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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工培训工作计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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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中小学教职工培训工作计划范本

一、指导思想

**年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重心,以教研为中心,以科研为引领,以培训为抓手,以信息为支撑,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教研、科研、培训、信息协同运作,四大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研训、引领、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为我市率先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研究与指导。

以提高学科教学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宗旨,以同伴互助、专家引领、自我反思为主要形式,扎实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坚持行之有效的计划、总结审查备案制度。学年初,学校制订校本研训专项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活动内容、主要措施、主要活动安排四个部分。年末写出校本研训专项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基本做法,取得的成绩或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办法。计划总结要分类归档保存。坚持校本研训年度评估制度。根据校本研训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调整完善评估方案。评估采用综合评议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加大校本研训评估结果在考核评估中的分值权重,把学校管理的主要精力集中到教师、学校、质量的内涵发展上来,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过程管理。今年将继续进行“校本培训先进学校”的评选。

2.精心组织好各类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年培训计划,包括十大培训模块、52个培训项目。项目设计涉及德育研修、教育教学研修、现代化装备管理与使用、学历提升等,实现各类教育和各类人才全覆盖。

重点培训项目内容:

(1)开展“亮师表,正教风,提形象”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系列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师德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好市第七届中小学主题班会课评比和年度班主任征文的评选工作。

(2)充分发挥“雉水名师工作室”作用,招收固定学员,吸收走读学员,进一步扩大影响,扩大教师受益面。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意识,建立“雉水名师工作室”考评标准,以教师受益面、人才成长率和公众认可度为主要指标。

(3)继续办好第六届市“雉水校长(园长)”。加强学校管理干部职责和执行力培训,通过培训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

(4)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届和**届新教师等培训班,促进其快速成长。

(5)开展教研方式的“微革命”研究。组织中小学学校发展共同体全方位开展合作教研和横向互动与交流活动。有效实现各共同体内部在教师构成、信息资源及其活动组织方面的优势互补。定期召开共同体建设沙龙研讨活动,积极开展共同体一日开放活动。利用各种教研活动加强教师培训,引领教师在研究中成长。

(6)在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教育云平台)上取得突破。认真研究目前教育信息化系统所存在的问题,探索教育云的具体表现形式、县级试点单位的技术架构和瓶颈难点及对策,积极稳步启动并完成上级要求的试点工作。组织9个市“**”规划课题学校的研究工作,扩大教育技术的应用研究。组织小学校长、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团体竞赛,充分应用智能录播系统,发挥“学校联盟”优势,进一步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普及应用和研究水平的提高。重视新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智能录播、组组通系统在教育教学中的优势,高效融入“活动单导学”课堂教学设计之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竞赛活动。

(7)扎实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现代信息化应用及研究能力。组织计算机、电教设备管理人员的基本维护培训,组织“**”市电教专项课题研究人员的培训,开展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教室等管理人员专用软件使用培训。

(8)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开展远程教育培训。进一步办好微型课题研究网、活动教学研究网、市教育科学课题管理网和教科室网页,及时更新内容,做到新、快、准,不断扩大教育科研信息量,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9)深入推进读书活动。举办年度读书征文、读书笔记、青年教师藏书家评比活动。举办“第四届市青年教师读书展示会”(开展青年教师读书漂流活动、名师赠书活动)。加强读书工作的管理和考评,以评促读、以评促学。做好学校教科研年度考评的组织工作,优化考评手段,运用考核杠杆,推动和促进基层学校自觉、自主地提高教科研水平。

(10)进一步做好在职教师学历进修。《市**教育发展规划》对在职教师的学历进修提出了明确要求,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达到95%,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分别达到45%、65%、95%;初中、高中、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必须分别达到8%、20%、15%。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中期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历进修机制,制定在职教师学历进修计划,大力鼓励教师开展学历进修,并切实做好教师学历进修权益保障工作,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确保至**年各学段教师学历要求全面达标。各单位10月底前要将学历进修教师名册和相关情况报教育局人事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市中小学教职工培训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年初编制培训项目计划及预算,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培训项目结束,经考核合格,按实结算。继续执行**年制定的对优秀教师、管理者出国培训,编外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学历提升的奖励政策不变。进一步加大研究生进修经费补助力度,从**年起,凡考取教育硕士的老师,原定奖励考前辅导经费1000元,毕业后奖励5000元的政策不变。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奖励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及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学杂费。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中心初中同样要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确保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得低于5%,或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要保证经费投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列入财务审计和年终考核指标之一。

篇2: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2)

>  幼儿园教职工培训制度(二)

  一、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一专多能。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篇3: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和岗位培训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进修和岗位培训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关心和培养教职工是我校工作的重点之一。提倡、鼓励教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在职进修,岗位培训,努力提高教职工教学科研水平,增强业务能力,拓宽专业知识面,强化专业技能,建设一支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对于我校的生存与发展,是一项战略任务。

  教职工的学习进修要从学校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个人愿望,坚持在职为主、结合工作为主、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职工在职进修和岗位培训作出以下若干规定:

  二、进修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较好地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平时工作表现积极,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列入学校教职工培养计划中。

  2、近二年内,无教学事故或工作责任事故,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

  3、进修专业、工种或培训内容必须从工作需要出发,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的需要及今后工作的需要相一致。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进修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硕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在职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两课”硕士等)的教职工,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对于副高职务以上教职工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对参加本校与其它重点院校联办硕士班的人员,本校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至一年以上。报考硕士研究生同时应满足当年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有关规定。

