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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民族和宗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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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新学院民族和宗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民族和宗教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抵御和防范境外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加强高校信教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以社会***为指导,深入学习xxx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着力采取教育引导系列化举措,强化对我校师生特别是具有信仰宗教、有信仰宗教背景师生的保护、管理、引导和服务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民族和宗教事件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指“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颠覆,以及校外诱导和互联网传播等各种原因引发的少数民族师生或信教师生群体性*、非法*、罢课、罢餐、*、*、*等对学校稳定、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第二类是指校园传教渗透事件,包括课堂传教、大学生团契、外来人员进校传教等活动。

  第三条 应急处置的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科学处置、快速反应;

  (二)坚持积极预防,加强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将可能发生的民族宗教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小事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保持校园和谐稳定;

  (三)坚持依法处理、堵疏结合,对极少数蓄意闹事分子和带有境外政治背景的宗教组织和个人进行的宗教渗透和校园传教活动,要坚决依法处理、果断打击;

  (四)对不明真相误入事件的师生则以教育和引导为主;同时注意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加以改进。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民族和宗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始终把民族和宗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最大程度地减少民族和宗教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成立学校民族与宗教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党委统战部,负责应急处置的事务性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民族与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根据事件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三)负责及时收集、通报和上报民族与宗教事件处置的有关情况;

  (四)对全校各单位贯彻执行预案以及在事件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六条 建立建全学校与各二级学院、单位联动协调机制,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学院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全方位处置民族与宗教事件的工作局面,确保预防、检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密切衔接与正确应对。

  第三章 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第七条 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乡新学院政治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第八条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民族与宗教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 向领导小组及时报送突发事件是相关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全院各单位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第十条 学校相关部门要通过课堂教学、培训、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展览、板报专栏、网络、广播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与途径,加强对教工和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教知识教育、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敏感时期要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和汇报请示制度,提高预防和处理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 要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第五章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从实际出发,根据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校园内出现各种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并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师生或社会人员(包括学生家长)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其它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第六章 处置程序

  第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在发生较大以上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后,必须在30分钟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1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2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绝对不允许出现信息报送滞后于网络消息的现象。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应先报已掌握的主要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 信息报告要涵盖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报告内容应包

  括:

  (一)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规模、影响范围、信息来源等情况;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四)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五)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态的状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通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加强舆情研判,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党委宣传部要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并根据实际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与论。

  第十六条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快速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事件级别,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准确、高效的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指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必要时可预先通知网络等媒介做好信息播报准备。

  第十八条 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如出现并未经批准聚众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请愿等群体性事件,事态学校无法控制的,除按照Ⅱ级事件处置程序外,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河南省委、乡新市委和河南省高校工委报告。一旦师生走出校门,要全力进行劝阻,主管校领导和相关单位党政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疏导,安抚学生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保卫处要妥善维护现场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秩序维持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当地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师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后勤管理处要做好车辆准备,随时接师生回校。

  (二)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聚集事件失控,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除按照Ⅲ级事件处置程序外,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现场进行疏导,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和扩大。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对其中煽动闹事、谩骂、破坏公物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采取强行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同时注意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对肇事者严肃处理。校医院要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三)较大事件(Ⅲ级)

  如果发生聚集和*的苗头,除按照Ⅳ级事件处置程序外,责任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须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报告河南省委、乡新市委和河南省高校工委。对在校园非法*、聚众且内容有煽动性质的,保卫处和相关单位要立即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对组织者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离开现场,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对围观人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将本单位人员带离现场,防止形成群体势力。对无理取闹、编造是非者,要及时指出其错误,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让广大师生明辨是非。

  (四)一般事件(V级)

  学校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不断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等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安全的监控管理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张贴大字报、违法发放传单的,要对涉及人员进行管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各学院、单位要时刻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可能引发民族与宗教事件的苗头信息,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和问题。

  第七章 后期处置

  第十九条 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并对事件作出后果评估,形成书面处理意见。

  (一)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民族与宗教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二)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属于院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以及学院办学、基建工程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四)事件结束后,学校相关单位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工作局面,防止事件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

  第八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条 对在突发性事件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救援、预警、处置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时间拖延、处置不力或没有采取措施、应到而没到现场、不听从指挥等主观因素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预案由民族与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2: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督促检查、推动民族和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草案。联系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负责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实施民族关系监测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承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清真食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七)协同财政部门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及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参与其他有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实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九)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出版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民族图书的出版发行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宗教事务工作,组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指导县、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三)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z贡献力量。联系、帮助市级各爱国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十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设立和管理的有关事务;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负责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排查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五)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十六)承办z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大学生宗教信仰情况调查报告

