重要大事和责任,是企业的有偿行为之一。

篇3:物业案例:小区安全防范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物业案例:小区安全防范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刘某将自己的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等第二天上班时,刘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已不在停放点了,便立即报了警,但至今未破案。今年10月,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刘某在入住后,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入住协议书,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刘某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和刘某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双方并未就刘某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陈某摩托车的义务。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

  当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少已经开始转移到家庭财产的失窃方面。由于业主家里的财产被盗事件经常发生,于是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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