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厂供应商样件核准程序
1.目的:
籍由适切的零组件样品承认作业,确保供应商原材料、零组件等其品质特性能符合规格使用要求.。
2. 范围:
2.1 内容
2.1.1 零件样品(原材料、零组件等)品质鉴定申请与认可作业.。
2.2 适用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核准供应商原材料样件及外包商加工样件的核准作业。
3. 定义:
所有本公司用到之零组件由工程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承认作业。
4. 支持文件
4. 1 最终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4. 2 采购管制程序。
4. 3 供应商管制程序。
5. 职责:
5.1 采购单位负责依申请单位需求提供原材料、零组件等样品经工程单位承认合格后,作为采购认可条件。
5.2 工程或客户单位负责相关单位提供之样品作承认作业,并核发承认书或验证报告。
6. 程序
6.1 原则
(1)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零组件等,采购单位在发出采购订单之前,均需经由本程序认可;但母公司智翔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认过之材料、零组件可视为已认可之物品。
(2) 开发新供应商时,由采购直接向厂商索取样品同时填写“样品承认申请表”一份,经总经理核准后,交工程单位做承认作业。
6.2 索样
6.2.1 新机种或工程变更及客户特需之样品需求时,由相关部门知会工程单位填“样品需求表”,送交采购单位索取样品,以供认可。
(工程可不经采购直接向厂商索取样品,以争取时效。采购自己寻求之样品不用填写“样品需求表”。
6.2.2 采购单位须将经核准之图面及样品需求表或相关资料发给供应商作样。
6.2.3 工程索样时应在“样品需求表”中注明所需样品的详细规格及在备注栏中标注所需之附件资料。
6.3 样品转交承认:
6.3.1 采购接到供应商样品及必要文件“承认书”及“检验报告”时,于当日内转交工程。
6.3.2 新供应商送样,工程相关人员依据已核准之“样品承认申请表”内容进行承认作业。
6.3.3 新机种或工程变更之样品,既有之供应商送样时,直接进行承认作业。
6.3.4 工程接到零组件样品,作业承认认可后记录于“样品承认一览表”中。
6.4 样品验证
6.4.1 工程单位接到供应商送样后,主管将案件指派人员依最新版本之图面规格进行点检、验证,并记录有必要之实测数据于“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中, 并作出结论,认可后于承认书上签名,并连同“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一并上呈工程单位主管批示。(有条件承认须高层领导核准,如正常则由部门主管审核或核准即可)。 注:承认编号中
APO*表示我公司第几家供应商.
6.4.2 工程部经理或更高层领导为样件最终合格与否之判定者。
6.5 拒收通知
工程单位判为不合格(不予认可)之案件,将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一份,及不合格样品交采购寄还厂商参考改进,再重新送样或更换送样供应商。凡同一供应商连续二次送样被判不合格,则取消该供应商送样资格。
6.6 承认通知
6.6.1 工程单位判为合格之承认申请,将一式三份经核准后之承认书转交于文件管制中心,文件管制中心依“文件与资料管制作业程序”发行“承认书”给相关单位,(见承认书去向表格)完成承认程序,采购负责转交一份给厂商,以供交货依据。
6.6.2有条件承认
厂商送承认之样品、及承认资料与我司要求出现少许差异时,可以在承认书中修改或注明,作为有条件承认,厂家交货时需按已修改之承认书要求交货、若厂商实际交货时尚需对零件作少许变动改进品质,则不必重新送样、重新测试检验,可为“有条件承认”,承认单位须在“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上标明“有条件承认”之字样。
承认资料及样品送发之单位如下:
承 认 书 去 向 表
6.6.3 初期样品未经本公司核准前,采购部门不得下单给供应商,供应商不能交货,否则一律退货处理。(急料除外)。
6.6.4 供应商按本公司采购订单之要求日期及条件交货。外观、颜色(用含上下限之色标或色卡)及某些结构,在书面上很难明确注明者,应留存样品作实体承认,以供进料检验比对之标准。并作为本公司与供应厂商品质标准产生争议时之协调基准,实体承认之样品在承认书发行时,由文件管制中心或工程转发品保或相关单位管理,以为量产进料比对参考。
6.6.5承认许可后,量产采购发生品质问题或采购条件配合困难时,由采购向工程申请或由工程自行提出“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经核准后;采购不得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若供应商问题改善已获工程认可,则由采购提出工程发行“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以恢复合格供应商资格。
7. 流程图
8. 附件:
8.1 样品承认申请表
8.2 样品需求表
8.3 样品承认一览表
8.4 样品承认评估报告
8.5 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承认申请表
