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农发办请示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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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发办请示汇报制度

  一、副主任和正、副调研员对所分管的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遇有重大问题或不宜自己做主处理的事项,要及时提出意见,请示主任审定;主任认为不便由自己确定的,可以和有关同志商定或召开有关会议决定。

  二、各科科长要向主任和分管主任、正副调研员分别先后及时报告本科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活动情况。科内需要请示的事项经分管办领导同意后,再报主任或上会研究,一般不越级请示工作。

  三、各科副科长及对他人员对所分管工作要定期向科长汇报,遇有重要问题或不宜自己作主处理的事项,要及时提出意见,由科长审定,科长认为不便由自己审定的,可召集本科室会议集体研究或请示分管办领导审定。

  四、主任外出期间,由主任委托临时主持工作的办领导负责日常事务,待主任回机关后,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情况。各科科长外出期间,由科长委托副科长或主任科员负责日常事务。待科长回机关后,及时向科长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情况。

  五、副主任、正、副调研员出差办事,要事先请示主任批准,出差时,要将到达地点、联系方式等告知综合科。各科科长出差办事,要事先经分管办领导同意并请示主任批准。出差回机关后,主动向分管办领导汇报出差办理的主要事项,重要事项要写出文字汇报材料。科室副职和其他干部出差办事都要参照上述办法逐级向科长和分管副职请示汇报,报告重要情况。

  六、一般情况下不准越级向上级领导请示问题,不准一事多头请示,安排布置工作也要逐级进行。遇特殊情况需越级请示或安排工作,事后要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领导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下级向上级领导提建议、意见和交流思想不受越级限制。

  七、办内各科遇有上级单位直接交办的重要事项(含会议通知),要认真领会精神、做好记录,及时请示分管办领导或主任。

  八、国家、省农开办领导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或兄弟省、市来我市考察等,与之联系的科室要事先向分管办领导或主任汇报,并与综合科沟通有关情况,协调安排好接待工作。

篇2: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物业管理(保安)部请示汇报制度

  为加强层级管理,物业管理部应建立部门请示报告制度。

  1.对本部门、中队或个人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2.报告。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班向中队、中队向部门,应当逐日报告每日工作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3.请示和报告均应逐级进行,情况特殊时可以越级报告;

  4.遇有火警时,应先向消防中心报告,而后向部门经理汇报,是否拨打119,由消防中心提供评估意见,征得总经理同意方可实施(总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由部门经理视情况裁定);

  5.一般治安案件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报警。

篇3: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请示汇报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事不能组织参加例会,总监代表应组织参加例会并将情况汇报给总监。

  2.施工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施工监理过程中遇到有关监理的重大技术质量、安全、经济问题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问题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监理部、总工程师、总经理请示汇报,争取得到及时研究处理。

  4.监理组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通知、与监理有关的信息,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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