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管理工作规程
7.1 目的
为了规范对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良好的公共环境。
7.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场所的管理。
7.3 职责
7.3.1 管理处经理负责贯彻实施本规程。
7.3.2 客户部主任和物业管理员负责对本规程的过程控制和监督实施。
7.3.3 本物业用户和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程。
7.4 公共区域的管理
7.4.1 公共场所主要是指: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连廊、大厅、电梯厅、道路、停车棚、停车场、宣传栏、池、井、沟、渠等。
7.4.2 公共场所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指:对外墙、天台(天台花园)、走道、楼梯、连廊、大厅、电梯厅、道路、停车棚、停车场、宣传栏、池、井、沟、渠、标示牌、广告牌等方面的管理。
7.4.3 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
由客户服务部安排客户管理员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客户管理员必须每天对公共场所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于《公共区域现场巡视表》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
物业管理员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应及时进行跟踪和检查,直到问题处理合格为止。
客户管理员应依据公共场所的使用情况和巡视检查情况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部门主任应根据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7.4.4 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 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2) 客户因商务需要,而要求使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地时,则用户可书面申请,附加活动方案,交给客户主任进行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客户方可按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3) 客户必须在客户服务部指定的位置区域内进行活动组织,不得私自扩大或占用批准范围以外的地方。
4) 客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因商务需要确需延长时间时必须到物业部办理延续使用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7.4.5 场地临时使用的装饰布置要求
1)场地临时使用时,要求用户必须装饰整齐、美观大方,符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2)用户装饰时,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用户给予适当的赔偿。
3)用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使用的场地进行清理,经客户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7.5 广告牌的管理
7.5.1 临时使用申请、审批与使用
1) 本物业的用户需要安装广告招牌时,应及时到客户服务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广告牌的设置方案,办理广告牌的申请手续。
2) 客户管理人员接到用户申请后,应及时交部门主任/主任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用户方可按照方案组织实施。
3) 用户制作、安装广告牌时,必须使用统一的、合格的材料,以保证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4) 用户广告牌在使用期间,必须时时保证广告牌处于完整良好的使用状态,发现损坏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不得拖延,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要求整改。
5) 用户使用广告牌到期前一个月,必须及时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延期手续,客户管理员应提前告之用户,若用户未作回应,则物业管理公司将按照到期进行处理,客户服务部有权将广告牌租赁给其它用户。
6) 若因广告牌的制作质量或安装质量的问题,给物业管理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后果。
广告牌悬挂规定
1)所有客户均无权私自在本物业内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招牌。
2)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所租用的商铺内或门面上悬挂、张贴。
3)任何客户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4)占用门前走道或封堵部分通道(不影响消防,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临时使用的按“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规定收取场地临时使用费。
5)凡违反以上规定内容者,按照违章装修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罚款。
篇2:客服部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客服部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1.0适用范围
1.1适用于辖区内公共场地的使用管理。
1.2维护客户利益,保障公共场地规范、合理使用。其职责包括:
1.3项目客服部员工负责巡查、纠正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
1.4保安员负责对通道、大堂等处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巡查、纠正,并及向客服部汇报。
1.5客服部其他人员在发现公共场地不规范使用现象时,均有责任制止或向有关人员报告。
2.0工作程序
2.1项目客服部助理在日常工作时应注意检查客户有无私自使用辖区内的公共场地、有无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招牌及广告的情况出现。
2.2在客户有特殊情况需占用或使用公共场地时,项目客服部员工应请客户写出书面申请,在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项目的美观整齐的前提下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相应公共场地实行统一规划,有偿使用,同时在《公用场地使用登记表》相应栏目中做好记录。
2.3对违反公共场地使用规定的,损坏公共场地设施、设备者,项目客服部员工除责令其拆除,撤销违章物品、修补破损部位并恢复状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2.4项目客服部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检查公用场地清洁卫生,对于乱涂、乱画、乱贴等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5保安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公共场所不规范使用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
篇3:盟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标准
盟东城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标准
序号项目“z城”管理标准
1)基本要求
1.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2.制定巡查路线,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6:00至22:00巡视4次,其中楼内巡视2次;22:00至次日6:00巡视2次,夜间巡查2人同行。
3.巡视检查停车场,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秩序。
4.机动车辆登记出入,在停车场内设置顾客服务台。
5.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留存30日备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张贴在显著位置。
6.对违法行为立即报警,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7.每年进行4次专项应急预案演习,其中有业主或使用人参与的演习不少于1次,做好记录。
8.备勤人员24小时待岗,人数不少于秩序维护人员的25%,配备必要应急工具。
2)记录与档案
1.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2.档案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