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企业供应商要求
目的
本要求为确定供应商与南京**之间关系的原则性文件,是作为每一个南京**供应商所必须遵守的。
为保证产品具有稳定的质量,本要求阐明了在产品开发初期至批量生产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开展并完成的各项工作。此外,本要求明确了供应商需通过过程控制的方法来实现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供应商必须完全理解本要求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照执行。南京**各有关部门将按照本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产品开发各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认可。
本供应商质量要求包含:
■目 录
■16页正文和30页附录。
目 录
条款 项 目
2 供应商要求和职责
2.1 供应商技术文件
2.2 来自南京**的技术资料
2.3 可行性
2.4 质量保证
2.4.1 F.MEA
2.4.2 生产体制规划
2.4.3 子供应商
2.4.4 产品控制规划
2.4.5 检验要求
2.4.6 检验设备状况
2.4.7 产品包装和运输
2.4.8 产品标志
2.4.9 工程更改
2.4.10 与技术标准的偏离
2.4.11 试验和检验记录及其保存
2.4.12 产品可追述性
3 供应商要求和规程
3.1 供设计适用性检验用的样品(原型)
3.2 供产品/工艺符合性检验用的样品(试生产)
3.3 供货起动
3.4 产品封样样件
4 由南京**公司进行的规程
4.1 供应商评价
4.2 供应商质量巡检员
4.3 供货一致性检查
4.4 供货质量问题
5 产品及其特性的分类
5.1 产品特性分类
5.2 工艺特性分类
6 质量要求
7 对供应商评审要求
7.1 过程AUDIT评审要求
7.2 供应商一日生产评审要求
8 其它
附 表
№ 名 称
附表一 供应商为南亚提供的产品清单
附表二 过程潜在的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示例(P-FMEA)(最低要求)
附表三 控制计划示例(最低要求)
附表四 质量与合格证书(CQC报告)
附表五 图纸/标准清单
附表六 分供方及零部件/材料清单
附表七 设备、工装、模具清单
附表八 专用检具、检测设备清单
附表九 南亚产品用户反馈废品率(PPM)目标值
2 供应商要求和职责
2.1 供应商技术文件
供应商必须制定、执行和保证为南京**提供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的书面规程(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质量保证手册、材料规格、试验报告等)。
这些规程必须提供给南京**采购部供应商质量巡检员进行审查。
有关提供给南京**的材料和/或产品中所含有害物质的文件:
产品在安全性、生态学和对环境的影响方面应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在初步洽谈或提交样件期间的产品必须提交与产品制造中使用的原材料或以后可能会使用的原材料内所含化学成分的有关文件。特别是产品必须不含镉,除非是图纸上特别提出要求,但应由南亚工程部批准。
2.2 来自南京**的技术资料
南京**向供应商提供专用工程标准(图纸、标准、供应商质量要求等)并按需要更新这些标准。
供应商应将这些标准与其他更新资料一起保存好,保证它们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时能正确使用。
2.3 可行性
供应商在开发新产品或新工艺过程时,必须首先向南京**保证它们有能力开发和制造符合所有工艺要求的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应开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工作,并报南亚采购部核准。详见本要求的§7.1。
2.4 质量保证
虽然产品的制造工艺和生产设备的独立选择、开发由供应商完全负责,但它们的质量保证体系至少应包含下列要求:
2.4.1 FMEA(故障模式和后果分析)
对所有产品和/或由供应商设计的产品,供应商必须评估与产品设计或工艺过程有关的潜在故障起因和后果。因此,供应商应使用故障模式和后果分析(FMEA)技术,通过对潜在故障模式的系统性分析,防止缺陷的发生。
FMEA技术适用于设计和制造工艺规程,因此:
-- 对于供应商设计的所有产品,南京**要求供应商编制设计FMEA。
-- 对于供应商开发的所有产品,南京**要求供应商编制过程FMEA。
2.4.2 生产体系规划
供应商在独立开发生产工艺规程和独立选择生产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所需的一切必要手段,以便通过测量关键特性的工艺能力来确保
充分性和性能一致性。
通过测量工艺过程能力Cp、Cpk,以便能评价生产过程是否能够保证零件特性在规定公差范围内(具体方法见9.01102/08-统计过程控制参考准则)。
2.4.2.1 工艺过程控制规划
供应商必须通过对工艺参数的动态控制,保证对制造和装配过程作最佳管理。
因此供应商必须使生产过程的所有关键特性处于控制之下。
生产中检查生产过程是否保持在受控状态所需的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