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机动车进口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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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进口操作流程

  1、(业主车辆)敬礼——您好!

  2、(外来车辆)指引手势示意停车——敬礼——您好!请问您到几号楼几单元,——请稍等(发记时卡)请妥善保管好此卡,谢谢您的配合请慢行——登记(时间、车牌号、所到楼号及单元)——通报巡逻岗跟进。

  3、(载客出租车)指引手势示意停车——敬礼——您好!请问您到几号楼几单元,谢谢您的配合请慢行——通报巡逻岗跟进。

  4、(电调出租车)指引手势示意靠边停车——敬礼——您好!请靠边停车——请问是几号楼叫车,我们需要核实一下,请稍等——呼叫迎宾岗核实,待确认无误后请其进入。

  5、(特种车辆:公、检、法车辆、120救护车、消防车、燃气公司车、电力公司车、自来水公司车辆、)指引手势示意停车——敬礼——您好!请问您到几号楼——登记(时间、车牌号、楼号)——放行、通报车管岗跟进——立即通报当班领班和项目队长——当班领班和项目队长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待了解清楚后立即上报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备注:所有送货车辆必须从车行岗进入,如有特殊情况呼叫当值领班前来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篇2:商场动用明火机动车停放交接班操作流程

  商场动用明火、机动车停放、交接班操作流程

  1.动用明火操作流程:

  -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监督管理,维护物业的公共设施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装修单位在物业内施工时如需要动用明火(电焊、气焊),须事先向商场物业部和安全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级审批(指走廊、广场及非重点部位公共部位)由动火单位向商场安全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安全部主管审批后方可动火。

  -一级审批(指泵房、机房、配电间、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由动火单位向商场物业保安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保安部主管审批后再交工程部主管审批后,再送商场物业总经理室审批,得到同意后方可动火。

  -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员应对管辖范围内动用明火单位在动用明火时进行现场监护,并检查该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对电焊、气焊(割)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在物业辖区内动用明火:

  -各要害部门、重点部位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的;

  -动火者本人无专业操作证,又无专业人员在场指导作业的;

  -不了解焊割地点周围情况或焊割内部情况的;

  -焊割地点周围堆放易燃品或贵重物品的;

  -在动火现场未放置灭火器材的;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并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在有压力或密封窗口未采取消除危险性措施的;

  -作业现场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其它情况;

  -其他严重违章作业的。

  -动火时间以次日为准。如第二天需要继续动火,动火单位必须重新提出申请。晚上 18:00-8:00禁止动用明火。(特殊情况例外,但需报总经理审批)。动用明火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交保安部保存。

  2.机动车停放安全巡视操作流程:

  -为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内部设施的正常运行,当班保安队员必须做好安全巡视工作。

  -巡视时应对车辆的停放位置进行核对。车位满额时,及时向入口处通报。

  -检查每辆车的安全情况,防止车辆被盗或车上物品遗失,发现问题及时向车主或上级报告处理。

  -严密注意有无无关人员进入停车位范围内,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询问,制止可能的盗车或其它破坏活动。

  -经常检查停车位内各种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报修,维护好公共环境卫生。

  -遇有车辆驾驶员违反操作规定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严禁视而不见。

  -认真执行工作交接制度,做好记录,未完成的工作移交清楚。

  3.交接班操作流程:

  -安全部实行班制,白班夜班(各商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班制和时间)

  -交接班必须列队,按顺序逐个岗位,有序的进行,必须精神饱满。

  -接班人必须提前 15 分钟接班,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情况及遗留工作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员如实反映。

  -接班人员应认真阅读值班记录,了解上一班的工作情况,如接班人员休假后上班,应同时阅读休假期间的工作记录,了解整个工作运行情况。

  -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共同核实,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运行参数,包括各安全附件、运行设备、工具、钥匙、环境和设备卫生等。

  -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及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的回复或不加以改善,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在处理设备及附属设备事故时,不得进行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指挥接班人员配合工作,在此情况下交班人员应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进行交班工作。

  -当接班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其他疑问后,方可进行交接班签名工作。

  -交接班工作一旦完成,接班人员则负责辖区内的安全运行操作。

  -调休、事假等应提前通知主管。

篇3:机动车库协管员岗位管理操作规范

  机动车库协管员岗位管理操作规范

  一.车库岗人员上岗前应自上而下整理着装并经领班检查后方可上岗,仪表仪容符合规定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上岗中认真检查车库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车库内的异常状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

  2.车辆进入车库用交通手势指挥车辆停放,指挥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车辆发生碰擦,车辆停放完毕后,应提醒驾驶员检查车窗、车门是否关闭。

  3.车辆停放后应对当时的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通知车主确认。

  4.发现超高、超重车辆或在车库内加油、洗车的车辆应及时劝阻并做好解释工作。

  5.如遇在车库的下货车辆应指引其按规定乘座货梯,并及时疏导其他车辆。

  6.任何车辆不许停放在车辆行驶的通道上。

  7.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武器、管制刀具的车辆进入。

  8.任何车辆携带大宗物品从车库出入,应及时通知门岗收取出门单。

  9.保持与其他岗位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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