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兽医局文件
甘兽医〔20**〕93号
甘肃省兽医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兽医(畜牧兽医)局:
为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能力,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官方兽医队伍,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25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方案
2、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兽医 资格 通知
抄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甘肃省兽医局
20**年11月11日印发
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官方兽医制度是新型兽医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为此,加快推进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的确认工作意义重大,必须抓紧明确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国家兽医工作人员的官方兽医资格,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资格确认条件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年12月31日前,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含乡镇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编制内人员,且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
2、20**年1月1日以后,调入或者录用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方可确认为官方兽医。
(二)以下人员不得确认为官方兽医
1、受过开除、辞退、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2、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勤人员。
3、官方兽医已调离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的,应当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
三、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其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的在岗证明。
2、由当地人事部门提供其属于编制内和非工勤人员的证明。
四、实施步骤
1、学习宣传阶段(20**年11月10日至20日)
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农业部关于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请在农业部网站下载)和《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方案》,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个人申请阶段(20**年11月20日至30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当地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并开具证明其非工勤人员身份、在编和从事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岗位的证明。
3、县级审核阶段(20**年12月1日至10日)
县(区)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在《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内加注审核意见后盖章,并将本县(区)确认的官方兽医人员名单汇总后,同《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和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报市(州)级兽医主管部门。
4、市级审核阶段(20**年12月11日至15日)
市(州)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县(区)及本市(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在《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内加注审核意见后盖章,并将本市(州)确认的官方兽医人员名单汇总后,同《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和资质证明材料一并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
5、省级审查阶段(20**年12月16日至25日)
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州)及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甘肃农业信息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发文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并将确认的官方兽医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农业部备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集中力量,积极稳妥地做好资格确认工作。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或审核人在资格确认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不按条件审核的,除取消其官方兽医资格外,在全省范围内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一要建立登记制度。对已确认的官方兽医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发文确认,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官方兽医的管理,建立官方兽医档案。二要建立注销制度。凡违规违纪或调离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的,应及时上报省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注销并发文公布。三要建立培训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20**年-20**年官方兽医教育培训规划》,切实加强对官方兽医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四要建立奖惩制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官方兽医,应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的,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官方兽医资格确认登记表
篇2:物业前台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
物业前台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前台接待及电话接转;
2、收发传真,复印文档,收发信件、报刊、文件等;
任职资格:
1、文秘、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前台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
4、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性格开朗,相貌端正,待人热诚;
5、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一般都是8小时每天,每周5天。这个以公司的上班时间为准。
篇3: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制度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部、总部各部室负责《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的协管工作。
4.术语
4.1成绩注册:将员工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记入培训证书。
4.2资格注册:将员工具备的任职资格记入培训证书。
5.程序
5.1证书领取
5.1.1凡已转正的公司员工均须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5.1.2项目部培训主管人员填写《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申领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并发放所属员工。
5.2证书保管
5.2.1《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不受公司内部调动限制。
5.2.2因故调出公司,《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由项目部收回。如个人提出要求可带走。
5.3 成绩注册
5.3.1凡员工在公司内部参加各种日常培训均须在《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上进行成绩注册,已培训但不需考试的了解类课程,成绩视为合格,在"成绩"一栏注册"合格"。
5.3.2注册必须附有《培训签到表》、《培训记录表》、考试试卷、《考试成绩汇总表》备查,方可视为成绩注册有效。
5.3.3员工参加公司总部各部室组织的培训,由实施部门填写《考核成绩汇总表》并进行成绩注册。
5.3.4项目部培训主管人员负责项目内日常培训成绩注册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否则不予注册。为简化注册手续,项目部可于每月底集中进行注册。
5.3.5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职业资格必修课程成绩注册,由总部各部室实施培训部门负责注册;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职业资格必修课程成绩注册由各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实施培训部门负责注册。
5.3.6新员工入职培训成绩注册待转正后领取《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根据培训档案记录由员工所在项目部培训主管部门予以补办成绩注册手续,注册栏址列入日常培训登记栏内。
5.3.7成绩注册严禁私自涂改或虚假作弊,违者由监督执行者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并按同类过失予以处理。
5.4资格注册
5.4.1任职资格注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5.4.2项目部、总部部室将已全部通过岗位必修课程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和《岗位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送至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在《岗位资格培训证书》"任职资格"一栏盖人力资源部印章,确认岗位资格有效。
5.5资料存档
5.5.1项目部、总部各部室要做好各项原始数据、资料的归档工作。人力资源部要对员工培训经历、当前水平、能力评价予以详细登记,建立完整的员工培训档案。
5.6证书补换
5.6.1换证由员工所在项目部填写《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更换登记表》,统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5.6.2正常更换凭旧证领取新证,旧证留人力资源部备存。
5.6.3个人原因造成《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损坏或丢失,交5元工本费。
6.监督执行
公司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岗位资格培训管理规定》
8.质量记录及表格
《签到表》
《培训记录表》
《岗位资格培训证书申领表》
《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考核成绩汇总表》
《岗位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岗位资格培训证书更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