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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策划部电脑使用管理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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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策划部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部门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局域网正常运作,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使用规定:

  1.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5.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部门总监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和报废都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部门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6.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8.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安全规定:

  1.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2.严格遵守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之部门之外的人员。

  四.处罚办法:

  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

  本规定由策划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策划部总监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篇2:中学教师办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  海路中学教师办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教师办公电脑只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不得用于其他方面。

  二、各位教师在平时应做好所属设备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

  三、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设置屏幕保护或者退出系统并关机。

  四、进行资料备份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五、定期升级杀毒软件、查杀计算机病毒,确保运行环境安全健康。

  六、所有设备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严厉禁止在工作时间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

  七、严厉禁止上网浏览有关*、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网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站。

  八、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己拆卸设备。

  九、认真做好日常使用记录,期末结束将记录本交教研组长。

  十、加强责任心,关心学校网络发展,正确使用、积极维护,支持校园网建设。

  上海市蔡路中学

篇3:公司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办法(制度)

  为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避免重要文件和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所有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使用来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及台式电脑,其使用和管理,均须按公司要求执行。

  2.公司

  按要求为每位需要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配置台式电脑1台,除出差等特殊需要,其他情况一律不提供笔记本电脑使用。

  3.台式电脑未到位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笔记本电脑带出公司。

  4.台式电脑配置到位后,原先配置手提电脑的工作人员,务必及时将手提电脑归还公司,将所需资料考出,并到档案管理部备份归档。

  5.因公确需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再报厂部批准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笔记本电脑属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及添减、修改系统程序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而致使系统性能降低或者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相关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到后勤部办理归还手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必须先重新与综合部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延长使用。否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还。未经批准,强行留用的,视为严重违纪。

  (4)领用人使用完电脑后,应及时对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备份、转存和删除。应个人原因导致文件丢失、损坏和泄露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综合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说明,记录完毕后,再交网管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担,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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