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公司借款保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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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公司借款保证合同范本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2: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保证书

  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经***一致同意。购买位于中山市**镇**大街**花园2期B16幢505房的房屋,并以此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 元整,期限 年,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 )。主申请人:**,身份证号码:4***,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三)方保证此项借款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保证人:

  年 月 日

篇3:借款提供还款保证事宜公司股东会决议

  借款提供还款保证事宜的公司股东会决议

  (下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会议就公司为(下称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提供还款保证一事,作出如下决议:

  一、股东会同意公司作为借款人的保证人,对编号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年,自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会授权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借款担保事宜,其所签署的保证合同、协议、保证书、承诺函和一切与借款担保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公司承担。

  必要时,股东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的人的行为视为股东会授权的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我等出席会议股东(及/或股东代表)证实,出席股东会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或股东代表)达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人数。本决议的内容和作出的程序符合适用于本公司的一切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有效的。

  出席会议股东(及/或股东代理)(签章):

  保证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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