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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先进单位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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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度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先进单位自评报告

  **年是“**”规划的第四年。在党中央“十八大”精神的鼓舞下,全校师生员工精神振奋、团结协作、努力工作,不断开创了学校工作新局面。一年来,我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保证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校企合作方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技能训练与竟赛、教师培训与顶岗实践、职教宣传等诸多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教学质量这个核心,强化校企合作和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这个重点,切实加强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进行新课程教学改革。自评达到了湘潭市教育局评选**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先进单位的条件。

  一、学制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招收招收初中毕业3年制中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2年,顶岗实习不少于1年;高中毕业2年制中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1年,顶岗实习不少于1年;招收应届初中毕业5年制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低于3年,顶岗实习不少于1年。

  二、教学管理

  (一)、才培养方案的优化与实施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职教育专业目录,我校现有现代农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机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综合管理、机电技术应用、会计、计算机应用和文秘等9个专业,今年组织相关专业教研室的师生开展了行业生产和人才市调研,编写了市场调研报告,并及时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对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优化与提高,并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落实与执行。

  (二)、学科教学计划的革新与实施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特点和当地相关产业情况,我们组织了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分别对农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机使用与维护、农村经济综合管理、机电技术应用、会计、计算机应用、文秘等9个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都优化了《教学标准》和《课程教学计划》,并联系教学实践认真组织落实。

  (三)、实践性教学计划完善与实施

  在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邀请生产现场专家参加实践性教学管理活动,确保实验实习、教学实习、生产性实习、顶岗实习等环环相扣,联系生产实际。①对现有9个专业都设计了《实习实训计划》,有明确的学习项目与任务和目标,并有考核的标准和措施。②各专业班级按实习实训计划落实实习实训工作:每次实习实训人数、时间、实习实训开展情况,要如实记录,相关责任人要签字,学生的实训报告或实习小结等,建立文字和电子档案。

  (四)、顶岗实习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紧贴当地园林生产实践,在抓好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①对现有9个专业都优化了《顶岗实习计划》,做到有明确的学习任务和目标,并有考核的标准和措施。②顶岗实习情况有如实记载,相关责任人有签名,每批学生顶岗实习总体情况有实习企业的意见,顶岗实习完成好,实习总结或设计等资料齐全。

  (五)、教学日常规管理秩序井然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学校全年工作按年初学校总体计划、科室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计划等逐项执行。对现有9个专业的教学活动均按学校每学期教学进程总表和各课程学期教学计划有序进行,各教研室都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关各业的学期工作计划,开学突出抓课程教学计划、实习实训计划、实习主要器材采购计划,期末抓教学总结和实训作品等材料。学校教务科每学期组织了2次教学工作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案、听评课、作业批改和实验实训记录。每门课程都要组织学生进行期中和期末考核,以及岗位技能测试,每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学生专业技能比赛。

  三、专业建设

  (一)、专业调整与建设

  联系湘潭社会与经济发展现况,组织师生每年进行一次市场调研,现有9个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撰有专题调研报告,每年召开一次专业建设调整设置研讨会,并将调研结果应用到教学实践之中,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在课程设计和技能培养上有适度的超前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现有的农艺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机使用与维护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等专业为湘潭经济社会服务的特色专业,紧密联系湘潭社会与经济建设实际来办学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力争为湘潭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校内实训实习场地建设

  学校现有畜牧兽医、农艺园林、农机机电、计算机、服务四大类实训基地,39个实验实训场(室)进行条件优化。如生态养殖场、园林模拟实习场、生产塑料大棚、农机修理厂等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投资350多万元,努力做到实验实训设备齐全且先进,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100%,完成率90%以上,实验实训设备近2500万。

篇2:工业经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工业经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过程性督查制度

  一、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1、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学习辅导、考试评价等情况,并进行评估指导;学期末,要对教师备课、上课、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撰写教学随笔和论文总结等业务质量开展自评、互评,进行表彰奖励;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的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分析研讨,研究、制定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措施;

  2、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安排,监控教学计划(进度)、教案(讲稿)、课标落实、学生学习状态与水平等日常教学工作;利用检查、评比、展示、交流等形式监控实验、实训课材料、专业知识集、学生作业、后进生辅导、教学质量分析、试卷等;做好教学工作全面的监控与指导;

  3、校级行政以听推门课的形式为主,对教学的重点工作进行监控与指导;

  4、每学期教师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可提出“汇报课”申请,由教务科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家长等多方进行视导与评价;通过视导了解教学中的优势和问题;对研究成效显著、教学效果好的老师,总结推广其教学研究经验;对尚存在不足的老师,及时指导其改进教学方法;

  二、建立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制度

  1、学科、班级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定项评比活动,以此加强对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的监控;

  2、每学期安排对指定的年级、班级抽取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1-2次监控测试,测试形式可采用书面测试、口试或操作测试;组织开展学科单项竞赛活动;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了解教学情况,督查指导教师的教学;

  3、进行教师、学生、家长问卷,调查他们对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水平和能力,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质量等方面的认可程度,以此来评估、指导我们的教学工作;

篇3: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试行细则

  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试行细则

  第一条:为鼓励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是指能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方案、教育教学论文,各类教育教学学会、团体承认并授予的各级别荣誉称号的论文、作品(包括多媒体课件)。 第三条:学校内所有教职工, 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第四条:每学年度征集申报的时间范围是:上年8月1日至下年的7月31日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五条:评奖标准。 按科研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作用,尤其是可操作性、前瞻性及荣誉级别等综合评定,分为特等、一、二、三等及优秀奖。授予相应的证书并颁发奖金。大奖特等奖,重奖一等奖( 奖金数额因年度情况另定)。

  第六条:各种奖次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特等奖。

  1.承担学校省级以上教研课题, 验收合格并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包括三等)以上者。

  2.科研项目属国家“九五”科研规划项目, 成绩显著、获国家“九五”教育科研项目三等奖(包括三等)以上者。

  3.自己独创、历时一个周期(三年)实验, 效果显著取得国家级教育科研立项。

  4.多媒体软件开发、 获国家教育部教育软件开发专利号并公开出版发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等奖。

  1.承担市、局教育中心以上教研课题、 经验收合格并获三等奖以上的(包括三等)。

  2.实施并操作一年以上, 有明显效果并有详细的实验记录。

  3.校内首创、在同行业中位于前例,有一定影响的。

  4.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包括重点院校的学报) 刊物上或论文、作品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申报下一级奖次。

  第七条:获得教学科研成果奖的, 记入本人考绩业务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考评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而获奖的, 一经查出,收回奖金、证书,并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考评小组, 由学校教育科研室实施操作。

  第十条:申报手续:证书复印件,省市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告,实验计划,总结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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