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物品出入登记制度
1、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财产安全,确保辖区的公共秩序,辖区内的业主或住用人携带物品出入辖区时必须进行登记;
2、值班人员对携带进入物业辖区的可疑物品应进行盘查、询问,属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严禁进入辖区;
3、值班人员对携带大件物品出物业辖区的:
①属业主的,值班人员确属熟悉、认识的登记其情况,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后果后放行;
②对自称是业主,值班人员不熟悉、认识的,必须核对其业主资料或登记其身份证件后方可放行;
③属外来人员的必须登记其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关内容,进行相关的联系,认证其携带物品合法后方可放行;
4、值班人员应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的性质,可以进行适当的盘问,对未能执行物品出入登记,将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篇2:幼儿园出入登记制度(4)
幼儿园出入登记制度(四)
我园为了加强幼儿园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以下登记制度 :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经园长同意,在园长办公室接待 。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园长联系,经园长同意后,方可入园。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家长如遇特殊情况中途接孩子,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填写好登记表,由教师将幼儿领到园门口,并做好签字工作。
5、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园长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6、携带公物出园必须主动出示园长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园。
篇3:学校门卫出入登记制度
学校门卫出入登记管理制度(5)
1、学生上课时间禁止学生外出,学生请假凭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出校.
2、外来人员办事出入校门必须经被访人员同意,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禁止推销、散发广告和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
4、携带物品出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经检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节假日禁止携带公物出校。
5、禁止外单位车辆和出租车进入校园。进校送货的车辆,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门卫登记方可进校,并接受门卫检查。
6、废品收购人员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园内收购废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7、校大门在晚22:00时关闭,禁止住校学生外出,对晚归住校学生要进行登记,按校规校纪进行教育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