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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支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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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学院支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银行支票的管理,规范支票结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学院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支票的使用范围

  支票分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可在银行直接提取现金。转帐支票用于存款人给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划转款项,不能提取现金。

  学院基本结算账户可使用现金支票及转帐支票,一般账户只能使用转帐支票。

  二、支票购买及保管

  支票的购买及保管由银行出纳负责,空白支票要求与印鉴章分柜保管。财务科负责人负责购买支票的申请审批,分管会计依据审批后的《购买支票申请书》在相关银行购买单据上加盖印鉴。

  三、支票签发要求

  (一)支票签发工作由银行出纳负责,审核岗位及复核岗位人员不能兼任支票的签发工作。

  (二)银行出纳签发支票时,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复核的记账凭证开出。

  (三)在签发支票前,银行出纳应查实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户不透支,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不得签发远期支票;不得签发无日期或无收款单位或无金额的支票。

  (四)正确使用现金支票及转帐支票。签发现金支票应遵守现金结算管理制度;严禁用现金支票支付现金结算范围外的应付款项。

  四、支票填写要求

  (一)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清晰,不潦草,不错漏,做到标准、规范,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应予作废。

  (二)出票日期按银行要求填写,并符合银行防改写要求。

  (三)收款人填写要求:

  1、现金支票收款人填写为收款人(或经办人)个人姓名,现金支票交本人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2、转帐支票收款人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转帐支票用于支付采购款等时,“收款人”必须与对方发票公章一致,特殊情况不一致时,需由对方提供书面委托申请书,并经财务科科长批准。转帐支票可由收款单位自行办理转帐,也可由银行出纳办理转帐。

  (四)金额填写要求:

  1、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顶格填写,金额前及中间都不得留有可改写空间。金额为整数元或角写到“元”、“角”后必须加“整”字结尾,以“分”结束不需任何结尾字。

  2、人民币小写:在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

  (五)用途填写要求:

  1、现金支票支付范围:(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华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零星支出”等。

  2、转帐支票支付范围:适用于办理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清偿债务和其他往来款项结算,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

  (六)支票存根填写

  支票存根需填写账户、开票日期、收款人、支付金额、用途等信息,与支票联及记账凭证一致。

  现金支票必须经取票人在票根上签名。转帐支票由收款单位自办入帐手续时,取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名;由银行出纳办理转帐手续时,银行出纳在支票存根上签名。

  五、支票印鉴使用

  支票印鉴章实行出纳、会计分管。银行出纳填写支票后,将支票存根附在记账凭证上,同时在“记帐凭证附加信息”中录入支票号码。支票交由分管会计和财务科负责人核对后加盖其余印鉴。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时按银行要求加盖一枚清晰印或作废后重开。

  六、作废与过期支票处理

  支票因填写不合规定、印章不清晰、超过规定支付期限等原因而作废。作废支票由银行出纳在支票正联及存根联同时加盖“作废”戳记,并单独保管。对要求交回银行的作废支票由银行出纳办理交回银行手续,对不要求交回银行的作废支票装订入会计档案。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在支票有效期内(目前规定是自出票日起10日内,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办理银行付款手续。银行出纳开出支票时应提醒收款人在止付日期前到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对过期作废的支票,应收回后再予重开。

  七、支票丢失与挂失

  持票人丢失支票时,银行出纳协助持票人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尽量避免损失。丢失支票造成的损失由持票人承担。

  八、支票使用情况汇总与归档

  银行出纳每月末根据当月支票购买、使用及作废情况填写《支票使用情况汇总表》,印鉴使用人凭《购买支票申请书》核对后盖章确认,对账人员核对支票使用情况后盖章确认。

  《支票使用情况汇总表》附当月《购买支票申请书》及按要求不交回银行的作废支票,与银行账户对账单一起装订入当月记账凭证档案。

  九、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篇2: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4、设置支票、领取备查卡及时登记。

  5、印鉴与支票分开放置,保证支票安全。

  6、作废支票,要加盖作废章,并妥善保管。

  7、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的日记帐,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篇3: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管理标准规程

  物业公司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管理标准规程

  1.0目的

  规范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支票、收据、发票、印鉴专用章得到安全保管和合理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财务部出纳负责按本规程购买、保管、使用空白支票。

  3.2财务部主管负责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以及支票、收据、发票管理的监督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支票的管理程序。

  4.1.1支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出纳应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到开户行购买支票;

  b)出纳应将新购回的空白支票安全、妥善地存放在保险箱内。

  4.1.2支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因业务需要使用支票的人员,应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支付项目的审核及审批;

  b)出纳根据审核、审批手续完整的支付证明按《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支票;

  c)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按《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加盖银行印鉴章;

  d)出纳应将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存根联与支付证明一起在支付当天交会计审核后,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e)支票交付时,出纳应编制《支票使用明细表》,并由收票人在支票存根联及《支票使用明细表》上签名。会计可据此核对相关账目资料;

  f)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支票作废,出纳应将作废支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存;

  g)出纳或其他经办人员如遗失内容填写完整的支票,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挂失;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按《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收据的管理程序。

  4.2.1收据的购买、保管程序:

  a)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主管指定财务部相关人员购买;

  b)新购回的空白收据由会计保管。

  4.2.2收据的换领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收据,会计在发出收据时应详细填写《收据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在换领收据时,应先将用完的收据交会计核对销号后再签名领用新收据;

  c)收费员应将空白收据交财务部主管在收据的"交对方"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再领用。

  4.2.3收据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应按《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收据;

  b)收费员应顺序填写收据,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收据作废,应将作废收据保存完整;

  c)收费员应将收据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如因遗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3发票的管理程序。

  4.3.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程序:

  a)发票由会计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税务局购买;

  b)空白的发票由会计保管。

  4.3.2发票的领用程序:

  a)收费员应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取发票,会计在发出发票时应详细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起始号码等;

  b)收费员将新领的发票交财务部主管在发票的客户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后开始使用。

  4.3.3发票的使用程序及注意事项:

  a)收费员在开具发票时,原则上应如实、序号填写发票内容,特殊情况应请示财务部主管同意后特殊处理;

  b)收费员应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c)收费员应将发票的记账联编制《交款汇总表》、《收款明细》后一起交出纳、会计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d)如因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发票作废,收费员应将作废发票连同存根联一起妥善保管;

  e)收费员应妥善保管已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到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挂失,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除要求收费员全额赔偿外,还将按照《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4发票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4.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发票专用章。

  4.4.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发票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项目内容,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应拒绝盖章;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a)收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收款单位签章"处;

  b)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时,应将发票专用章清晰地盖在"填发单位签章"处。

  4.4.3发票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税务局及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5财务专用章的管理程序。

  4.5.1财务部主管应妥善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4.5.2相关人员申请使用财务专用章时,财务部主管应严格审核盖章项目。

  4.5.3如经审核存有疑问,财务部主管在疑问未解除之前应拒绝盖章。

  4.5.4如经审核无误,财务部主管应在项目单据上指定位置清晰的加盖财务专用章。

  4.5.5财务专用章如有遗失,财务部主管应立即在影响较大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同时向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其他相关单位发函声明。

  4.6支票、收据、发票的资料保管。

  4.6.1会计应在每月将支票的存根联及其相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后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2会计应在每月将收据、发票的记账联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后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3使用完毕的收据存根及发票存根联由会计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7支票、收据、发票、财务印鉴章的管理,作为财务部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支票使用明细表》。

  5.2《收据领用登记表》。

  5.3《发票领用登记表》。

  6.0相关支持性文件

  6.1《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银行存款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费用报销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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