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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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厅员工劳动纪律奖罚细则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衣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3、遇到客人,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

  4、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大吼大叫、大声说话。

  9、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

  10、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争辩。

  11、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

篇2: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通知

  医院关于职工请销假制度及劳动纪律奖罚规定的通知

  各支部、科室: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肃考勤制度是落实医院各项工作的前提。遵守院规院纪是每位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位职工应该把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作为自己首要职责。各科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起到表率作用,持之以恒,认真负责抓好科室劳动纪律,以点带面,促进科室工作的提高。

  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适用范围: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都应实行请假制度,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病假、婚假、产假分别凭医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一)探亲假。

  探亲假按国务院规定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休假前到院人事科领取《探亲假审批单》。探配偶假:每年一次为期30天(双方不能重复享受)。不论是上半年还是下半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均自办理结婚手续的次年开始享受探配偶假;探望父母假:未婚职工每年一次为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36号文,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下一年起计算(四年中任何一年均可享受)。另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根据国务院规定,凡父母、配偶在南京、芜湖行政管理区域内,不享受探亲假,当天不能往返者除外。

  配偶在实行休假制度部门工作,则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丧假。

  凡本人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或养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本人处理,可以请丧假,假期3天(路程除外)。

  (三)婚假。

  婚假3天,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凭院工会休假审批证明)。

  (四)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延长产假30天。并男方可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五)哺乳假。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各科室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六)计划生育假。

  已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上下节育环、做绝育手术、人工流产等凭专科假条经院工会审批后方可享受计划生育假。

  (七)职工带薪年休假。

  按《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医办(20**)54号]执行。

  (八)工伤假

  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报批程序:凡请假者,须事先书写请假单,说明原因、请假时间,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本人如遇紧急、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由所在科室代办。职工非因公在外因急病需要治疗病休的,要及时通知医院,返院后凭病历至专科申请补办病假手续。年休假由各科室统筹安排后报人事科。

  三、审批权限:

  (一)职工请病假5天以内(含5天) 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病假6—10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职能科科长审批,病假11—30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1个月以上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二)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 由科室负责人审批;事假4—5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主管职能科科长审批,事假6—9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事假10天及以上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院长审批。

  (三)各科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4天及以上者由院长审批。

  (四)凡家属生病,本院职工一律不准借调护理,必须借调护理者按事假处理。

  上述审批权,如分管院领导外出,由其他院领导代为批准。准假手续经审批后送交考勤员。由科室将已批假条附在考勤表上报人事科。

  四、销假程序: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在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不准积累假日,如因工作需要,经科主任同意后可以补休。科室安排补休而不休息者,补假作废。

  五、考勤制度

  (一)按现行工作制度,职工一律根据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旷工。

  (二)各科室、班组应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兼职考勤员。考勤员休假时,由负责人代为考勤。

  (三)各科室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并督促考勤员将考勤表在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前报人事科。

  (四)考勤表上,要填报职工带薪年休假的休息情况。

  (五)因工作需要调岗人员,有关科室、人员要及时到人事科登记备案,未办理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事科不予以统计考勤。

  六、病、事假待遇

  (一)病假:一天,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规定病种住院期间,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1%。以此累计,直至扣完。

  (二)事假:一天,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20%,以此累计,直至扣完。

  (三)职工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按皖人发[1997]83号《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通知》执行。

  (四)未转正定级的大、中专毕业生因病休假致使见习期不足一年,须相应延长见习期,待其病愈工作,合并计算实际工作时间满一年后方可定职。

  (五)职工连续


病假半年以上,病愈要求恢复工作者,复工时须持有专科主任诊断证明。按照(64)内人工字第257号文“工作人员病愈需要恢复工作者,须经医生证明确定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息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因旧病未愈,有意要求医生开具证明,提前复工,而上班几天以后,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执行。(摘自人事工作文件选编IV),《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司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待遇问题解答》。

  (六)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退休假按基本工资发放。

  劳动纪律奖惩规定

  一、每迟到、早退一次(在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门诊未准时开诊一次扣当事人1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1天事假处理;门诊医生迟到2次以上停诊一个月。

  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准离开岗位,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在科室记事本上注明去向(限院内医疗区范围)。中途擅自离岗、脱岗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

  职工在上班期间有吃早饭、上网玩游戏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发现二次扣300元,发现三次按待岗处理。

