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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档案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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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学院档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教职工借阅档案资料,须向档案管理员说明借阅用途,并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借阅档案时先查档案目录,将需借阅的文号、名称填在借阅登记表上,由档案员提供。借阅档案须清点本页数,并在登记表上签章。

  三、档案室的文件材料,一般只限在档案阅览室查阅,如因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资料不得超过一周,密级文件原则上只限在阅览室查阅。

  四、摘抄机密文件材料,须经领导批准,摘抄内容应交档案员检查后才能携出,用后归还或销毁,需有交代。

  五、利用档案必须严肃负责,认真爱护,不得损坏、勾画、涂改、拆卸,不得泄密,否则将追究责任。如遇丢失,须写书面报告交有关领导,依情节处理。

  六、阅览室内保持肃静、整洁,不高谈阔论。

篇2:医院档案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篇3:酒店档案借阅制度(5)

  酒店档案借阅制度(五)

  1.借阅档案(包括文件和资料)必须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单》,注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秘密级档案的借阅还需要总经理的批准。

  2.文件资料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员工离职,必须先与档案室办理借阅文件和资料的清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转借或损坏档案,档案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酒店,否则按酒店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借阅的档案归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发现遗失和损坏,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理。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6.外单位摘抄或复印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或复印的内容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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