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附属一医院药库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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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属一医院药库工作制度

  (1)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2)在药品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领导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6)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

  (7)药品应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8)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9)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

  (11)药库为医院药品一级库房,禁止对临床任何科室发药。发药给药房时,应当按照药房请领单中药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核对发放药,无领单不得发药。

  (12)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科主任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有记录。

  (13)药品库应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4)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篇2:药库药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药库药房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二、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三、质量管理部门配合人事部门每年对全员进行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达到100%。

  四、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质量管理、验收、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地级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保管、养护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七、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人事主管部门应建立个人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岗位、职称、培训日期、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及授课人、学时、考核结果。

  九、人事主管部门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办单位、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学时、参加人数等。

篇3:第一医院中药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中药库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时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对质量有疑、虫蛀、霉烂、变质、失效、假药等,严禁采购、入库。

  三、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四、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五、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六、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七、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八、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认真执行药价政策。

  九、中成药管理可参照西药库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