编号: 日期:
使用机种: 希望完成日期:
一、物料样品(原材料、零组件)需求提出单位:
工程单位
采购单位
其它
二、本次样品承认:
新供应商第一次送样 小量采购品质评估
第二次样品鉴定 其他
料 号 品 名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三、供应商: 地址:
连络人: 电话: 传真:
四、代理商: 地址:
连络人: 电话: 传真:
上列样品: 随本申请表附上。
五、 其它有关资料附上:
厂商简介 产品目录 检测报告
无 其它 承认书一式三份
核准: 审核: 申请人: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需求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厂 商 申请单位
品名规格 数 量
便用机种 预定交期
概略规格与蓝图:
备注 A. 供应商送样品时,需附之文件:
(一)承认书3份 (八)报价单
(二)检测报告 3 份 (九)测量系统研究
(三)样品(小件五份),(大件三份) (十)设计工程批准
(四)外观件核准报告书 (十一)控制计划
(五)尺寸结果 (十二)保证书
(六)试验结果 (十三)过程/设计FMEA
(七)制造过程图 (十四)更改文件
B. 若样品属旧版修改,则原旧版资料(网板、榩具、底片、文字稿):
(一) 继续保存 (二) 由**收回 (三) 销毁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承认评估报告
REE.NO.:
DATE: PAGE:
1. 供应商/代理商:
2.**料号:
品名/规格:
3. 该制造商/代理商第 次送来承认 4. 将使用于 机种
4. 待测物来源: □ 厂商送样 □ 取自第 □ 批生产用料
5 . 承认原因: □ 机械尺寸变 □ 电气规格变更 □ 厂商更换 □ 材质变更
□ 制程变更 □ 新料号(第一次使用) □ 其它
6. 判定: □ 承认 □ 有条件承认:
□ 试产后再判定 □ 限时: 年 月 日前、限量:
□ 规格不符、不予承认 □ 供应商已足。不予再承认新厂商
7. 本次评估方式: □ 参数验证 □ 功能验证 □ 厂商测试报告评估
8. □ 验证项目(如下表)
项 目 规格序述 验证结果 备注
核准: 审查: 承办人:
□承认作废通知书
□承认恢复通知书
日期: 年 月 日
供 应 商
承 认 书 编 号 品 名
□ 作废理由 □ 恢复理由 □ 工程作废 □ 采购作废
签名:
□ 采购意见 □ 工程意见
签名:
审核 承办
篇2:某电子厂供应商样件核准程序
某电子厂供应商样件核准程序
1.目的:
籍由适切的零组件样品承认作业,确保供应商原材料、零组件等其品质特性能符合规格使用要求.。
2. 范围:
2.1 内容
2.1.1 零件样品(原材料、零组件等)品质鉴定申请与认可作业.。
2.2 适用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核准供应商原材料样件及外包商加工样件的核准作业。
3. 定义:
所有本公司用到之零组件由工程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承认作业。
4. 支持文件
4. 1 最终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4. 2 采购管制程序。
4. 3 供应商管制程序。
5. 职责:
5.1 采购单位负责依申请单位需求提供原材料、零组件等样品经工程单位承认合格后,作为采购认可条件。
5.2 工程或客户单位负责相关单位提供之样品作承认作业,并核发承认书或验证报告。
6. 程序
6.1 原则
(1)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零组件等,采购单位在发出采购订单之前,均需经由本程序认可;但母公司智翔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认过之材料、零组件可视为已认可之物品。
(2) 开发新供应商时,由采购直接向厂商索取样品同时填写“样品承认申请表”一份,经总经理核准后,交工程单位做承认作业。
6.2 索样
6.2.1 新机种或工程变更及客户特需之样品需求时,由相关部门知会工程单位填“样品需求表”,送交采购单位索取样品,以供认可。
(工程可不经采购直接向厂商索取样品,以争取时效。采购自己寻求之样品不用填写“样品需求表”。
6.2.2 采购单位须将经核准之图面及样品需求表或相关资料发给供应商作样。
6.2.3 工程索样时应在“样品需求表”中注明所需样品的详细规格及在备注栏中标注所需之附件资料。
6.3 样品转交承认:
6.3.1 采购接到供应商样品及必要文件“承认书”及“检验报告”时,于当日内转交工程。
6.3.2 新供应商送样,工程相关人员依据已核准之“样品承认申请表”内容进行承认作业。
6.3.3 新机种或工程变更之样品,既有之供应商送样时,直接进行承认作业。
6.3.4 工程接到零组件样品,作业承认认可后记录于“样品承认一览表”中。
6.4 样品验证
6.4.1 工程单位接到供应商送样后,主管将案件指派人员依最新版本之图面规格进行点检、验证,并记录有必要之实测数据于“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中, 并作出结论,认可后于承认书上签名,并连同“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一并上呈工程单位主管批示。(有条件承认须高层领导核准,如正常则由部门主管审核或核准即可)。 注:承认编号中
APO*表示我公司第几家供应商.