  《*思想和***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题目:大学生宗教信仰情况调查报告

  院系:

  班级:

  专业:

  学号:

  指导老师:

  姓名:

  年月号

  大学生宗教信仰情况调查报告

  前言

  人类信仰是人类社会生存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动力,是一种强大的凝聚力。目前大学生对于宗教信仰问题看法上呈多样性趋势,很多学生对宗教问题有浓厚的兴趣,继而影响个人社会观,价值观。因此,研究宗教信仰在大学生中的发展状况对我国的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调查目的。

  1.了解当代大学生信仰结构,与宗教信仰的看法;

  2.认识宗教信仰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深层影响;

  3.探究大学生宗教信仰对社会发展,民族振兴的潜在联系;

  4.思考宗教信仰在大学生群体中产生的利与弊,讨论原因及改良方法;

  5.分析宗教信仰产生的原因,与民族性格,文化结构的内在联系。

  2.调查方法。

  1.思考调查方法,确定调查基本思路,样本数量;

  2.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及樟树林论坛发帖调查;

  3.回收问卷后,分析数据,并结合调查目的讨论总结;

  4.撰写调查报告。

  三.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0**.11.20-20**.11.22

  2.地点

  楠园食堂附近及樟树林论坛

  四.调查对象。

  西南大学楠园片区学生及樟树林论坛网友。

  5.调查结果及分析。

  经过分析数据及阅读相关书籍可以得出。

  宗教是一种世界范围内容观存在的历史现象,它曾在历史上产生过极为重要而广泛的作用,渗透进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在今天的文化活动、国际事务和日常生活中仍有一定的影响。客观地认识宗教的本质及其产生和发展规律,了解世界上的主要宗教体系及其特点,不仅有助于当今的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宗教现象,认识到宗教对于社会安定和世界和平的影响,而且对于拓宽知识视野,从而更深入地理解和分析科学、伦理、法律、经济、文学艺术等各种文化活动,更好地处理在人际交往中的宗教信仰关系等,也有积极的意义。

  据调查,大学生中明确表示信仰宗教的约占总数的10%,产生这种宗教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客观因素,也有大学生自身主观的因素。

  gg开放以来,政治环境的宽松、经济水平的提高、价值观念的变化,使人们的信仰变成多元化。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价值观念的不同,决定人们意识形态的异化。共产党内的不正之风,社会主义初级社会的腐败现象、单位中的用人不当,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贫富差距的扩大,种种因素,使青年人对共产主义的信念产生了怀疑。政治信仰的缺失,导致许多人转向宗教信仰,大学生也不例外。

  青年人思想未定型,情绪浮躁、易变,追求新鲜刺激,常有反传统的逆反心态,有强烈的独立自主意识,面对不同以往的文化背景和多种价值选择,大学生感到茫然、疑虑、混乱的同时,求新、求异的心理使一些青年学生转向了宗教。

  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青年人承受着更多的来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的风险和压力。求学道路的困难、生活的苦涩和艰辛、工作的不尽人意或家人的下岗待业、个人及亲友病痛等等,面对人生挫折和困惑,都会导致青年人寻找精神上的安慰和解脱之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往日趋淡漠,因而宗教组织中教友之间的亲密、友善的关系,毫无功利色彩的互相关心和真诚帮助,就显得充满亲和力和诱惑力。青年大学生在社会中大多处于弱势地位,教会和教友之间的互相帮助,使他们感到上帝是他们最后的靠山。信仰宗教满足了信仰者的归属感,使其精神上感到欣慰和满足,他们不再是孤立无援的,他们是“组织里的人”。

  当然,有一些大学生是因为生长在信仰宗庭,还有一些人在困境中得到宗教界人士的帮助从而走向宗教。

  当代大学生的宗教热,集中反映了部分青年人在信仰中的迷失,体现了许多认识上的误区:

  其一,宗教道德与文化的独特魅力的吸引。特别是追求至善的宗教道德,是它最迷惑人、吸引人的地方之一。三大宗教几乎都包括了这么一些道德诫律:不偷盗、不奸淫、不凶杀、不贪财、不抢劫、不诬陷、不妄语、平等爱人、惩恶扬善。因而相当部分大学生认为,这些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并不矛盾,它的约束力量甚至超过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作用,当今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尤需这些宗教道德的教化。

  世界银行前两年曾发表过一个报告,大意是有信仰的地方发生金融犯罪的可能性更低,因为人们不是害怕法律才不犯罪的。事实上,再完备的法律也阻挡不了深思熟虑的触犯,人不犯罪一是受到道德律的自我约束、自我谴责,二是害怕神的惩罚。佛教的转世说,基督教的天堂地狱,这些戒律在叫人弃恶从善,抑制罪恶势力、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空气等方面确具有独特的积极意义。

  其二,对信仰自由的模糊认识。宪法给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力,法不禁止即为无罪,合法的东西为什么有人还要横加指责并干涉呢?

