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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活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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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实现学校高位优质均衡发展,我校结合《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标准细则(试行)》中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活动以来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总体进度:

  依据区教育局文件相关要求,我校认真学习了《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评估标准细则(试行)》,通过开展自查活动,强化了学校现代管理意识,建立了现代学校制度。在学校的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师资培养、推进义务教育公平等方面落实公平的教育观。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努力形成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成效,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取得成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校初步建设成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科学、校风良好、育人氛围浓厚的和谐校园。

  二、具体做法:

  (一)平等对待每位学生

  能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我校面向社会公开了招生学区划分范围、招生的程序、时间、结果,凡是在我学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3.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4.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建立了“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由教务处对学籍管理。

  2.执行学生考勤制度,每天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实行缺勤跟踪。学校要求教师进行晨检,放学时清查班级人数。

  3.全校无学生辍学,今后如果出现,会及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

  4.能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

  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

  1.制定了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宣传栏和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因学习、家庭、身体、性别等因素而受到歧视,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

  2.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需要,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学区内的,只要出具相关残疾证明,我校一直是无条件接收。

  3.能关爱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

  4.学校能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特别是对留守儿童。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提升学生道德品质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让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统筹课程资源,落实全员责任,体现综合育人。

  4.能创新德育形式,开展适合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5.在学校管理各个环节分层开展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学校制订了《实验小学学生一日常规》,分年级有不同的要求。

  6.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开展心理辅导。

  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1.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2.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3.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4.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1.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

  2.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每班全员参与。

  3.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检或体质健康监测,重点监测学生的视力和营养状况,及时向家长反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4.能配齐体育教师,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

  5.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6.保障室内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黑板等设施达到规定标准,端正学生坐姿,做好眼保健操,降低学生近视率。

  提高学生艺术素养

  1.按照国家要求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开设了适合校情的校本课程,培养学生对家乡的热爱和艺术爱好。

  2.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音乐教师,设置音乐教室和舞蹈教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3.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建立学生兴趣小组。

  4.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

  培养学生生活本领

  1.增加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机会,能适当布置学生家务劳动,培养劳动观念,掌握初步劳动技能。

  2寒暑假能布置与劳动或社会实践相关的作业。

  3.指导学生利用学校资源进行科技小制作。

  (三)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

  1.要求教师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引导教师加强学习,阅读经典,提高修养。要求教师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3.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4.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制订了《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工会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安排教师体检。

  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2.学校每学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等校本研修,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定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奖励、表彰等待遇和保障。

  4.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学科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

  1.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2.能按规定将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支持教师参加必要的培训,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

  3.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教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

  4.能鼓励教师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教研活动,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

  (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

  1.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

  2.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

  3.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社区的资源条件,对学生进行教育。

  4.引导教师创新课程实施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课堂效率。

  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

  1.每学期开展教学质量分析,研究学生的学习兴趣、动机和个别化学习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教学有效性。

  2.建立了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主动收集学生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教学。

  3.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等多种教学方式,积极推进高效课堂,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能合理控制作业量,布置分层作业,创新作业方式。

  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1.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对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指标体系,开展检查,改进教育教学。

  2.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

  3.减少考试次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

  1.按照规定配置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维护保养。

  2.建立了图书馆(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学生充分开放,提高使用效益。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

  (五)营造和谐安全环境

  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

  1.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学校无校车。

  3.制订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园暴力、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

  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

  1.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

  2.将校舍安全信息等录入国家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定期对校舍、食堂、厕所、体育场地和器材、消防设施、饮用水设施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校舍安全隐患要向主管部门及时书面报告。

  3.设立了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落实日常卫生保健制度。

  4.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

  1.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防灾减灾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11月9日,举行消防灭火演练,在5月12日,学校举行疏散演练。

  2.普及疾病预防、饮食卫生常识及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知识。

  3.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

  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

  1.树立尊重差异的意识,尊重不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营造多元包容、和睦相处的环境。

  2.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引导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

  3.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合理布置和设计校园,有效利用空间和墙面,建设生态校园、文化校园,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4.每年通过科技节、艺术节等形式,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

  (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

  1.每年组织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校能力。

  2.依法制定学校章程,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3.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客观评估办学绩效。

  4.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

  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1.每年召开校务会议,民主决策学校重大事项。

  2.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4.设置了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相关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5.落实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听取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发挥共青团、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

  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

  1.完善家长委员会,设立学校开放日,形成育人合力。

  2.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

  3.能主动争取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革发展。

  4.有序开放学校体育文化设施,服务社区居民。

  三、亮点工作:

  (一)贯彻新课改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落实“爱与责任”的教育,用优美的校园环境熏陶学生的心灵,用夺目的校园文化感染激励学生。让每一面墙都会说话,成为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教育的载体,教学楼走廊悬挂科普橱窗、名著赏析、读书格言、班级座右铭等。操场修建文化墙,粉刷标语,极大地丰富和繁荣了学校文化氛围。我们努力营造高雅的校园文化,全面提升良好的办学品位,让学生处处得到教育。

