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外包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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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服务分包项目的监管依据、监管检查、检查结果确认、不合格/不符合判定、问题处置、监管细则等内容,为各单位开展保洁、绿化养护、保安、配餐、酒店式公寓(接待中心)服务分包项目的监管工作提供指导。

  2监管依据

  2.1项目分包合同及附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服务分包合同及附件,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标准、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考核细则、安全协议等。

  2.2所适用的企业标准及分公司三级文件

  企业标准: 其它有关服务和作业标准

  公司制度: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级文件)《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流程》年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工作任务书、工作计划等

  2.3其它依据

  业主有关管理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本指南监管流程(见附录《监管工作图示》)。

  各单位应根据企业标准、关联交易服务标准及业主要求,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服务质量标准,采用《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以下简称《监管细则》)提供的方法对分包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按本指南监管流程进行处置等工作,使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监管检查

  例行检查:监管员依据分包项目合同内容要求,参考《监管细则》中监管检查频次、方法及范围,对服务质量、过程以及“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实施检查。

  项目性检查:对于外墙清洗、大修理及装修、VIP接待、大型活动等临时性、项目性内容,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检查、实施过程及效果检查、问题项复查及整改验证。

  即时检查:对于跑水、火情、设备事故及人员伤害等突发事件,监管员应进行即时检查及整改效果验证检查。

  4检查结果确认

  对检查出的问题项,凡涉及乙方责任的,要求乙方进行确认。其中:

  a)独立检查:监管员对乙方服务现场独立检查,由所查区域责任人/工作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b)联合检查:监管员会同乙方项目经理/主管,或本单位监查组、业主单位等,共同对乙方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如月检和节日前大检查),检查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

  5不合格/不符合判定

  监管员按照《不合格及事件、事故控制程序》、《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调查处理规定》有关不合格/不符合判定标准,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判定其属性(即轻微、一般、严重不合格/不符合):

  轻微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轻微的不合格。如服务中有连续几处质量轻微不达标但未造成抱怨、投诉等影响、员工未戴工牌等。

  轻微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可立即整改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轻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轻微、未造成质量安全不良影响)。

  一般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1、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大。如未及时服务、收费错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等; 2、未及时完成业主及甲方交代的一般工作任务; 3、对轻微不合格/不符合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事项; 4、一周内连续3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

  一般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1、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能立即整改,或经常性发生类似的不符合;相关方的合理抱怨;违章作业。 2、对轻微不符合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事项; 3、一周内连续3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符合。

  严重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指对服务质量影响重大,或连续影响服务质量,如存在事故隐患、故意刁难顾客、顾客投诉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事件等。

  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1、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已造成一定事故隐患。 2、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违章作业而引起的事故事件,严重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 多次重复发生的安全隐患或不符合。

  其它严重事故/事件1、 发生责任火灾、触电、人员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以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 违规操作造成业主设备设施误动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发生严重责任治安或刑事案件、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发包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问题处置

  6.1分包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分包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依据合同考评细则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督促分包方进行整改,并纳入合同考评。常采用的方式有“扣分方式”和“直接罚金方式”:

  扣分方式:监管人员(取得单位考评授权的监管员、质量安全助理、联合检查组等)对日常检查的问题项开出《不合格/不符合检查处置表》进行处置,按考核细则进行扣分;合同考评组定期(月或季度)汇总,统计总分,按考评细则计取罚金、奖金,经报审后在当期合同结算时执行。

  直接罚金方式:监管人员(取得单位考评授权的监管员、质量安全助理、联合检查组等)对日常检查的问题项按考核细则直接开出处罚单,“一事一罚”,及时纠偏;合同考评组定期(月或季度)汇总,统计罚金总额,签署合同考评意见,经报审后在当期合同结算时执行。

  6.2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与分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或请由分管领导协调,积极参与并促成责任方、配合方进行必要的改进、整改。

  6.3业主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业主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通过分公司或相应专业口与业主进行积极沟通,反映有关问题情况,促成其进行必要的改进、整改或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资源供相关方整改。

  7监管相关工作

  为提高整改监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监管员还需有效组织或参与同监管相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合同结算、月(季度)沟通会、顾客意见调查、年度合同评审、方案计划审核等:

  7.1合同结算:监管员签署合同考评意见,协助办理合同结算。

  7.2月(季度)沟通会:每月(季度)分公司组织一次服务分包项目沟通例会,听取乙方当期服务工作汇报,监管员通报监管检查及考评结果;我方对乙方服务质量及管理效果进行评价,交流看法,提出要求和整改建议,传达上级任务。