  其三,对科学家信仰宗教问题的认识。很多大科学家似乎接受上帝这个概念,有些科学家本身信仰宗教,因此,许多大学生认为科学与宗教信仰并不相孛。

  宗教是一种文化,是宝贵的历史财富。只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它的价值并且合理的对待才是有意于个人的生活、有益于社会的和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或者说历史承传的习俗,宗教活动包含了丰富的社会人文知识。另外,作为精神追求在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中,宗教的意义大有不同。在我认为,无论什莫信仰或者精神追求,必须建立在个人文化修养达到一定高度的基础之上,才能领会和运用好它的根本意义所在。

  封建社会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人文思想知识。作为宗教信仰也在其中,并且有很广大的群众基础。宗教信仰在中国有着良好的发展空间是离不开这些基础空间的。然而,有一定思维能力的人都能够分析到,无论任何思想意识有多莫伟大,它的承传需要有高度的文化知识作工具,通过不同时期的不同理解认识,综合整理、记录,才能给后人保留下印记。通过这些印记,我们才能了解认识它的内在意义。封建社会,宗教信仰只有统治阶级才有能力、有目的的来记录整理这些资料,并且有倾向性的加以撰述,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做为普通老百姓,文化层面根本达不到对它的积极分析、合理判断。所以,宗教信仰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宗教信仰是广大基层群众的枷锁、宗教信仰是老百姓的精神寄托。

  现代社会,宗教信仰作为一种思想活动大都自由的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头脑中,政府对于宗教信仰的约束很宽泛。因此,它的影响力也就只有以个体为对象了。也正是这种条件下,宗教信仰在一个人的思想活动中产生着不同的作用。应该积极的承认,当今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信仰危机。价值观的变化、世界观的转变,在所有人的思想中,实际性、实用性成为主流思想观念。作为宗教信仰在大多数人来看,充其量也就是历史知识罢了!然而,社会的极端化发展中,出现了有文化、有资本、有地位的高端阶层追求宗教信仰、崇尚宗教活动的群体。同时,又出现了没文化、没资本、没地位的最低社会阶层也在积极追求宗教信仰、崇尚宗教活动的现象。在这两者之间,有一种默契的统一,那就是精神空虚。

  精神空虚如同一个人没有了魂魄,浑浑噩噩的样子,再丰富的物质生活也难以令其积极的活着;再匮乏的物质条件也难以促就其积极的转变,在这些人的思想意识中,追求宗教信仰成为解脱逃避现实的最好选择。应该积极的认识到,当今社会中对于历史留给我们的财富,应该积极的了解它的文化背景、历史形成因素,用来让我们清晰的知道先辈们生活的样子,并且帮助我们更好的总结历史、开拓未来。作为宗教信仰,我们更应该实事求是的对待它的形成背景、社会作用。如果盲目的作为精神寄托,灵魂归属,那就泯灭了宗教信仰的积极价值,再严重的讲就是迷信活动了。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作为宗教一支的信仰认识,六祖精辟的理解应该说给我们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定位。古人的这种认识的渊源来自对生活的充分了解和感悟,应该告诉后人的思想理念在于:积极的对待生活每一刻,精神上高度总结来自生活的脚踏实地,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理解教诲的目的。从另外的界面来认识,友善、和谐的做人、做事,是社会总体追求的大方向,并不是只有宗教信仰里才表现出来的。佛来自于人,道德高尚的人,如果所有的人都去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个社会就圆满了。当今社会正在以“道德荣辱”观念来提高个人的修养,也并非宗教的灌输,我们离开宗教信仰也能够积极的建设思想信仰领域,意识形态主流来自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大多数群体的认识。

  因此,宗教信仰应该为社会发展服务,应该是正确理解历史发展的途径,如果它成为我们生活的最终追求,那将是宗教思想的悲哀!一个人,不能以自己的宗教信仰来改变家庭生活的和谐性;一个家庭不能以宗教信仰的追求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实际;一个宗教信仰群体不能以宗教信仰来干涉社会正常发展的秩序。否则,家人失去友爱,社会失去朝气,民族发展将愚昧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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