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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院病人住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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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医院病人住院规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在室内丢果皮、吸烟和喧哗。

  三、住院病人的饮食应遵守医嘱,由营养室配膳供应,外面带来的食物需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食用。病员饮食应按疾病需要,由医嘱规定,分类饮食未经医生或护士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四、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会诊,不得向医生提出不合理的治疗要求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五、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遇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或值班护士批准方可离去。

  七、住院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儿科病人损坏公物可酌情处理。

  八、住址较远病人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准带入病房,贵重物品除手表外,一律请家属带回。

  九、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可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望时间不许会客,上午医疗查房时不可外出,在医生查房时不高声谈话。

  十、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十一、病员如有不遵守规则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可通知家属或单位。

篇2:某医院住院病人探视制度

>  医院住院病人探视制度

  (一)探视者按规定时间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开病房时须将探视牌交回门卫,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二)危重病员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证,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三)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四)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五)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人用药。

  (七)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篇3:人民医院加强住院病人费用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关于加强住院病人费用管理的规定

  为了堵塞病员欠费漏洞,防止病员恶意欠费,明确有关人员职责,特此制定病员欠费管理有关规定,希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病员住院预交款管理

  1、病员入院最低住院预交款3000元,托管病员应至少预交半年以上住院费。

  2、住院预交款不足时由经治医生签字同意或经本院职工签字担保后办理入院手续,主班护士应记录病人家属的详细联系地址和电话,经治医生应督促病员家属在五天内补齐预交款,担保职工负责催款并负责相应的经济责任。

  收费室工作人员自作主张给予办理住院手续,将承担一切后果。

  3、特殊情况下,院总值班可以特事特办,但必须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经治医生。

  二、在院病员欠费管理

  1、各病区主班护士应每日查询病员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现病员预交款余额少于500元时,主班护士应及时电话通知家属要求二天内来院补交住院费,并填好欠费催款通知单。并把相关情况向诊治医生、病区主任或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诊治医生或病区主任再次通知病员家属,并做好记录。

  2、病人若医疗费用欠费500元的,病区上报财务科,财务科上报分管院长,由业务分管院长安排遣送病人。(病区不及时催款不及时上报的,欠费部分由病区全部负担。)

  3、在院病员发生欠费后,经治医生应根据病情及时调整病人用药,尽量控制病员的住院费。

  4、住院病员原则上不得离开住院病区,特殊情况外出,需由经治医生出示证明。欠费病员不得办理假出院。

  5、住院病员发生欠费,其欠费金额将暂时不计入相关病区和医生的奖金计算,收回欠费后再予以计发。

  6、已欠费住院病员逃跑,病区应承担欠费金额的30%。

  三、出院病员欠费管理

  1、病区护士应根据住院结算发票办理出院手续,如提前让病员离开病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其发生的病员欠费由当事人全部负担。

  2、病员出院结帐所发生欠费有担保的由担保人负责收回,如出院后的当月仍未能收回欠费,从次月起在担保人的奖金中扣回。若在以后年度还清的,所扣的欠款全额返还。

  3、托管、"三无"、"安保"等病人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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