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职工请销假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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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篇2:安管部请销假制度

  安管部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安管员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出。在值班和训练(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二条 请假一日以内的,由主管或经理批准,主管由经理或物业公司总监批准。

  第三条 请假一日以上的,由经理或物业公司总监批准。

  第四条 安管部经理或主管应严格按照比例控制请假外出人数。具体比例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不影响应急事件处理为原则。

  第五条 安管员请假外出时,由安管主管负责登记(包括:外出时间、请假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联络方法等),并交代注意事项;归队后,请假人必须向主管销假。主管应当将外出人员的外出、归队情况,及时向安管部经理或物业公司总监汇报。

  第六条 在治安环境较为复杂的地区,安管员外出尽量安排二人以上同行,并应指定负责人。

  第七条 请假超过一天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请假人应事先与其他队员协商好顶班事项,并报给主管,主管进行核实后报安管部经理或物业公司总监批假。

  第八条 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第九条 物业公司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立即召回请假人员时,请假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物业公司,并立即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无故不返回者,按旷工予以追究。

篇3:外国语中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外国语中学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班主任亲自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加盖政教处公章。班主任要妥善保存好请假条,严禁让学生保存

  二、学生请假时应认真填写请假条,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个请假条只能一人使用。

  三、请假条分三联,由老师和政教处签字盖章后,分别由班级、楼管员(住宿生)、门卫留存备查。

  四、学生拿上盖章、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交门卫、楼管员登记后方可离校。

  五、学生返校时到门岗室登记并找班主任销假,班主任登记返校时间。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则上不允许离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在星期五请班主任假,或请值班领导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学后需出门的住宿生必须在放学前提前请班主任假,否则不得离校。

  八、没有请假出门或通过其它方式出门视为无故逃学,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给予违纪处理。

  九、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之内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备案,一周以上报主管校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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