  (2)报考博士研究生

  学校鼓励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凡在我校连续工作四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或获得副高职务、且在本校连续工作四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可报考在职或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对已在本校在职培养取得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如继续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则要求硕士毕业后在本校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除满足正常教学工作外,要求所选学科方向明确,符合我校学科梯队建设规划,近三年内主持或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省级以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与本学科方向相关的研究论文。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报考专、本科或单科进修

  对于调入人员必须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见习期满后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

  对于紧缺专业人员的在职进修和岗位培训,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院务会决定。

  三、进修方式

  1、不脱产单科进修;

  2、专、本科不脱产学历进修;

  3、脱产或不脱产研究生进修:

  (1)参加与国内重点高校在校内外联合举办的硕士(博士)班,利用休息日、寒(暑)假上课,或短期(不超过一个月)脱产集中授课,论文在本校进行;

  (2)在有关高校脱产学习博士(硕士)课程半年(特殊情况最长为一年),论文在本校进行;

  (3)参加具有国家硕士培养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脱产学习一年,并根据规定开展申请硕士的学位论文。

  4、各种形式的短期业务进修、岗位培训以及学术交流活动等。

  四、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1、每年3月底之前,各系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向人事处提交本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经院务会批准后由人事处备案。推荐脱产进修人数和已在脱产进修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10%以内。

  2、凡符合进修、培训条件,可由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在职进修、岗位培训登记审批表》。部门负责人根据进修条件、教师专业培养方向和本部门工作需要等情况在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招生简章等有关资料一并报人事处。

  3、对申请参加学历、学位进修的人员,人事处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照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个人申报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报院务会讨论决定,并由人事处备案。经批准同意后,由人事处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同一学历层次,每个教职工一般只能有二次报考的机会。

  对申请参加各类短期业务进修、岗位培训、学术交流以及工人考工定级的人员,在个人填写登记审批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由人事处审核,主管院长决定(对金额超过5000元或时间超过三个月进修或培训费由院务会决定),并由人事处备案。

  五、经费管理

  1、学校每年划拨教职工在职进修、岗位培训专项经费,由财务处、人事处统一管理。

  2、单科进修:学校指派的单科进修,学费实报实销。

  3、本科学历进修:对2000年10月之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进修本科学历,报销学费总额不得超过4000元,超支部分均由本人自理;对2000年10月之后引进的在编在岗的教职工进修本科学历人员,费用由本人自理。

  4、硕士研究生进修:报销学费总额不得超过14000元,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

  (1)对学费分研究生课程进修学费和学位论文指导费两次支付的情况:

  研究生课程进修阶段,学费由个人向学校借支一半,本人垫支另一半,在全部课程合格后凭成绩单报销由个人向学校借支部分。

  硕士论文阶段,论文指导费和学位申请费由个人向学校借支一半,本人垫支另一半。

  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不超过限定报销学费总额的前提下报销研究生课程进修阶段个人垫支部分和硕士论文阶段的论文指导费和学位申请费。

  (2)对学费一次性支付的情况:学费由个人向学校借支7000元,其余由本人垫支。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报销本人垫支部分,但不得超过限定报销学费总额。

  5、博士研究生进修:学费由个人向学校借支,取得博士学位后由学校报销学费。

  6、以上各类进修的教材资料费、代办费、管理费以及参加入学考试的各类费用等一律自理。

  对脱产时间半年以上进修人员,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飞机除外),脱产进修期间住宿费按进修学校安排住宿所规定费用报销,但每学年不得超过1000元标准;对利用休息日、寒(暑)假,或短期(不超过一个月)进修的非脱产进修人员,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飞机除外),住宿费按院有关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此外,学校不再承担专科及以下各类学历进修、工人考工定级培训、教师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培考试等费用。新教师岗前培训费由www.pmceo.com个人垫支,在取得结业证书或课程全部合格后给予报销,书费自理。参加本院成人教育学院本、专科学习执行学费减半的政策。

  7、在职进修、岗位培训结束后由进修人员提交有关进修成果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成绩单、结业证、进修汇报、总结等)交由人事处审核、备案,主管院长批准予以报销。

  凡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报考、培训的,或冒用其他单位名义报考、培训的,或虽经学校同意,但学历学位进修人员未与学校签《进修培养协议》的,其进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情节严重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

  六、协议管理和违约责任

  1、凡申请参加在职定向培养本科、研究生或出国培训等的教职工,经批准同意报考后应在《进修培养协议》上签字,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待被报考学校正式录取后,由学校签字盖章后将《进修培养协议》发给本人。必要时可对协议进行公证。

  2、进修本科的教职工毕业后服务期至少五年,在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职工毕业后其服务期至少八年。如教职工违反《进修培养协议》,未经学校同意擅自退学、自费出国学习,或毕业后不回学校工作,或不服从合理安排,或在服务期内提出借调、辞职、调离本院(组织调动、正常退休除外),该教职工应退还在学期间学校及系部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学费、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及各类保险、补贴等),并向学校赔偿违约金(按少服务一年1万元计)。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则以本办法为准。在本规定正式执行前已与学校签订的《进修培养协议》仍然有效。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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