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科大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在主管校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校行政,会同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宣传教育工作。
4、接待、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犯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斥。
5、调查、审理监察对象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6、参加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7、参加学校的基建(装修、改扩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等监督工作。
8、加强监察室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
9、完成校领导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2:医院监察室工作职责
> 监察室工作职责一 监督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医院决议、决定的顺利落实,并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提出监察建议。
(二)协助院纪委调查处理涉及医院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制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对关乎医院事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探索监察工作改革新思路,扎实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参与医院基建工程、设备、耗材、药品采购等招标的监督工作。坚决杜绝损害医院和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 服务职能
(一)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纪律教育,增强医院职工的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做好信访受理、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反馈医院反腐倡廉的工作情况。受理职工对违纪行为的行政处分不服申诉。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民主权益出发,做好各项申诉的核查工作。
(三)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医院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完成医院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篇3:医院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 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一、主持监察室的日常工作,配合处长抓好医院行政监察工作,自觉遵守各项各类规定,严格执行监察工作纪律。
二、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和监察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院纪委抓好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职业道德建设,对监察对象进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督促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的情况。
五、受理来信来访,接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配合纪委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六、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高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改进本职工作。
七、参与并监督医院的招投标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