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科大图书馆有关规定

5856

  科大图书馆有关规定

  第一条 规章制度(摘要)

  1、不准穿拖鞋、背心进馆;

  2、不准在馆内喧哗、吹口哨和大声谈笑;

  3、严禁在馆内吸烟;

  4、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物;

  5、爱护公物,严禁污损书刊;

  第二条 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1、**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三用证(成教学院学生、研究生用借书证)是读者借书、阅览的有效证件;

  2、三用证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办理,借书证由图书馆办理;

  3、借书证(三用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冒用他人的借书证者,按偷盗图书论处;

  4、借书证(三用证)遗失补发办法:

  (1)读者的借书证(三用证)如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借书处挂失;

  (2)读者若需补办借书证(三用证),须持所在系办公室出具证明到校办公室申请补办(成教院学生到图书馆办公室申请补办);

  5、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必须交回借书证;

  6、我校教工和学生可申请办理广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借书证,须办者可到图书馆联系。

  第三条 借书管理规则

  一、借书方法:

  1、第一借书处借阅,读者进库前需领取代书板方可入库,入库者可以在书库读书,但注意不要搞乱书架。严禁私藏图书。

  2、第二、三借书处暂执行闭架借阅。借书前,读者应先用书目检索终端查询,填写索书单后与借书证(三用证)一起交工作人员取书。

  3、读者选择图书时,应注意检查有无污损、少页,如发现有污损、少页,应当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图书可以代还,但不允许代借。

  5、借书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若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携出室外,将以偷窃图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

  1、研究生可借图书13册(第一借书处5册,第二借书处5册,第三借书处1册,外文借书处2册);

  2、本、专、函授、夜大生可借图书8册(第一借书处3册,第二借书处3册,第三借书处1册,外文借书处1册)。

  三、借书期限:

  1、第一、二借书处及外文借书处借书期限为60天,第三借书处借期为7天;

  2、借期己到的图书不能续借;

  3、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有逾期未还图书,尽管还有借书指标也不能再借。凡借书逾期者按逾期天数罚款,每册每天逾期0.1元。

  四、污损图书罚款及丢失赔偿:

  1、严禁圈点、勾划、批注、污损图书、涂改条形码,违者视情节处罚,一般处以书价50%至2倍的罚款;撕剪图书者,除追回撕剪书页,处以书价5倍的罚款外,还要书面检讨并通知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2、丢失图书应购同版本图书赔偿,如无法买到的,2元以下(含2元)按10倍,5元以下(含5元)按8倍,10元以下(含10元)按6倍,15元以下(含15元)按4倍,其余均按3部赔偿;

  3、凡偷窃图书,除追回原书、责令书面检计外,通知所在单位纪律处分,并处以书价10倍的罚款;

  4、办理丢失赔偿手续后,如果在2周内图书失而复得,还回图书后,可凭还书凭据和赔偿收据退回赔款。

  第四条 计算机检索厅管理规则

  一、本室计算机只供读者检索使用;

  二、为了让更多的读者检索,读者之间应互相照顾,尽量减少检索时间;

  三、要按照检索方法正确使用终端,检索结束要按步骤退出;

  四、爱护设备,击键要轻,屏幕不要开得太亮,以延长设备寿命。损坏设备,视情节轻重赔偿。

  第五条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各图书馆阅览室书只限在本室内阅读,未经允许不能携出室外。

  二、室内阅览每次限借1册,阅毕还回再另借其它图书;

  三、开架的图书阅览室,读者注意不要搞乱图书架位;

  四、阅览图书时,严禁圈点、勾划、批注、污损图书,违者视情况以书价0.5倍至3倍赔偿;

  五、丢失阅览室图书按原价10倍以上赔偿。

  第六条 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全部期刊阅览室均执行开架阅览,读者入室须主动出示借书证(三用证)并签到;

  二、读者自带的书包一律存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随身自己保管;

  三、读者阅览期刊,每次只限取一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丢放,以免乱架;

  四、爱护期刊,严禁在刊物批注、圈点、勾划、撕剪,违者将酌情按原价1-3倍罚款。

  五、期刊限本室内阅览,未经同意不得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期刊论处,偷窃刊物除追回刊物外,还处以原价20倍的罚款,并通知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自习室管理规则

  一、自习室供师生备课、学习之用,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大声讨论;

  二、不准在自习室吃零食,特别是花生、瓜子等有壳食物;

  三、不要随意搬动桌、椅,保持桌、椅整齐摆放;

  四、废纸、废物请不要乱丢,自觉放到垃圾筐里;

  五、后面走的读者要自觉关灯、关窗、关门;

  六、不要霸占阅览座位,自习结束时,要带走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篇2:某图书馆入馆规定

  图书馆入馆规定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读者一律凭图书馆认可的有效证件进入各阅览室和借书处。

  二、外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通过馆内电话与访问对象联系后方可入馆。

  三、按指定地点存放物品,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四、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禁止赤膊、仅穿裤衩或穿拖鞋、钉鞋、木屐者入馆。

  五、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用火及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进馆。

  六、自觉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打闹或制造噪音。入馆前请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振动。

  七、保持馆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随意涂抹刻画、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

  八、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一切设施,严禁随意挪动、拆卸或损坏。损坏者加倍赔偿。

  九、禁止占座位,如有占座位者,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阅览后请将阅览椅摆好。

  十、自觉遵守并协助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各功能区的具体规定。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有意见或要求可向工作人员或馆办公室反映解决。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给予公开批评或暂停借阅处分,视情节严重的报学院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篇3: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定

>  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定

  一、本室为保证守法上网、健康文明上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馆电子阅览室的具体情况,特作以下规定:

  二、本室实行有偿服务,采用自动计费管理系统,读者进入本室,应使用z医学院图书馆上机卡。

  三、本室提供上网浏览、文件下载、信息咨询、、打字复印等服务。主要开放内容有:电子文献(光盘数据库)检索、阅览;提供因特网(INTERNET)上网服务;提供馆藏数据库网络检索;应用软件学习;协助文献检索课教学实习等。

  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室规则。

  五、严禁访问*、色情、*等非法站点和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六、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的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操作完毕后,按关机程序关好机器,严禁硬性关机,以免造成损坏。

  七、严禁用户修改计算机的各种设置,不得带电插拔任何硬件设施或加密狗(USB接口的设施除外)。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请工作人员解决。

  八、严禁恶意破坏计算机系统,拆卸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违者以破坏和盗窃计算机部件论处,并将永久取消其上机资格,并通知其所在院、系。

  九、禁止在室内使用电源对电器(如充电器、应急灯等)充电,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十、用户下机时要注意显示器上本人账户及金额是否正确。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本人负责。

  十一、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禁止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

  十二、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入室资格、罚款、通知所在院、系或送交院保卫部门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