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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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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区《关于转发的通知》(阿地群办发〔20**〕71号)文件要求,医院从6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院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查纠政治坚强和“四风”突出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优质服务、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以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查处问责等措施为保障,推动正风肃纪行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努力实现高效廉洁、服务优质、长效管理、患者满意的目标,为创建三甲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医院各科室,尤其是窗口科室,着力整治以下问题:

  (一)服务态度问题。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患者咨询漫不经心,接待病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

  (二)工作效率问题。深入整治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三长一短”现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落实,业务生疏、程序繁杂、时限过长,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三)工作作风问题。严厉整治不执行制度规定,工作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私活、玩游戏、上网购物、看视频、炒股、聊天等“庸懒散”现象。

  (四)办事环境问题。以科室为单位大力开展环境卫生脏乱差治理活动,相关部门要加强院内外公共卫生区域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大力整治。

  (五)廉洁从业问题。坚决杜绝利用医疗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打击吃拿卡要、假公济私等违反廉洁行医和从业规定的行为。

  (六)编制职数问题。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历时3个月,主要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进行:

  (一)动员部署(20**年6月)。结合前期医院规范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修订完善整治行动计划,细化整治内容,明确任务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到人,抓好突出问题的查改工作。

  (二)自查自纠(20**年6月-7月)。各科室要围绕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查纠问题整改台账。办公室、人事科、行风办、总务科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活动,监督到岗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每周四前将自查情况以电子及纸质版报办公室。

  (三)集中清理(20**年6月-9月)。针对“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人、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依照《关于在全地区进一步清理“吃空饷”工作的通知》(阿地党编办〔20**〕26号)、《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机编发〔20**〕6号)的部署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核查清理工作。一是自查自纠,6月中旬前严格开展“五查三对照”工作,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对照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向地区编办报备,并在进行张榜公示。二是督查核实,6月下旬至7月地区专项督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督促整改落实。8月至9月上旬汇总清理人员数据。三是清退处理,9月中旬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问责处理有关人员,限期整改落实。四是巩固成果,在集中清理、公布结果的基础上,做好清理问题的整改和巩固工作,巩固情况实行周报制

  (四)明查暗访(20**年6月-9月)。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活动,采取随机抽查、模拟就医、媒体曝光等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坚持“三个不固定”,即:明察暗访组人员不固定、督查对象不固定、督查时间不固定,明察暗访组一次一授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投诉受理(20**年6月-9月)。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要创造条件接受群众监督,设置相应意见箱、留言薄、电子邮箱、公示栏等,及时收集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在前期公示地区正风肃纪投诉电话的基础上,服务窗口公布地区纪委12388、地委组织部12380、地委编办12310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举报

  (六)查处问责(20**年6月-9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做到“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要实名通报并在媒体曝光

  (七)宣传教育(20**年6月-9月)。通过医院宣传平台对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曝光突出问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氛围。各科室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形成专项整治正能量

  (八)公开承诺(20**年6月-7月)。院办要通过阿勒泰日报、新闻网、政府网及廉政网等区内传媒平台以及院内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平台及时公布服务承诺内容。行风办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参播“995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问题。

  (九)群众评议(20**年6月-7月)。继续开展职工、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并计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在绩效考评中应用评议结果

  (十)建章立制(20**年6月-9月)。结合查纠与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改进作风、源头整治、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医院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行风办、纪检委、总务科按分工履行职责,各科室积极配合,组织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真查实改。统筹兼顾正风肃纪各项整治行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真改、实改、立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营造“为群众服务、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氛围。

  (三)落实保障措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各责任科室于每周四前,分别将自查情况以电子及纸质版方式报办公室,跟进落实整治情况。

  (四)严格问责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整治,抓好医院干部职工正风肃纪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虚不空。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篇2:市人民医院整治私收漏收行为的规定

  市人民医院整治私收漏收行为的规定

  为了保证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树立我院在公众心中的良好形象,特对“私收”“漏收”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私收费处罚

  1.接到病员、亲属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收受现金或在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

  2.接到患者、家属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收受现金,经查确有检查或治疗的操作,而无收费凭证的;

  3.患者来院作任何检查、治疗,都必须先缴费,后检查、治疗。非急诊病人先检查、治疗,介入调查后补交费用的;

  4.督查组在工作检查中发现正在检查、治疗的病人无收费凭证(危重病人除外)的;

  5.收费凭证与病员的姓名、检查、治疗时间、项目不符,且得不到病人认可的;

  6.未经院领导批准,又未办理入院手续,在病房治疗24小时以上,病人反映是缴现金,科室或个人不承认的(交通事故、无名氏的急诊病员,急诊抢救处置后,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即可到住院办理入院手续);

