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律师事务所年度总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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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律师事务所年度总结

  我所于****年**月,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依法成立。现有专职律师 ***人,实习律师***人,行政人员 ***名,现将我所 ***年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1、我所依据《律师法》的规定依法成立,并依法履行了备案手续。在营业期间不存在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存在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2、我所自****年**月至年底承接案件近****余件,年业务收入近****万元,并依据税法缴纳了营业税款。我所承办的案件均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了保证案件的高质量完成,我所建立了质量保障监督制度。我所全体律师均按时、按次参加了律协组织的培训,并积极参加了法律援助活动。

  3、我所依据市局的规定,建立了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我所律师均按照上述制度的规范执业,同时我所还根据上述制度设立了严格的考核标准,以监督我所律师的执业情况。

  在****年我所成立的初期,在业务领域的拓展上还有着更长远的目标,相信以后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基础上,在市司法局及区司法局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在****年我所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下,我所及全体律师定当为当事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为我国的司法行政事业作出贡献。

篇2: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机关 司法部

  法规文号 司法部令第84号

  颁布日期 20**-11-30

  生效日期 20**-01-01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年11月27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福森

  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和规范香港、澳门法律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从事规定的法律服务活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附件中的有关规定,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条款作如下补充修改:

  一、在《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后增加一款(来自:www.pmceo.com),补充规定的内容为:“代表处及其代表按照所属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达成的联营协议,可以与联营的内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作,办理有关联营业务。”原第三款调为第四款,内容修改为:“代表处及其代表不得从事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

  二、将《办法》第十九条修改为:“代表处的代表每年在内地居留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少于2个月的,下一年度不予注册。”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补充规定的内容为:“代表处设在广州、深圳的,其代表每年在内地居留的时间不受前款最少居留时间的限制。”

  三、本决定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律师事务所挂靠协议样本

  律师事务所挂靠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拓展业务,发展品牌,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授权乙方挂靠甲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别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资料供乙方使用,乙方在每次使用时到甲方公司领取,登记存档;

  2.甲方提供公司规范的合同文本(电子文件)、合法印件供乙方使用,乙方在每单合同签定时需要加盖公章时,到甲方公司盖章,登记存档;

  3.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收据供乙方使用,乙方每次需要收取工程款,到甲方财务处开具收据,登记存底;若乙方需开发票,应支付甲方相应的税费。

  4.甲方提供乙方业务上的相关支持,如:乙方客户需要到甲方总公司参观时,甲方予以配合;

  5.甲方为了统一公司形象,乙方须领取甲方统一的宣传资料,工地文化资料工衣,乙方支付相应的工本费用,(8开宣传彩页0.5元/份,工地文化100元/套,夏季工衣30元/套,冬季工衣60元/套);若乙方需与甲方一起打广告宣传,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广告费用。

  6.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协议支付相关费用时,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7.甲方有权在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做出有损甲方名誉的事,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甲方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具有独立经营权,自负盈亏,甲方只提供公司品牌,不参与其内部经营活动;

  2.若乙方在经营过程需要甲方提供设计上的支持,双方可具体协商相关设计费用,不允许乙方私自与甲方设计人员接触相关业务;

  3.乙方在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所做的工程项目的售后服务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所签每单工程的合同,预结算等工程资料应在甲方公司备份;

  6.乙方不得私刻印件,不能用非甲方公司收据收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收取协议以外的其他费用,若因此产生矛盾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若甲方提出协议以外的其他费用,双方应合理协商解决,征得乙方同意。

  三.加盟费用、工程管理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加盟费用

  a.甲方公司以外的有志之士需挂靠甲方公司经营,在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加盟费元;该加盟费甲方以后不再收取,也不予退还。

  b.甲方公司内部人员及项目经理需挂甲方公司经营,在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支付甲方加盟费用元。该加盟费甲方以后不再收取,也不予退还。

  2.管理费

  a.甲方参考乙方使用收据的收入金额,按乙方所签每单工程实际结算额的%收取工程管理费;

  b.该工程管理费在乙方收取每单工程第一期工程款时,按合同金额一次性支付,待该项工程结算后,按实际工程结算额收取工程管理费,多退少补。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限期为一年,自协议签定之日起计算,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份甲方法律顾问zz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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