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园区防爆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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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园区防爆炸措施

  1. 巡视警员应与门岗警员的工作紧密配合,做到双方工作双方知晓,相互提示,互补漏洞。

  2. 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来访人员详细填写《来访登记簿》,检验有效证件。特别控制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分裂份子及法**组织成员进入大厦内部进行破坏活动。

  3. 门岗警员应对外来访客带入厦内的随身皮包、箱包类物品详细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4. 完善监控系统工作,做到专人值机,及时发现情况,及时联络报告,尽职尽责。对技防设备经常保养检查,确保灵敏有效。

  5. 任何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无人看领时,不可轻率拆看、挪动,应及时派人看护控制,及时报上级领导解决。

  6. 重点巡视要害及隐蔽死角,做到三勤:眼勤、腿勤、耳勤。部门领导汇同下属定期定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停车场管理员需经常巡视检查车辆停放及进出情况,重点留意有无漏油等异常情况发生,确保停车场安全。

  8. 大厦内不设存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类物品的仓库,严禁未经保安部许可将危险品带入厦内。

  9. 施工单位所用氧气瓶、乙炔瓶等必须得到工程部和保安部批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工人员必须具有《电气焊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氧气瓶、乙炔瓶摆放应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周边安全。

  10. 炎热季节,氧气瓶、乙炔瓶、灭火器等易受热膨胀的液态气罐,不得露天摆放,暴露于日照下。

  11. 业/租户因举办大型活动,需施放宣传气球时,应按照《施放宣传气球管理规定》进行要求。

  12. 任何易引起火灾或导致爆炸发生的地点、物品旁不允许吸烟及明火作业。

  13. 打火机气罐、美发摩丝等日用易爆品应合理放置,避免日光直射。

  14. 任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致电保安部。

篇2:物业园区防爆炸措施

物业园区防爆炸措施

  1. 巡视警员应与门岗警员的工作紧密配合,做到双方工作双方知晓,相互提示,互补漏洞。

  2. 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对来访人员详细填写《来访登记簿》,检验有效证件。特别控制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分裂份子及法**组织成员进入大厦内部进行破坏活动。

  3. 门岗警员应对外来访客带入厦内的随身皮包、箱包类物品详细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4. 完善监控系统工作,做到专人值机,及时发现情况,及时联络报告,尽职尽责。对技防设备经常保养检查,确保灵敏有效。

  5. 任何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无人看领时,不可轻率拆看、挪动,应及时派人看护控制,及时报上级领导解决。

  6. 重点巡视要害及隐蔽死角,做到三勤:眼勤、腿勤、耳勤。部门领导汇同下属定期定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停车场管理员需经常巡视检查车辆停放及进出情况,重点留意有无漏油等异常情况发生,确保停车场安全。

  8. 大厦内不设存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类物品的仓库,严禁未经保安部许可将危险品带入厦内。

  9. 施工单位所用氧气瓶、乙炔瓶等必须得到工程部和保安部批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工人员必须具有《电气焊操作证书》,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氧气瓶、乙炔瓶摆放应保持安全距离,确保周边安全。

  10. 炎热季节,氧气瓶、乙炔瓶、灭火器等易受热膨胀的液态气罐,不得露天摆放,暴露于日照下。

  11. 业/租户因举办大型活动,需施放宣传气球时,应按照《施放宣传气球管理规定》进行要求。

  12. 任何易引起火灾或导致爆炸发生的地点、物品旁不允许吸烟及明火作业。

  13. 打火机气罐、美发摩丝等日用易爆品应合理放置,避免日光直射。

  14. 任何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致电保安部。

篇3:保安巡逻措施

  保安巡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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