  为了全面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学校严格按照省市区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合理开发各类学科资源,对有特长的学生,学校开设了各类兴趣班,学校于20**年开展了以“校本课程开发和学生社团活动”为重点的校园特色建设活动。目前已开展合唱、舞蹈、管乐、鼓乐、民乐(二胡、笛子、琵琶、扬琴)、体育、美术、微机、武术操、播音主持、科学制作、围棋、健美操、DI(目的地想象)等五十多个学校社团活动。57个班级社团活动班,分年级分时段进行,学生学习兴趣浓厚,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平等、自主、和谐的学习氛围中全面成长,我们争取使教育惠及每一名学生,不放弃每一名学生的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植根校本教研,打造高效课堂

  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效益越来越受到重视。我校以校本教研为出发点,找准教学突破口,彻底更新教学理念,彻底进行教学改革。我们不断完善校本教研及校本培训制度,启动了“六个一”工程,即每位教师有一个研究专题,每课写好一个课后小结,每周读一篇课改前沿文章,每周写出1篇教育教学手记或反思,每月写好一份教学案例,每学期写好一份课改专题小结或论文,促进了教师从“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校本教研模式是

  “确定课题——学习研究——公开展示——评价提高——反思重建”。每周的组内教研都按这一模式进行。19个教研组每周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四节课,第一节确定课题,学习研究,集体备课;第二节观课;第三节议课;第四节反思重建,形成教案。议课内容:讲课教师自我反思陈述,同组评议。同时讲课教师要填写“全全教科研行动”课堂教学互动评议表,同教研组教师填写“2+2”观课议课表和课堂教学评价表,教研组长汇总每位教师的观课议课表及打分表,给每位讲课教师在互动评议表上做一个整体的反馈。同时把观课议课情况纳入本学期教师的业务考核中。

  我们努力开发适合学校校情的校本教材,并广泛运用到教学实践之中去。

  目前,适合3—6年级使用的校本教材《趣味英语》、《数学思维训练》和《国学经典阅读》已使用3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

  1.没有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

  2.因学生人数多,也没有实践基地,因此没有组织学生到基地开展学工、学农等综合实践教育活动。没有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制事务,或聘请专业机构、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制事务。

  五、改进措施

  1.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兼职教师。

  2.指导学生利用学校资源、社区资源完成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

  3.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制事务,处理好法制事务。

  实验小学

  20**年12月7日

篇2: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已于20**年12月30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3月20日起施行。

  市长 张新起

  20**年2月4日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

  (20**年12月30日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年2月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管理,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 中小学校管理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和法治原则,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教育工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和促进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发展。

  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学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章 章程与职责

  第七条 中小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照规定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学校章程自主办学。

  第九条 学校章程应当载明学校名称、地址、机构性质、办学宗旨、内部治理结构、教育教学活动准则、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等内容。

  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应当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经集体讨论通过。学校办学主体、学校类别、办学层次、发展目标、内部治理结构、办学体制等产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修订章程。

  第十条 中小学校依据国家课程纲要、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中小学校可以组织开发学校课程,开展课程和教学改革。学校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方案等,应当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并进行学生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应当制定录取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有权依法选聘教职工,按照规定实施教职工培养培训、考核奖惩和绩效工资分配。

  中小学校可以在核准的进人计划内,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时,可以在笔试前先行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筛选。中小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中小学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

  中小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职数、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规定选任机构负责人,开展教职工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工作。

  中小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健全师生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制度,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对教师、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听取有关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的意见。教师、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管理、使用本单位的经费和设施,建立完善财产和财务制度,按照规定拟定单位预算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小学校依法自主管理预算开支内的具体事项,依法自主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在规定额度内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中小学校可以按照规定组织建设、管理、验收;新建项目和超出规定额度的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由中小学校提出建设需求,提请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立项实施。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自主开展与国内学校、企事业单位或者机构的教育合作、交流与培训,按照规定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活动等。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实行校务公开。中小学校的发展规划以及教职工选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招生工作、经费预决算等方案制定、实施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

  第十七条 中

小学校应当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师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校务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侵权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在节假日、寒暑假、放学离校后等非在校期间以及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组织者及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章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学校校长应当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校长可以按照规定提名、聘任副校长。

  校长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规定的职责,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实行校长办公会制度。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工会主席等参加。校长办公会应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设立校务委员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的教育教学事项,应当经校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对校务委员会审议事项作出不一致决定的,应当向校务委员会作出说明。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和党组织负责人、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人员组成,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吸纳学生代表参与,中等职业学校还应当吸纳行业、企业代表参与。学校可以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或者杰出校友担任校务委员。校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规定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作出。

