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宅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374

  ****************职工1#、2#、3#住宅楼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人:

  复核人:

  批准人:

  20**年11月30日

1.总则

  1.1目的

  提高对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做好重大质量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的原则明确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责任到人。整合各责任部门的人力、物力资源,采取科学、及时、有效、切实可行的果断措施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编制本预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组织机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成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电话号码: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电话号码:

  组员:**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当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2.1.2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预案有效地开展工作,根据救援工作实际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重大决策,协调指导有关人员组织抢险和救援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预测:根据国家、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控制和检查,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问题,应预测其可能发生的后果,并组织主管部门进行鉴定。

  预警:设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保证所有电话的畅通,保证发生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有关人员。

  报警: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110、119、120等,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

  接警:领导小组在接到通知后,由组长根据事故级别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工作人员迅速参与救援。

  处置:管理人员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一切服从命令。

  结束:应急状态结束后,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进行总结报告。

  善后:根据事故结果及造成损失的情况,妥善做好人员安置、现场清理等工作。

  2.3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相互配合,在组长统一领导下,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项目部定期研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以及“边查边整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进行停工、停用等措施,由技术人员分析原因,提出专项方案进行解决,并随时防止事态的扩大,做好事前有控制,事后有保障。

  项目部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设专人对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

  信息监测机构及人员设置:工程事故信息监测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3.1.2信息报告

  3.1.2.1报告原则

  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及时上报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情况。

  3.1.2.2报告程序

  (1)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上级报告。

  3.1.2.3报告内容

  发生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职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3.2预警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救助外,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力争维持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报警后,由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的公布,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由综合部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好各种相关信息,并保证各种信息的传递、反馈和共享。信息的传递反馈要高效、快捷、准确、运转井然,使指挥有力,符合实际。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重大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发生Ⅳ级事故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上报。

  发生Ⅲ级事故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上报。

  发生Ⅱ级事故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政府,由县政府突发公共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Ⅰ级事故时,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政府,由县政府突发公共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由县政府向再上级报告并请求支援。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当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信息采集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信息采访采集,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属于本预案范围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上级有关精神要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救援情况、事态发展、社会影响等。

  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包括电话记录、现场记录、采访、调查、计量、测量、统计、录音、录像等手段。

  信息传递渠道及要求:信息员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并保证快速传递给指挥中心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同时根据要求随时通知采集员要求取得所需信息。整个过程要保证迅速、准确、及时、高效。

  信息公开: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信息。形式包括电视、广播、简报等。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了解事故发生部位、事故发生基本情况,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由事故发生现场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疏散、撤离和扑救。在外部救援到达前,现场人员应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及时撤离危险区域的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根据情况灵活选择器具。如果险情重大,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事后的调查。

  4.3.2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要按程序逐级上报,不能越级上报。报告时应按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详细报告事故情况,要及时准确,不能有含糊不清的概念或数字等。

  4.4应急结束

  (一)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应急状态终止后,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5.保障措施

  5.1通讯与信息保障

  综合部应随时掌握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并进行公布,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5.2现场求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施工现场要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安全生产达标的要求配备电话、急救箱、照明设施、警戒带、各种标志牌、消防器材、工具、车辆等,并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存放、悬挂,由专人管理,进行定期保养和调用,保证各种装备和设备的性能。

  5.3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建立健全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队伍。

  5.4交通运输保障

  配备应急车辆1辆,随时听从指挥中心的调遣。

  5.5物资保障

  保证各种应急物质的储备,包括各种应急装备、设施及其它物资。

  5.6技术储备与保障

  由从事施工、质检、安监等工作的技术人员,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处置和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6.宣传、培训和演习

  6.1公众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宣传。

  6.2培训

  参加上级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并组织梁场内部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6.3演习

  根据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演习,并做好每次演练的记录,随时总结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预案。

7.附则

  7.1监督检查与奖惩

  将预案管理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内容纳入管理中去,随时检查预案的完善和实施情况,并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7.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项目部负责制定与解释。

篇2:装饰装修项目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装饰装修项目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按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可分为指导责任事故和操作责任事故,按事故的情节和性质,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1.1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

  1.2重大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2、一般事故一个月汇总上报一次。由项目技术员填写《质量事故》报经理办公室。

  3、重大事故由项目技术员填写《质量事故报告》报经办公室、经理室组织调查报公司。

  4、对于未逐的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项目应做好记录,同时要把信息反映给有关部门。

  5、对重大质量事故一定要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绝不放过。

  6、对于承包队长和操作工人失职和违章操作引起的质量事故,将按照"工程质量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有关技术员将按照"岗位经济责任制"进行处罚。

篇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0)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十)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师首先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停止有质量事故的部位及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需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3、调查的主要木的是要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应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4、事故调查情况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质量事故原因复

  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5、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6、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

  7、制订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8、确定处理方案后,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9、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签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