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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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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一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和应诊班医师。

  一、接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对于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当日术后病人以及有医疗纠纷隐患的病人要求床旁交班,并在交接班登记本上据实记录。

  二、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当日新入院病人、当日手术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登记本,并做好交班准备。、

  三、交接班登记本必须逐日填写,保持连续性,实行“零”交接班制。

  四、接班医师应根据交班医师交代的注意事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接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上级医师。

  六、因医师转科、轮岗、同一病人的经治住院医师发生变更时,应在上级医师的主持下作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规定书写交接班记录。

  七、接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篇2:市人民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市人民医院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无执业资格人员不能独立值班。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前,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及时记录,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要详细了解,严密观察。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突发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确诊,给予积极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或二线医师会诊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住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在科室去向栏上写明,并留下电话号码)。

  七、值班医师应每日晚20时至21时查房一次,认真查视新入院病人、重危病人、当天手术后的病人。每日晨交班前查房一次,写好交班日志。

  八、值班医师每日早8时在科朝会上作书面交班,急危重病人作床旁交班。

篇3: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当天新入院的病员、手术病员、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急诊人员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进行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书面交待危重病员情况及新入院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9、坚持危重病人床旁交接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有详细的病情变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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