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小学校区安全保卫规则
一、本校区24小时均有保卫人员负责保安工作,定时巡逻各处。
二、为加强校园保卫,保卫人员要对外来人员礼貌询问,必要时用户及相关人员确认,暂住人员应遵守有关规定。
三、师生放学后,保安人员要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进出本校的物品、货物、材料凭校方证明,经管理处确认及保卫人员检查、核对后放行。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本校内。
六、进入停车场保管的汽车要锁好车门、窗,凡属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应随身携带。
七、营业用户应做好财务室的防盗工作,按有关财务制度存放现金及票据。
八、对各种犯罪行为,住户应见义勇为,群起而攻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配合管理处及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防范。
篇2:辽宁省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2005)
辽宁省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20**)
第183号
《辽宁省大型社会活动安全保卫办法》业经20**年2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年4月15日起施行。
省长 张文岳
二○○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