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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检验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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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卫生服务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 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 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 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 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 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篇2: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篇3: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医技管理制度--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

  2、要有科学管理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3、制定详细的统一操作规程。

  4、专人负责本室全面质控工作。

  5、做好标本测定前采样处理和测定后结果处理的质量。

  6、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室的仪器设备和定期检定校正仪器。

  7、做好室内监控,了解监控清洁的误差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8、积极参加室内质评,对室内质评的成绩认真分析,失控项目及时检查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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