  7.凡规定使用连号报告单的医技科室,不按规定使用的(报告单应编号,以便核对);

  8.病人费用已缴,而收费窗口不给发票的;

  9.不按照医院规定的退费程序操作,私自退费的;

  10.科室或个人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腹带或其它医疗和生活、康复用品的;

  11.未按正常程序办理担保手续的门诊普通病人不允许担保。本院职工在为病人担保时,必须先打好签有本人姓名的担保欠条,交收费、住院处备存,方可为其担保。所有病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补缴完已担保的费用。

  二、下列情形者,按漏收费、乱收费处罚

  1.未办相关手续私自降低收费标准,私自冲抵住院病人相关费用;

  2.将本科室的治疗检查费凭证,抵算给其它科室作检查治疗费;

  3.凡违反国家收费标准,私自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或擅自超标准收费均属乱收费。

  三、对私收费的处罚规定

  1.患者、家属或社会各界人士举报个人私收费未被查实的(排除恶意诽谤),当事人系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作提醒谈话并备案,系职工由效能监察室负责人作提醒谈话并备案;

  2.患者、家属或社会各界人士举报私收费经查实:

  (1)按所收金额的1:20罚款;

  (2)科主任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

  (3)按金额大小、社会影响、认识态度等情节待岗一个月到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情节严重者,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停止处方权半年,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同一个人在当年度查实两次以上收受现金的:

  (1)按所收金额的1:50罚款;

  (2)待岗六个月;

  (3)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低聘一年处理。

  4.举报科室集体私收费查实的,第一次(1)科主任、护士长降职使用;(2)按所收现金的1:20罚款;(3)科主任、护士长及所在科室当年度不得评优。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①科主任免职;②按所收现金的1:30罚款;③年度考核科主任定为不合格,其他人员不得评为优秀;④全科人员职称降聘一年。

  四、对漏收费处罚规定

  1.他人举报经查实的,补全应收费用;

  2.漏收费用的部分按1:2罚款;

  3.同一个人第二次查实漏收费的;

  (1)按所漏收金额的1:3罚款;

  (2)年度考核不得评优、评先。

  4.所有多收费、乱收费查实后,将多收费用退还病人,并根据收费多少给相应罚款;

  5.院内职工按正常手续自愿为病人担保,结账时病人拒绝缴费的,所有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五、落实措施

  凡有投诉,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认真调查,平时有院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与突击检查结合。凡查到与上述情形相吻合的,对号入座,按此规定,给予相应处罚,通报全院。欢迎院内外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举报,举报查实后,对举报人按私收费金额的1:10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篇3:Z医院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20**年Z医院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ZZ县卫生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县医院面貌,彻底解决和改善医院环境,以达到优美、整洁、卫生、有序的要求,结合我院环境卫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开放秀美新ZZ

  为目标,针对我院环境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我院规划区专项整治为重点,集中整治,彻底解决与就医环境、工作环境、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质量问题,改善医院环境面貌,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病员康复的医院环境。

  二、 整治内容

  (一)重点对医院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清除绿化带

  垃圾、杂物,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清除卫生死角、盲点。严格落实“门前五保”,有爱卫会牵头对医院内外环境卫生难点进行彻底清理和规范。

  (二)室内门窗、墙壁、顶棚、用具、器械整齐无灰尘、无油垢、使用器械达到无菌要求;地面无垃圾、纸屑、痰迹;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并积极坚持消毒。

  (三)有良好的院容、院貌,环境整洁优美、绿化美化,路面平整无积水、无污物、无痰迹,无蚊蝇孳生地。院内车辆停放有序。

  (四)厕所要保持清洁,便器清洁无积垢,无粪便积存,无蚊蝇,经常进行消毒。医疗垃圾按规定处理。

  (五)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每年拿出一定经费用于“四害杀灭工作”。使蚊、蝇、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六)利用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并根据不同季节和病区的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七)病员床单、被褥要做到一人一换,长期病员一周一换。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隔离衣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和县卫生局《ZZ县卫生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医院迅速召开办公会,研究安排部署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分解落实任务。利用电子屏、条幅、宣传栏等进行宣传,迅速在全院掀起整治活动高潮。

  (二)集中排查(3月3日—3月5日)对照标准,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任务,确定责任区,责任到科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3月31日)。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按照要求、任务,对照标准,组织集中整治。对各科室综合整治情况,院领导小组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按要求、按标准完成。

  (四)检查考核阶段(3月30—3月31日)。医院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各科任务区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五)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医院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定为医院大扫除日,并将执行落实情况在中层会上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领导,县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各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科室任务的全面落实。任务完成情况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二)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报纸、互联网等,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设立专题专栏,及时集中报道社会各界对环境治理的愿望和呼声,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激发其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全员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活动期间,院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在每周一次的中层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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