  7.3顾客意见调查:由监管员按公司/单位统一计划组织落实顾客意见调查,并督导乙方进行整改,并进行回访和验证。

  7.4年度合同评审:监管员指导乙方编制年度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向单位汇报服务分包合同监管执行情况,对下一期服务合同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7.5方案计划审核:监管员指导乙方编制下一期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报经分公司审核后督导乙方实施。

  7.6其它工作:监管员协助和监督乙方开展分公司所要求的技能比武、应急演练等活动。

  8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8.1细则内容包括:

  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使用说明

  保洁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绿化养护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保安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配餐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酒店式公寓(接待中心)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8.2细则使用注意事项:

  《监管细则》规定了服务分包项目的服务(产品)、人员、设备及工器具、材料、现场作业过程、环境、其它等七个方面的监管内容及标准、检查方法、检查频次、检查范围,为各单位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提供指导,并为各单位编制服务分包项目的质量标准及考评细则提供参考。

  《监管细则》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各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确定适宜的监管方法。

  《监管细则》“监管检查频次”规定了监管员对一般项目内容的检查频次,对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检查出的问题项,应结合实际适当增加监管检查频次。

  《监管细则》“监管检查范围”规定了监管员每次监督检查应抽检的面积、数量、人员等比例,各单位实际监管时,应做到检查内容全面不漏项,抽检范围定期全面覆盖。

  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保洁服务)

篇2: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万达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一、车场车位情况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员工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生活区业主、职工车辆大约330辆。

  二、车场存在的问题

  1、随着娱乐业的快速发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区业主、就职人员的车辆也急剧增多,而停车位有限,导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车位有限,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畅通,影响交通,加上场地分散管理难度大,不少车主见缝插针,造成车辆停放不规范,严重影响了环境和交通秩序。

  3、社会车辆、就职人员车辆、游客人员车辆未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导致少数社会车辆长时间停放,严重影响车位的周转。

  三、停车场管理解决办法

  1、对主干道、车场车位、道路交通标志重新规划。

  将东面主干道改为双向线(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西侧主干线改为单向线(只出不进)。

  2、因周边无大型停放场,为了缓解万达停车难的问题,建议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的问题。

  3、为了提高车位周转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对游客游玩的车辆,凭公司当天有关凭证(当天证明等),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4、参照兄弟单位做法,能否调整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月保费。

  5、为了进一步完善车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重点路口、路段和高峰时段实行定岗、定人管理(正门道闸、北门道闸、地下停车场、单车停放点、路面等岗位,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闸收费员2人。7:00-18:30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员7人,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停车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车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

  6、为确保车场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通行安全,按相关部门要求车场及周边道路安装视频系统。

  四、停车场管理方式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承包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万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广州市科马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影响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五、车场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管理,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相关部门解决)。

  4、在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相关人员处置,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要求,疏导引导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如发生突发事件,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员工、生活区住户按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卫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篇3:物业公司外包管理管理方案与监管措施

  物业外包管理管理方案与监管措施

  1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服务分包项目的监管依据、监管检查、检查结果确认、不合格/不符合判定、问题处置、监管细则等内容,为各单位开展保洁、绿化养护、保安、配餐、酒店式公寓(接待中心)服务分包项目的监管工作提供指导。

  2监管依据

  2.1项目分包合同及附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服务分包合同及附件,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标准、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考核细则、安全协议等。

  2.2所适用的企业标准及分公司三级文件

  企业标准: 其它有关服务和作业标准

  公司制度: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级文件)《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流程》年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工作任务书、工作计划等

  2.3其它依据

  业主有关管理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本指南监管流程(见附录《监管工作图示》)。

  各单位应根据企业标准、关联交易服务标准及业主要求,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服务质量标准,采用《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以下简称《监管细则》)提供的方法对分包项目的服务质量及过程进行监管检查,按本指南监管流程进行处置等工作,使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监管检查

  例行检查:监管员依据分包项目合同内容要求,参考《监管细则》中监管检查频次、方法及范围,对服务质量、过程以及“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实施检查。

  项目性检查:对于外墙清洗、大修理及装修、VIP接待、大型活动等临时性、项目性内容,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必要的实施准备工作检查、实施过程及效果检查、问题项复查及整改验证。

  即时检查:对于跑水、火情、设备事故及人员伤害等突发事件,监管员应进行即时检查及整改效果验证检查。

  4检查结果确认

  对检查出的问题项,凡涉及乙方责任的,要求乙方进行确认。其中:

  a)独立检查:监管员对乙方服务现场独立检查,由所查区域责任人/工作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b)联合检查:监管员会同乙方项目经理/主管,或本单位监查组、业主单位等,共同对乙方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如月检和节日前大检查),检查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

