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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下半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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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下半年防汛抗旱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年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总体目标是: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的抗旱工作原则,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防汛、抗旱两手抓,多策并举,强化措施,确保在规定防洪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中型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主要城镇安全度汛、重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工矿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拦蓄作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水库防汛。各有关县(区)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要严格执行《**市中型水库**年汛期控制运用计划》,认真组织对水库工程进行排查,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应急度汛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如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护,保证黄河故道南大堤安全和洪水不越堤南下,确保铁路、高速公路和沿线城镇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座小型水库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并制定应急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料物,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对跨汛期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由水库建设管理局制定度汛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同时,水库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天气预报,实行科学调度,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汛。要严格按照《**市主要河道**年防洪任务》要求,保证涡河、惠济河、黄河故道、沱河、包河、王引河、虬龙沟等主要防洪河道安全度汛。

  当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立即上岗到位,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并做好滩区、低洼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各地要组织动员防汛抢险队、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抢险,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和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并向驻*部队通报抗洪抢险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要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抢险,并按照防洪预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

  (三)涵闸防汛。大中型拦河闸汛期严格执行《**市主要拦河闸**年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对于一些工程设施老化、损坏严重、直接危及安全度汛的水闸,工程所在县(区)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降低水位或空腹运用。各河道拦河闸如需开闸放水之前必须提前通知下游防汛指挥部和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放水情况,并做好调度记录。特别是蓄水严重污染的跨界拦河闸,为防控跨界水污染事件,要严格执行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跨界水闸放水要求,放水前由水利部门将闸坝放水计划及时告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闸前水质监测,提出放水建议;在放水期间,环保部门应加密对河流水质监测,根据下泄水质情况,及时提出应对建议。

  其它面上的小型水闸和排涝涵闸要明确专人管理,做好检查维修,保证启闭灵活,适时调度,做到洪水不倒灌、涝水及时排,坚决避免出现涵闸溃闸现象。

  (四)城镇防汛。城镇的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城镇防汛工作负总责。要对城镇的河道、排水工程和设施进行检查疏通,确保畅通。

  对防汛除涝设施、通信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维护和补充,对危险区要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保证设防城镇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及时采取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设施正常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特别是梁园区要突出做好辖区内人防设施的隐患排查,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睢阳城区、虞城利民镇、夏邑老城等要加强护城堤的修复和防守。**市市区防汛工作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防汛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五)面上防汛。各县(区)要切实完善田间排水系统,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梗、堵坝及其它阻水建筑物,确保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抢排、提排。有边界纠纷的沟河,应本着团结治水、上下游兼顾的原则协*解决,协调解决不了的要执行上级政府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裁定。否则,对影响防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沈政办发[20**]35号)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沈阳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沈部队承担防汛抗洪等的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

篇3: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市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

  2、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县区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下达全市中型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

  3、负责全市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台风、抗旱等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定、监督执行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全市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的审核和建设监督。

  6、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

  7、承办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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