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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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丽水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丽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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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丽水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丽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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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年县规划和建设局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县企业减负办公室:

  根据《关于对20**年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的通知》(**县企业减负办[20**]13号)精神,我局认真领会落实,对照检查,从治理“三乱”、规范收费行为等方面入手,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开展治乱减负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涉企、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涉乱行为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县规划和建设局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监管办法》,认真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

  1、按照“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对我局涉企收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对全县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制订了公示牌或公示栏,在各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予以公示,做到了收费公开,营造了依法收费、按章缴费的良好氛围。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2、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对涉及建筑企业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治理,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建筑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建筑企业的收费负担情况,梳理涉及建筑企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了《**县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除《目录》中规定允许向建筑企业收费的项目外,其他各单位、个人一律不得有向建筑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培训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已办和计划开办的各种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的收费培训办班项目,按照“三取消、一不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改。严格规范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程序,办班、收费、发证都要严格依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禁巧立名目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加重基层负担。

  3、完善收费票据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从制度建设上抓好“收支两条线”工作。目前我局“收支两条线”工作已全面实现三个统一,即统一收费管理、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财务核算。根据财政、物价部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对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票据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乱收费、无证(收费许可证)收费、超标准收费、乱开票据、不开票据等违规收费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规范建设系统预算外资金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治乱减负工作。

  4、抓好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的治理和整顿,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问题。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搞指定服务等行为,规范行业协会的服务,彻底清理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今后,我局治乱减负工作将以抓巩固、抓提高、抓延伸、抓完善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继续抓好国家、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降低、合并的落实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减轻建筑企业负担,规范商品房建设、销售过程中的政府收费及企业价格行为,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减负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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