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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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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春风吹过,一个新的学期又来临了,在这个学期中我们坚持以***理论和“***”的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教育局团委的工作思想为知道,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我园各团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能做到以身作则,在工作上进一步发扬自我!为了进一步体现我园团委精神,现将我支部**学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切实加强团员的思想意识。

  抓住党的十七大召开这一重要契机,结合区团支部要求,加大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的有关精神》,广泛开展“永远跟着党走”的活动,进一步坚定跟着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让全体团员积极负担起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重任,进一步增强了全团员对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受,让本园的团小组在本学年越干越出色。

  二、继续深入开展“助老”“扶贫”等活动

  本学期局团委进行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我们团支部将鼓励全体员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并将我们的特长发挥出来。在这项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深化

  “助老”“救贫”活动,除了定期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外,今年将上门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让全体团员在活动中体验感悟,健全身心。

  三、以加强师德教育为重点,努力提高青年团员的教师道德品质为了提高教师们对师德建设法的认识,引起教师们对提高自身师德素养的重视。我园团支部乘“五四”青年节的到来,结合区教育级开展的教师“讲诚信”演讲比赛活动的有关精神,弘扬讲诚们的美德。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讲诚信、颂师德”演讲比赛。

  四、结合园工作安排,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生活

  本学期也将团员的业余生活放在工作的重要地位,在三八节、教师节、元旦等节日安排活动。另外结合园工作安排,在团员中开展“三笔字比赛”“师德

  演讲比赛”等有意义的活动,将工作和学习很好的结合起来。

  五、根据区要求和课改任务,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今年全区各间幼儿园都进行了“整合活动单元主题”课程改革活动,主要就是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我们结合课改的要求,将提高教师的素质做为团工作的重点。

  我们除了配合园教研组做好教研工作外,还要在团员学习中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让青年教师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自己工作的神圣性,确立自己的教育地位,做到自觉为教。在团员活动中还要给教师的技能技巧的锻炼提供机会,让有能力的教师互相帮助,让每位老师都能得到提高。另外与团员教师谈心了解她们在工作中的困难也是团支部的重要工作,我们应当尽力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让团支部真正成为教师可以依赖和信任的组织。

  六、各月份安排工作安排:

  一月份:1、制定本学年团委的工作计划

  2、在开学初,我园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学习党的十六大的有关精神,提高了团员的整体素质,树立现代的教育新观念,并攒写了在关的心得体会。

  三月份:1、在工会与团委的共同组织下,结合“三八”

  组织团员积极参与区举办的“教师三笔字”比赛。全面提高团员与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2、三月份是学雷锋月,我园全体团员积极为幼儿园做好事,能够牺牲个人的休息时间,为幼儿园进行美化布置工作。

  3、3月8日,团支部在园内开展了庆“三八”教职工自助餐活动,丰富了团员们的生活。

  四月份:4月3日,结合清明节的到来,我园全体团员在团支书

  的带领下,手拿鲜花,到达了凤岭公园进行了扫墓活动,提高了团员们的政治觉悟。

  五月份:1、结合“五四青年节”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开展“讲诚信、颂师德”演讲比赛。

  六月份:1、协助幼儿园搞好“六一”儿童节的各项庆祝活动。

篇2:幼儿园计划生育制度(2)

>  幼儿园计划生育制度(二)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教师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计生政策,实行持证生育,否则视为计划外生育。

  3、落实节育措施,生育一孩达三个月,必须上环(特殊情况须有指定医院的证明)。

  4、女工查环年龄至50周岁(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

  5、每年按上级通知的时间去查环,一周内完成,超过一周者,自己负担查环费用。超过一个月未查者扣考核分0.1分。

  6、违反计划生育者,按有关政策执行。

篇3:实验幼儿园计划生育规定(4)

  实验幼儿园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四)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教师应尽的义务,为了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1.未婚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男28周岁女20周岁;男22周岁女24周岁

  2.保持教师师表形象,禁止非法同居、未婚先孕、非婚生育

  3.未婚青年领取结婚证前,主动向单位提交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新婚青年主动向单位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根据幼儿园工作实际情况,单位安排生育计划后再怀孕。

  5.教职工生养后三个月内主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倡“上环”避孕,每年参加单位集体透环两次。

  6.对于晚婚、晚育的教职人员,新婚、生育期间,享受规定的法定休假,假期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春节、端午、中秋三个节日)。

  7.对坚持晚婚晚育,产后及时“上环”避孕(三个月内),单位集体透环证实新上环的教职工,一次性发放奖金200元。

  8.对非婚生育的教职工,在编人员退回人事档案,临时人员实行解聘。

  9.对非法同居、未婚先孕、不接受单位计划生育管理的教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当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10.已婚育龄教职工未采取上环措施造成意外怀孕,扣除年终综合考核奖金500元,当年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实行

  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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