6.4.2 工程部经理或更高层领导为样件最终合格与否之判定者。
6.5 拒收通知
工程单位判为不合格(不予认可)之案件,将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一份,及不合格样品交采购寄还厂商参考改进,再重新送样或更换送样供应商。凡同一供应商连续二次送样被判不合格,则取消该供应商送样资格。
6.6 承认通知
6.6.1 工程单位判为合格之承认申请,将一式三份经核准后之承认书转交于文件管制中心,文件管制中心依“文件与资料管制作业程序”发行“承认书”给相关单位,(见承认书去向表格)完成承认程序,采购负责转交一份给厂商,以供交货依据。
6.6.2有条件承认
厂商送承认之样品、及承认资料与我司要求出现少许差异时,可以在承认书中修改或注明,作为有条件承认,厂家交货时需按已修改之承认书要求交货、若厂商实际交货时尚需对零件作少许变动改进品质,则不必重新送样、重新测试检验,可为“有条件承认”,承认单位须在“样品承认评估报告”上标明“有条件承认”之字样。
承认资料及样品送发之单位如下:
承 认 书 去 向 表
6.6.3 初期样品未经本公司核准前,采购部门不得下单给供应商,供应商不能交货,否则一律退货处理。(急料除外)。
6.6.4 供应商按本公司采购订单之要求日期及条件交货。外观、颜色(用含上下限之色标或色卡)及某些结构,在书面上很难明确注明者,应留存样品作实体承认,以供进料检验比对之标准。并作为本公司与供应厂商品质标准产生争议时之协调基准,实体承认之样品在承认书发行时,由文件管制中心或工程转发品保或相关单位管理,以为量产进料比对参考。
6.6.5承认许可后,量产采购发生品质问题或采购条件配合困难时,由采购向工程申请或由工程自行提出“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经核准后;采购不得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若供应商问题改善已获工程认可,则由采购提出工程发行“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以恢复合格供应商资格。
7. 流程图
8. 附件:
8.1 样品承认申请表
8.2 样品需求表
8.3 样品承认一览表
8.4 样品承认评估报告
8.5 承认作废/恢复通知书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承认申请表
编号: 日期:
使用机种: 希望完成日期:
一、物料样品(原材料、零组件)需求提出单位:
工程单位
采购单位
其它
二、本次样品承认:
新供应商第一次送样 小量采购品质评估
第二次样品鉴定 其他
料 号 品 名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三、供应商: 地址:
连络人: 电话: 传真:
四、代理商: 地址:
连络人: 电话: 传真:
上列样品: 随本申请表附上。
五、 其它有关资料附上:
厂商简介 产品目录 检测报告
无 其它 承认书一式三份
核准: 审核: 申请人: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需求表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厂 商 申请单位
品名规格 数 量
便用机种 预定交期
概略规格与蓝图:
备注 A. 供应商送样品时,需附之文件:
(一)承认书3份 (八)报价单
(二)检测报告 3 份 (九)测量系统研究
(三)样品(小件五份),(大件三份) (十)设计工程批准
(四)外观件核准报告书 (十一)控制计划
(五)尺寸结果 (十二)保证书
(六)试验结果 (十三)过程/设计FMEA
(七)制造过程图 (十四)更改文件
B. 若样品属旧版修改,则原旧版资料(网板、榩具、底片、文字稿):
(一) 继续保存 (二) 由**收回 (三) 销毁
**电子有限公司
样品承认评估报告
REE.NO.:
DATE: PAGE:
1. 供应商/代理商:
2.**料号:
品名/规格:
3. 该制造商/代理商第 次送来承认 4. 将使用于 机种
4. 待测物来源: □ 厂商送样 □ 取自第 □ 批生产用料
5 . 承认原因: □ 机械尺寸变 □ 电气规格变更 □ 厂商更换 □ 材质变更
□ 制程变更 □ 新料号(第一次使用) □ 其它
6. 判定: □ 承认 □ 有条件承认:
□ 试产后再判定 □ 限时: 年 月 日前、限量:
□ 规格不符、不予承认 □ 供应商已足。不予再承认新厂商
7. 本次评估方式: □ 参数验证 □ 功能验证 □ 厂商测试报告评估
8. □ 验证项目(如下表)
项 目 规格序述 验证结果 备注
核准: 审查: 承办人:
□承认作废通知书
□承认恢复通知书
日期: 年 月 日
供 应 商
承 认 书 编 号 品 名
□ 作废理由 □ 恢复理由 □ 工程作废 □ 采购作废
签名:
□ 采购意见 □ 工程意见
签名:
审核 承办
篇3:柳州市关于取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准备案的通知(2015)
柳州市关于取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准备案的通知(20**)
柳州市物价局 住建委关于取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准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柳州市物价局和柳州市住建委于20**年联合印发了《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柳价格〔20**〕99号,简称《实施细则》,下同),现根据区物价局《关于柳州市物价局取消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核准备案的批复》(桂价格〔2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修改《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根据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所执行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再报价格部门核准备案。
二、修改《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为“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应根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服务等级,在对应的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以招投标方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其物业服务等级不得低于中标等级,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三、《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增加以下内容:“县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日常及定期核查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提供的物业服务等级开展核定及核查。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与核定或核查服务等级不符的,可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出具《物业服务等级核查意见书》,报相关价格主管部门备查”。
四、删去《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
五、各城区住建局、阳和规建局、柳东规建处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及日常核查。
六、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明码标价公示,价格监督部门加强检查和指导。本通知从20**年2月1日起执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