  迟到、早退、脱岗、未按时开诊、上班干私活、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除按有关规定扣奖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与考核、晋升职称、聘任等挂勾。

  二、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扣除当日活工资。二天,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当日活工资。三天及以上者,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当月活工资50%,并视情节给予待岗、行政处分;情节较严重的,直至辞退现职。旷工不能用年休假冲销。

  三、职工在院内岗位调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服从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直至待岗。

  四、工作时间内,职工内部吵嘴打架、醉酒,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直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五、职工与患者发生吵架、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六、凡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委屈并造成身体伤害的,经调查属实者,医院将给予委屈奖。

  七、出勤、出诊情况与职工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聘任相结合。完成好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凡由院劳动纪律检查组检查发现科室有违背上述条款的,在质量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凡发现有上述条款以外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院劳动纪律检查组有权临时处置。

  此条例解释权在院人事科。本办法自正式下文之日起执行。

篇3: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商街物业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管理条例

  一.服从上司☆D*/RSB-07-01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合理指派的任务,若有疑难应立即表明。如对指派任务不满的,应先服从后申诉。除特别情况外,一般不可越级申诉或反映问题。

  二.工作规定☆D*/RSB-07-02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自觉接受行政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检查。

  (二)员工进出大厦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和在指定的地方逗留。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 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串岗、聊天、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事或翻阅报纸、杂志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四)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

  三.考勤管理规定☆D*/RSB-07-03

  (一)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并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程序,按值班表规定班次上班,如需调班,须填报“调班申请表”,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将“调班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生效。

  (二)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考勤。

  (三)忘记打卡考勤者,经部门经理证明其确已上班,并为其考勤签证,每次尚须处罚5元,以示警戒。

  (四)托人打卡者经查实,旷工论处;代人打卡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五)未经打卡考勤者,应于当天或翌日依下列情形办理本人的考勤事务:

  1.因公外出或在上班时间因公务外勤未能按时打卡者,应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证,以示遵纪考勤;

  2.因事、病等事由请假者,除依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外,回来销假时,应经部门经理在本人的卡上签证,以示请假遵纪考勤;

  3.忘记打卡,又不向部门经理办理签证考勤事务,除依未打卡案扣罚外,视情节轻重,作事假或旷工论处。

  (六)部门经理应于每日检查员工考勤情况,遇异常状况或违规事件应立即进行记录并处理。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日适当时候监督各部门考勤情况。

  (七)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违纪情况,依下列规定处置:

  1.员工上班时间后打卡到岗者为迟到;

  2.迟到十分钟扣罚10元,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50元,迟到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罚100元,迟到超过2小时作旷工论处;

  3.工作时间终了前打卡下班为早退;

  4.早退扣罚依迟到条款办理;

  5.员工迟到须当日办理本人考勤事务;

  6.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八)事假:

  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两天填写“假期申请表”,按准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能生效。事假不计发薪金。

  2.准假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由行政人事部审批,请假三天以上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多少天,均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

  3.部门经理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

  4.试用期员工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的,终止试用。正式员工事假一个月累计超过七天的,予以辞退,如情况特殊,请事假需超过规定期限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5.不得无故缺勤或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九)病假:

  1.所有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并填写“假期申请表”,如因病情不能亲自回公司请假的,须于当班前打电话或委托家人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翌日补办请假手续。无病假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准假权限与事假一样。

  3.员工试用期满后,经审批同意的病假为有薪假期,惟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的病假工资,公司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

  4.试用期内病假作事假处理。

  (十)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2.伪造出勤纪录者,一经查实,作旷工一天处理。

  3.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到3次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旷工,依下列规定处罚:

  4.1旷工一天,扣月薪20%;旷工二天,扣月薪40%;旷工三天扣当月全薪。

  4.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三天或一年旷工累计五天者,以解雇。

  四.仪容、仪表☆D*/RSB-07-04

  (一)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的长度不过耳及不过衣领为合适)。

  (二)穿着制服整齐清洁。

  (三)皮鞋保持光亮。

  (四)员工除指定的服饰外,只限于佩带手表及结婚戒指一枚。

  (五)不得浓妆。

  (六)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染指甲。

  五.品行☆D*/RSB-07-05

  (一)员工必须视公司荣誉、利益为己任,对内外均须维护企业形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同舟共济,同心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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