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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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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

  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更为一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创造学习条件,经省学位办同意,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我校决定实行双学士学位制。

  一、性质

  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少数优秀学生主修一个科类专业的同时,再修学一个其他科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科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科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二、开设专业

  “英语”(授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授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授工学学士学位)双学位班。

  三、报名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的在校学生,第一学年成绩优良、对所开设的双学位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愿意承担费用的,均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报名。报学双学位的专业限制条件:除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班;除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经济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法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授工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双学位班。

  四、录取办法

  在学生自愿报名、所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会同开设双学位班的学院择优限额录取,并上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

  五、授课安排

  双学位教育实行3年学制。从总第三学期到总第七学期,每个专业的双学位班开设18或20门的课程(全部课程为必修课),平均每学期约160课时、10个学分,共计800余学时(含实验学时);总第八学期做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专业总计约60个学分。双学位班利用工作日的晚上、双休日的时间进行授课。

  六、学籍管理

  双学士学位班学生的学籍管理不变,主修专业不变。双学位班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不及格者必须补考。

  七、收费管理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双学位班的费用。所收学费用于购置教学实验设备、支付教师酬金和必要的管理费用。具体费用管理办法学校另行下文规定。双学位班每学期缴费一次,按每学期所开课的总学分收取学费;报名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费。

  八、其他

  双学位班是针对少数学生开设的,一旦报名就要坚持学习到底;报名学生一经选定所学专业并注册后,不得转学其他专业;学生毕业时修满学分,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校发给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篇2:法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指导管理规定

  教学管理制度

  法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指导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法学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与指导工作,提高学士论文写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学本科专业、法学第二学位学位论文的写作与指导均适用本办法。

  由我院教师指导的法学专业成教、高职毕业论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学士学位论文应当由毕业生本人独立完成,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语言规范,行文流畅,不得抄袭、仿写,不得出现论文题目同名的现象,做到一人一题。

  学士学位论文应当符合学术规范,体例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条 学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由院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五条 学士学位论文写作按照学生依本人学术兴趣自愿选题与指导教师教学、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 学士学位论文的写作与指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指导教师的确定:原则上与本科生导师导学的安排一致,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的第六个星期四前由学院统一公布指导名单;

  (二)论文提纲:第四学年第一学期的第十四个星期四之前完成;

  (三)初稿: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三个星期四之前完成;

  (四)二稿: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八个星期四之前完成;

  (五)三稿: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个星期四之前完成;

  (六)定稿: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四个星期四之前完成;

  (七)答辩:答辩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正常答辩,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五周完成;第二次答辩为补答辩,凡未参加第一次答辩或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必须参加补答辩,补答辩时间安排在第十七周完成。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或者论文经答辩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推迟毕业。

  第七条 学生要求调整指导教师的,应事先取得指导教师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另行联系并确定新的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士学位论文数不得超过10人/篇。

  第八条 学士学位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名单由院学术委员会公布。

  学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指导教师一经选题,非经学术委员会同意,不得中途变换。

  学士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由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填写毕业论文(实习)计划安排表,交院教学秘书统一管理。

  第九条 指导教师评语、答辩小组评语及学术的委员会审定意见不能过于简单,字数要在50字左右,评语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指标 满分

  1 陈述内容 紧扣主题、概念清楚、方法科学、设计工艺可行、数据可靠;表述准确、思路清晰,论文(设计)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35

  2 报告过程 报告准备充分,能够提供报告中所必需的、完整的影像资料,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完报告。 10

  3 答辩 答辩过程中,基本概念清楚,能够运用所获得的知识,准确、全面的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 45

  4 创新 对前人的工作有认识、改进或突破。 10

  第十条 学士学位论文应当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学位论文各部分的顺序要求。

  论文封面、独创性声明、中英文摘要(包括关键词)、中文目录(标至三级目录)、正文(含脚注)、参考文献、后记(可有可无)。

  (一)封面:采用教务处统一格式(教务处主页下载)

  中文题目:限20字,三号宋体加粗,题目一行排不下时可排两行;

  作者姓名、指导导师姓名等,小三号宋体加粗;

  日期:小二宋体

  (二)独创性声明(单设一页,排在封面后)(可有可无)

  (三)中文摘要:约300字左右。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5个)。

  (四)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五)中文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示例】:

  引 言

  一、......

  (一)......

  (二)......

  ......

  1、......

  2、......

  ......

  二、......

  ......

  二、注释例:

  注释采用脚注,全文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即: 1、2、3......。具体注释方式如下:

  (一)论文注释例:

  【示例】

  江平、龙卫球:《法人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为拟制说辩护》,《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二)著作注释例:

  【示例】

  [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页。

  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页。

  (三)古籍注释例:

  【示例】

  《晋书•刑法志》

  (四)网络资源注释例:

  【示例】

  何海波:《通过判决发展法律》,“**教育”网:http://*****。

  三、文后参考文献编排格式及方法如下:

  参考文献:引用的参考文献统一列示于正文之后,直接引用的文字、数据、表格等应将参考文献序号标注于正文;

  参考文献列示格式:

  期刊格式: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年份及卷号(期数)。

  【示例】

  [1]江平、龙卫球:《法人本质及其基本构造研究--为拟制说辩护》,《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

  书籍格式:[编号]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本。

  【示例一】

  [1]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示例二】

  [2]孙宪忠:《物权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年版。

  注意:论文必须至少有两篇英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段后间距为30-36pt。参考文献正文取固定行距17pt。

  注意不要在一篇参考文献段落的中间换页。

  四、后记(可有可无):致谢对象限于在学术方面对论文的完成有较重要帮助的团体和人士。

  五、论文用纸及打印规格要求

  纸张规格、尺寸

  (mm) 每页印刷版面尺寸(mm) 每行打印字数 每页打印行数

  含篇眉,页码 不含篇眉,页码

  A4(210×297) 146×240 146×220 32-34 29-31

  注:根据论文的薄厚程度,自由选择单面或双面打印。

  [参考文献注示例]

  [1]魏后凯:《中国地区发展---经济增长、制度变迁与地区差异》,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2]王绍光、胡鞍钢:《中国:不平衡发展的政治经济学》,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第2版。

  [3]汪昌云、汪勇祥:《流动性溢价,抑或投资者心态? --来自中国股市异常交易量与预期收益关系的证据》,《中国证券市场》20**年第3期。

  [4]申卫星:《论无权处分》,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年版。

  ••••••

  [5] Allen,F .and D. Gale,,“Limited Market participation and Volatility of Asset price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4.

  [6] Barber,Brad M.and Odean,Terrance, “Boys will be boys: Gender, Overconfidence,and Common Stock Investment”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February,20**.

  [7] Benos Ale*andros, “Aggressiveness and Survival of Overconfidence Traders.”Journal of Financial Markets, 1(3~4), 1998.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法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务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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