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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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保护集团公司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过程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和各种灾害性事故(包括消防、防台、防洪、防毒、防爆等)的发生,保证员工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2.组织机构

  2.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和处理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安委会主任:集团公司总裁 安委会副主任:集团公司副总裁

  安委会成员:集团各部及集团下属各公司总经理

  2.2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行政部为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行政部总经理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

  2.3集团下属各公司总经理同时为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是各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集团公司安委会职责:

  3.1.1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方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3.1.2制定与各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作为对各下属公司经营班子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3.1.3指导集团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1.4研究分析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3.1.5协调解决处理集团公司、下属各公司安全有关问题。

  3.2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总经理职责:

  3.2.1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部门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工作实行重点管理,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3.2.2从本部门职能、业务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属于本部门职能管理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的环节提出建议、采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人员责任,严防出现安全事故。

  3.2.3处理安全事故,承担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集团下属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责任

  3.3.1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

  3.3.2结合本公司具体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确定专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安全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3.3.3具体布置、落实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指标和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的管理工作。

  3.3.4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一致性,分管生产的有关负责人都必须同时分管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计划按期实施。

  执行安全生产告诫制、一票否决制和事故应急求援制度。

  3.3.5凡事故发生,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直属领导,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事故发生地公司安全部门领导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准确地掌握事故情况,及时做出求援决定,避免事故损失扩大。

  3.3.6对本公司发生的各类事故调查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 做到: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制订措施、吸取教训。

  4.安全事故

  4.1伤亡事故。伤亡事故分:

  4.1.1轻伤事故:指员工受伤后歇工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轻伤事故由所在部门调查处理,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查。

  4.1.2重伤事故:指重伤无死亡事故。有下列情况这一者,作为重伤事故: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烧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烧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的骨折);严重脑震荡,有失明可能;

  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中任何一指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

  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脚趾伤害(脚趾轧断三趾以上);

  内部伤害(内部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重伤事故由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备案。

  4.1.3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含)以上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由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调查形成处理方案,在必要时集团公司安委会派员协助调查;处理方案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决定。

  4.1.4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由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调查形成处理方案,集团公司安委会派员协助调查;处理方案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决定。

  4.2经济损失事故。经济损失事故分:

  4.2.1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4.2.2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事故;

  4.2.3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4.2.4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

  上述经济损失按处理伤亡事故对等级别负责处理。

  4.3凡出现安全事故,必须向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报告,协调理赔;凡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必须按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同时在出现安全事故后,也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集团公司通报。

  5.附则

  5.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开除公司籍或留公司察看,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一年之内违章记分累计达到10分。

  (3)违*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4)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5)带电作业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6)驾驶员洒后驾车。

  (7)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违反《公司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驾驶机动车辆。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4)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在可能使作业人员滑、掉落造成伤害的场所施工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

  (7)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行车。

  (8)在高压、电气作业过程中,与高压、带电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9)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10)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11)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14)在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档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16)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7)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8)修理设备未挂警示标志或无专人看管。

  (19)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2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1)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煤炉及其他明火取暖及煮食物。

  (22)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3)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

  (24)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作业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2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

  (27)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相关记录

  《违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AQ-BZH33

篇3: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2)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公司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例会。

  三、例会的召开

  (一)公司例会

  1.公司确定每月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主持,各部门主管人员及分管人员必须参加。

  2.例会的主题

  (1)安全生产会议主题为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总结和汇报,针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项,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研究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最新文件精神。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批评安全生产工作有待改善的部门及个人。

  (二)车间级例会

  车间级例会每三周召开一次。例会主题:

  1.上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周安全生产工作注意事项。

  2.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

  (三)班组级例会

  班组级例会每周一次,主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部门安全生产规章。

  (四)季度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公司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知识讨论会或培训活动,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及消防演练等,以加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建档事项

  对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知识讲座等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做好会议、讲座记录,进行归类存档及发送相关部门,用以进一步学习和对有关事项的追踪。

  五、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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