  5不合格/不符合判定

  监管员按照《不合格及事件、事故控制程序》、《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调查处理规定》有关不合格/不符合判定标准,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判定其属性(即轻微、一般、严重不合格/不符合):

  轻微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轻微的不合格。如服务中有连续几处质量轻微不达标但未造成抱怨、投诉等影响、员工未戴工牌等。

  轻微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可立即整改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管理(轻微)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轻微、未造成质量安全不良影响)。

  一般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1、指对服务质量影响较大。如未及时服务、收费错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等; 2、未及时完成业主及甲方交代的一般工作任务; 3、对轻微不合格/不符合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事项; 4、一周内连续3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合格。

  一般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1、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能立即整改,或经常性发生类似的不符合;相关方的合理抱怨;违章作业。 2、对轻微不符合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事项; 3、一周内连续3次出现类似的轻微不符合。

  严重不合格(服务及有型产品等)指对服务质量影响重大,或连续影响服务质量,如存在事故隐患、故意刁难顾客、顾客投诉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事件等。

  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违章作业等)1、 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已造成一定事故隐患。 2、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违章作业而引起的事故事件,严重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3、 多次重复发生的安全隐患或不符合。

  其它严重事故/事件1、 发生责任火灾、触电、人员伤亡,或设备严重损坏以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2、 违规操作造成业主设备设施误动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发生严重责任治安或刑事案件、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发包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问题处置

  6.1分包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分包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依据合同考评细则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置,督促分包方进行整改,并纳入合同考评。常采用的方式有“扣分方式”和“直接罚金方式”:

  扣分方式:监管人员(取得单位考评授权的监管员、质量安全助理、联合检查组等)对日常检查的问题项开出《不合格/不符合检查处置表》进行处置,按考核细则进行扣分;合同考评组定期(月或季度)汇总,统计总分,按考评细则计取罚金、奖金,经报审后在当期合同结算时执行。

  直接罚金方式:监管人员(取得单位考评授权的监管员、质量安全助理、联合检查组等)对日常检查的问题项按考核细则直接开出处罚单,“一事一罚”,及时纠偏;合同考评组定期(月或季度)汇总,统计罚金总额,签署合同考评意见,经报审后在当期合同结算时执行。

  6.2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我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与分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或请由分管领导协调,积极参与并促成责任方、配合方进行必要的改进、整改。

  6.3业主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项处置:

  凡属业主原因造成的问题项,监管员通过分公司或相应专业口与业主进行积极沟通,反映有关问题情况,促成其进行必要的改进、整改或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资源供相关方整改。

  7监管相关工作

  为提高整改监管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果,监管员还需有效组织或参与同监管相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合同结算、月(季度)沟通会、顾客意见调查、年度合同评审、方案计划审核等:

  7.1合同结算:监管员签署合同考评意见,协助办理合同结算。

  7.2月(季度)沟通会:每月(季度)分公司组织一次服务分包项目沟通例会,听取乙方当期服务工作汇报,监管员通报监管检查及考评结果;我方对乙方服务质量及管理效果进行评价,交流看法,提出要求和整改建议,传达上级任务。

  7.3顾客意见调查:由监管员按公司/单位统一计划组织落实顾客意见调查,并督导乙方进行整改,并进行回访和验证。

  7.4年度合同评审:监管员指导乙方编制年度合同执行情况报告,向单位汇报服务分包合同监管执行情况,对下一期服务合同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7.5方案计划审核:监管员指导乙方编制下一期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报经分公司审核后督导乙方实施。

  7.6其它工作:监管员协助和监督乙方开展分公司所要求的技能比武、应急演练等活动。

  8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8.1细则内容包括:

  l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使用说明

  l保洁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l绿化养护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l保安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l配餐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l酒店式公寓(接待中心)服务分包项目监管细则

  8.2细则使用注意事项:

  l《监管细则》规定了服务分包项目的服务(产品)、人员、设备及工器具、材料、现场作业过程、环境、其它等七个方面的监管内容及标准、检查方法、检查频次、检查范围,为各单位开展项目监管工作提供指导,并为各单位编制服务分包项目的质量标准及考评细则提供参考。

  l《监管细则》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各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确定适宜的监管方法。

  l《监管细则》“监管检查频次”规定了监管员对一般项目内容的检查频次,对于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检查出的问题项,应结合实际适当增加监管检查频次。

  l《监管细则》“监管检查范围”规定了监管员每次监督检查应抽检的面积、数量、人员等比例,各单位实际监管时,应做到检查内容全面不漏项,抽检范围定期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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