  教职工代表大会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选举事项,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教职工大会依法行使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等职权。

  第二十三条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会,开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监督,协助学校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学生会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可以成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评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议教师学术水平,对学校课程(专业)、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提供咨询。

  学术委员会由校内具有学术威望的不同学科或者专业的骨干教师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与。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家长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学生家长自愿报名、民主推选等方式产生。

  家长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事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当定期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并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作出说明。学校应当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十六条 鼓励中小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指导和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鼓励和支持社区参与学校治理。鼓励和支持社区通过协调、整合社区资源,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章 督导与考核评价

  第二十七条 市、区(市)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督导报告作为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年度考核评价制度。

  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的中小学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上浮。

  第二十九条 鼓励社会参与教育评价与监督,支持行业、企业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社会组织对中小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等进行监测和评价,具体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以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为依据,每学年对学校办学质量开展1次全面自评。评估结果应当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在校内公布,并于每学年结束后1个月内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构建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机制,对学生品德、学业、身心发展、社会实践和兴趣特长养成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建立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育人效果、教学任务完成等进行全面评价。

  对教师评价结果的使用,应当纳入聘用合同。

  第五章 发展保障

  第三十三条 市、有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测算入学人口需求,会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定期对区域学校配套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学校配套建设需求。评估结果和建设需求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作为编制、修订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房地产发展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部门应当将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教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第三十四条 机构编制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每3年核定1次区域内中小学校教师编制总量,并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发展需求足额配备教师,并按照区域内学校均衡发展等需要,组织实施教师交流。

  第三十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合理配置教育经费,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公用经费定期增长机制。

  第三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所在地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的监督管理与学校周边治理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公安派出所应当与中小学校共同建立校园安全联动机制,保障学校安全。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发现校园寻衅滋事、欺凌师生等危害师生安全或者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情况的,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或者发现危害师生安全以及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第三十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建设专门的学生校外教育设施,并统筹社会资源,建立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中小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八条 有关部门开展与中小学校有关的评审、评比、评估、竞赛、检查等活动的,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报次年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目录并于次年年初向学校公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管理职责的,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中小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保障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四十三条 民办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承担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中小学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开展治理体系创新。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年3月20日起施行。

篇3:学校管理者个人述职报告

  学校管理者的个人述职报告

  作为学校的管理者之一,在平时工作中我时刻提醒自己,真诚地对待每一项工作,对待每一位教师,对待每一名学生。让工作充满情趣;坦坦荡荡地面对各种问题,客观地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公正地处理和解决问题,充满着和谐。扎扎实实地深入基层,实实在在地做一些工作,真真切切地干出一点成绩。让校园处处洋溢着团结、奋进的气氛。

  本学期我认真的读了两本书:《阳光心态》和《有一种成功源与思考》读完之后,受益匪浅,并写了读书笔记。

  做一个有责任感对得起自己良心、对得起自己“俸禄”的领导,这是我的最基本原则。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课堂进行教学研究,开展了以党员示范课为龙头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和青年教师展示课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监控与管理。

  我是一个团队意识比较强的人,我注重分工,但更注重合作,不论这个工作时段是不是我负责,或者某项工作是不是我主管,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能协助别人去作。这也是我一贯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尽管我的年龄大了,缺乏一定的工作朝气,但是我更关注年轻人成长和进步,使年轻人在我们这个工作团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本学期胡单鑫老师从德育处到教务处工作,我努力帮助他完成工作重心转移和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首先要使年轻人的自身优势得到发挥,在此基础上,帮助他提高管理能力,学会反思和总结,今年我校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检查都受到了检查组的认可。

  以健美操为主的体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已经初见成效,为了提升创建特色学校的水平,我们选择了以科研工作引领,创建特色学校的途径,申请了《体育特色学校实践性研究》的市级科研课题,自己亲自制定了实验方案和试验计划。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之路。

  为了使国学教育在我们学校更好的开展,利用工作之余阅读了大量的国学论着,着手编写《国学校本教材》,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准备下学期将国学教育纳入校本课程。

  多年来我已经形成了,在工作期间早晨看一看,晚上转一转,白天勤检查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制度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心态处理每一件事情。

  对待同志首先把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放在第一位,个人感情放在第二位,这是不会改变的。

  凡是出于公心,以大局为重,勇于负责,淡泊荣辱。对名利上有些淡薄了,一个原因是自己的年龄大,另外一个原因应该把机会让给年轻人,所以和我在一起工作的年轻同志,只要有可塑性,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扶植和栽培。从思想和业务方面给与支持。使其尽快成熟。

  存在问题。

  1、工作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日常工作按部就班的时候多,主动创新的时候少;对管理工作零碎的思考多,整体的谋划少;工作的时间虽多,但工作的效率低、质量差,工作实绩显现得少。

  2、自身各方面的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平时注重了学习,但学得不深,学得不透。学习的层次不高。尤其是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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