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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幼儿园工作计划范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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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春季幼儿园工作计划范本

  新学期已经开始了,为了在管理与业务上更上一层楼,特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一、完善改进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工作目标,实行基础工资与岗位工资相结合的办法。

  二、在教室队伍建设上继续培养年轻教师的带班能力,提高他们的班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三、遵循幼儿教育发展的规律卡站形体训练课,双语教学,新蒙氏数学,主题网络教学让幼儿持续,健康和谐的发展。

  四、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自主户外活动和室内区域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各种活动。

  五、加强卫生保健工作,设立晨午检制度老师作好记录,安全护理好每一位幼儿。

  六、继续加强内不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拓创新,为创市级一类幼儿园创造条件。

  七、幼儿园工作计划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做好开学前的各种计划。

  2、通过教材制定各种计划。

  三月份:

  1、组织教师探讨研究主题网络教学。

  2、训练早操,丰富室内外游戏活动。

  四月份

  1、组织教师本园内讲课,评课活动。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室内外游戏活动。

  五月份:

  1、开始准备“六一”的各项活动。

  2、教师制作教玩具。

  六月份

  1、庆祝“六一”

  2、召开家长会,进行家长问卷活动。

  七月份:

  1、幼儿知识抽测检查。

  2、屏蔽优秀教师。

  3、检查各种簿本。

  4、各种工作总结。

篇2:幼儿园计划生育制度(2)

>  幼儿园计划生育制度(二)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教师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计生政策,实行持证生育,否则视为计划外生育。

  3、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孩达三个月,必须上环(特殊情况须有指定医院的证明)。

  4、女工查环年龄至50周岁(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

  5、每年按上级通知的时间去查环,一周内完成,超过一周者,自己负担查环费用。超过一个月未查者扣考核分0.1分。

  6、违反计划生育者,按有关政策执行。

篇3:实验幼儿园计划生育规定(4)

  实验幼儿园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四)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教师应尽的义务,为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未婚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男28周岁女20周岁;男22周岁女24周岁

  2.保持教师师表形象,禁止非法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育

  3.未婚青年领取结婚证前,主动向单位提交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新婚青年主动向单位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根据幼儿园工作实际情况,单位安排生育计划后再怀孕。

  5.教职工生养后三个月内主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倡“上环”避孕,每年参加单位集体透环两次。

  6.对于晚婚、晚育的教职人员,新婚、生育期间,享受规定的法定休假,假期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春节、端午、中秋三个节日)。

  7.对坚持晚婚晚育,产后及时“上环”避孕(三个月内),单位集体透环证实新上环的教职工,一次性发放奖金200元。

  8.对非婚生育的教职工,在编人员退回人事档案,临时人员实行解聘。

  9.对非法同居、未婚先孕、不接受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当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10.已婚育龄教职工未采取上环措施造成意外怀孕,扣除年终综合考核奖金500元,当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实行

  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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