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7117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

  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年×月×日

  交底内容:

  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公室

  硬工人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厨房、

  用火作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 20 15 20 25 20 30

  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15 6 6 15 15 10 20

  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20 20 15 20 25 20 30

  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25 15 15 25 - 25 30

  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20 15 10 20 25 - 30

  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30 30 20 30 30 30 -

  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2: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材料堆放和仓贮安全交底

  1.各种易燃性材料应设材料场,对各种易燃性材料(如汽油、酒精、电石、氧气、酸液、松香水、各种油漆等)应设专用仓库并由有保管经验和了解该物品性质的人员负责管理,对有危险性或相互抵触的物品应分别存放。堆放场所禁止烟火和住宿。各类堆料场地应保持的距离参考下表:

类别

距离

类别

正在施工

的建筑物

工地办

公室

硬工人

宿舍

非易燃性

材料场地

易燃材料

贮存库场地

隅炉房、

厨房、

用火作

业区

木材成品、

半成品

模板场

草帘、芦席、

刨花、

废料堆

正在施工的建筑物

-

20

15

20

25

20

30

工地办公室及工人宿舍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性材料场地

15

6

6

15

15

10

20

非易燃性材料贮存库、场地

20

20

15

20

25

20

30

锅炉房、厨房、用火场地

25

15

15

25

-

25

30

木材成品、半成品模板场地

20

15

10

20

25

-

30

草帘、芦席、刨花、废料堆

30

30

20

30

30

30

-

  2.杉条、术料、木制品应分别码垛平整,垛问应保持2m间距。杉垛两侧应有木桩固定。木料垛每高40cm应垫横术一层,堆码高度不应超过1 5m。

  3.混凝土构件堆放安全要求:

  (1)指挥人员应以色旗、手势、哨子等进行指挥。操作前应使全体人员统一熟悉指挥信号,指挥人应站在视线良好的位置上,但不得站在无护栏的墙头和吊物易碰触的位置上。

  (2)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配挂安全带或设安全护栏。工作前严禁饮酒,作业时严禁穿拖鞋、硬底鞋或易滑鞋操作。

  (3)建筑物外围必须设置安全网或防护栏杆,操作人应避开物件吊运路线和物件悬空时的垂直下方,并不得用于抓住运行中的起重绳索和滑车。

  (4)凡起重区均应按规定避开输电线路,或采取防护措施,并且应划出危险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有关人员停留和通行。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5)起重所用的材料、工具(如主拔杆、风缆、地锚、滑车、吊钩、钢丝绳、卷扬机和卡具等)应经常检查、保养和加油,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袋装水泥仓库应接出厂日期先后按次序堆放整齐顺直,放置在钢、木平台上,台底必须通风防潮。其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四周不得紧靠墙壁(距离墙壁不少于80cm)。使用时应自上而下逐层取用。

  5.钢筋或钢制品堆放应在有遮盖的场所,钢筋不得伸进道路之内。

  6.堆放砂、石、泥土、煤渣等颗粒材料,禁止紧贴建筑物的墙壁。

  7.堆放白灰场地不得靠近术电杆及易燃品,也不得甩木质易燃品做周围挡板。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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