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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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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学区,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基建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2:某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篇3:某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冻、防水、防触电等安全防护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现代教育中心工作的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等各项规定,电路、设备安装须规范,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如发生问题,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报警,防止事态扩大,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3、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严禁随意搬动和损坏设备;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无火情擅自挪用和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按消防有关法规予以追究。

  4、保持总控室和各类专用教室的整洁卫生,禁止堆放杂。工作人员离开时必须关好水、电、门窗。

  5、如发现设备丢失、被盗等情况,须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6、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情况记载,并经常予以督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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