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高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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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防尘防噪音措施
防尘、防噪音措施
1、脚手架使用2000目密式安全网围护,防止粉尘的扩散。
2、水泥库三面用围挡防护,防止水泥粉尘的扩散。
3、不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严格遵守《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不在夜间大声喧哗、尽量避免晚22时至晨6时的夜间施工。
5、必须连续作业至夜间时,应事项向环保部门办理手续,在居民主要出入口悬挂安民告示。
6、对夜间施工的机械进行检修,尽量减少噪声的发生。
7、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